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英仏】返乡之路

是点梗的兔英狐仏!是真正的兔子和狐狸,不福瑞,不穿衣服,不疯狂动物城,但依然算是童话的兔子狐狸(你)w

时间点大概近代,但人类纪年和兔兔狐狐又有什么关系呢!


极富攻击性的疯狂兔子和他的可爱狐狸的回家之路,保证he


祝食用愉快!




    ——他们被赶走了。但确认了弗朗西斯是只宠物狐狸,亚瑟稍稍放下心来。雨夜,他终于如愿睡在了梦寐以求的狐狸肚子上,弗朗西斯蹬腿要把他踹走,兔子躲过去,借着他的腿连蹦两下,整个埋进了肚皮里。

    弗朗西斯沉着脸嚎了一声:“我真吃过兔子的。”

    “没关系,”兔子把自己团起来,窝在狐狸毛里,“你不吃我就行。”

    弗朗西斯的尾巴直挺挺地搭在后面,亚瑟有些不满,他本来想盖着那条尾巴睡的。但狐狸现在很消沉,下巴搭在石头上,朝着狭窄树洞的出口。隔着雨帘,那个方向有他再也回不去了的快乐小窝。亚瑟忍不住安慰他:“你会找到新家的,跟我走就对了。”

    弗朗西斯发出呜咽声。啊该死,狐狸真的好可爱啊,兔子听着这个动静,又充满爱意地踩了弗朗西斯几脚,引发了狐狸更多的悲鸣。他在弗朗西斯真的下定决心要吃掉他之前安生下来,进入了梦乡,明天他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弗朗西斯真的跟那只兔子走啦?”

    “不然呢,他也没有住的地方了,用不着担心这种跟人类打过交道的狐狸,他有的是活下去的办法。当然,活成什么样另说。”

 

    所以,这是一只前宠物兔和一只前家养狐狸寻找新家的故事。让我们从头开始讲。

 

    直到亚瑟的母亲弥留之际,这只已经在人类庄园里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母兔还在给他讲那些遥远的记忆,她在这种时候总是会很兴奋。

    “我们家来自野外。我们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人类的玩物。”这只吃得圆滚滚,毛皮发亮的母兔这么给他说,“那时我们生活在一片森林里,森林中央有一座很大的湖,晚上月光照下来,我们就在波光粼粼的湖岸边跳跃。那里和这里完全不一样,没有这么死气沉沉,甚至能感觉到树木和湖水的韵律。然后猎人抓了我,还有另外一些族人,那时我才第一次怀孕,很久以前了。”

    亚瑟握着她的爪子:“你是希望我回去找父亲吗?” 

    “啊那倒不是。”他妈说,“在野外哪有能活那么长的,我都快没了他还能活着?大抵是死了罢。而且你是我到这以后才生的,忘了对方是哪个了我也。”

    “言归正传。我只是希望你获得自由。”她伸出另一只爪按着他,“在你所有兄弟姐妹里,只有你最有自由精神。其他兔子都已经腐化了,甘愿在人类的怀里醉生梦死。我所有的后代里只有你打心眼觉得人类是傻逼,希望你有天能冲出这个牢笼,回到兔子本来应该生活的地方去。”

    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亚瑟沉默地接受了母亲最后的祝福。他有点惦记晚上的兔粮会不会加苹果,但自由的念头再次在他心中燃烧了起来。是的,他挺了挺胸。为了自由,为了森林和湖,他可以放弃加苹果的高级兔粮。

    他母亲不久后就死了,躺在那家的孩子们自己做的花里胡哨的木盒里。最小的女孩哭得稀里哗啦,但亚瑟在别墅玻璃窗的另一侧,神色肃穆,只远望着母亲的小坟,下定决心要逃离这里。

   

    “你这搞的,苦大仇深的。”叫奥利弗的粉毛鹦鹉说,“不知道还以为被虐待呢。这家小孩天天抱着你,摸来揉去爱得不行。但我觉得好玩,所以支持你。”

    “我不喜欢被摸来揉去。”亚瑟说,“正常兔子都不会喜欢(不,正常兔子还挺喜欢的,奥利弗说)。这两天现在是个好机会,我母亲死了,这家的兔子也差不多被当复活节礼物送出去了,没人管我,我准备逃了。”

    他没被送出去的原因是踹烂了包装蛋壳,并在花园里横冲直撞。聪明的兔子本能感觉到,如果再不逃走,他可能最后会变成圣诞餐桌上的兔肉馅饼。

    “好呀,我可以帮你。”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鹦鹉说,“这两天确实是好机会,春天来了,派对又多,他们没有时间关注你。”

    “谢谢,你要和我一起走吗?”

    “不,弗朗索瓦在这里,我怎么舍得走呢?我还要每天给他送早饭。”

    “你还没放弃啊?你不要再给一只猫送鸟食了,你这爱真畸形。”

    “一只梦想成为食肉动物的兔子好意思说我吗?听狐狸吃兔子的故事你都会自动代入狐狸。你这个鬼畜。”

    “不,这是对的。”亚瑟认真地纠正,“——一只优秀的兔子就应该和强者看齐。而且狐狸很可爱,很聪明,跟狼和狮子比我也更喜欢狐狸,有修养有追求的兔子都该喜欢狐狸。”

    “没听说过。只有你这样,别道德绑架所有兔子。”奥利弗绕着兔窝飞了一圈,“你到底想不想我帮你?做个交易?你拿什么跟我换?” 

    “我想这个周末走,天气预报说未来都是晴天,方便我野外生活。剩下这几天我都会装不舒服,下午臭小孩就会改抱弗朗索瓦到花园去,你就有很多机会折磨猫了。当然,我一走你的机会更多了。”

    “…听起来不错,成交吧。你说话是真难听,跟你可爱的外表不符。”亚瑟瞪他,呃好吧,一只向往食肉动物的兔子讨厌可爱这个词,奥利弗拍拍翅膀,“但我喜欢。”

 

    周末到了。那天晚上,折磨猫折磨得神清气爽的奥利弗领着亚瑟在屋里飞奔。一场派对正在客厅举行,其他房间空空荡荡的。因为即将追寻自由而激动的亚瑟,晚上吃了三倍的量,斗志昂扬地跟在鹦鹉后面。但越跑越觉得不对,奥利弗不是在领他往外跑,而是在带他往大宅深处走。

    “你干嘛去?房门在那边。”他问,“而且你知道该怎么翻出院墙吗?”

    “我不知道啊,”鹦鹉说,“我又没出过房门。而且我会飞,用不着翻墙。”

    “那你在干嘛?!”

    “我是不知道,”奥利弗说,“但我知道肯定有人能带你出去。”

 

    他们最终停在了一个房门前。亚瑟知道这是家里一个不常用的储藏间,门虚掩着:“我用厨房的火腿收买了几只狗,他们给我打开的。”奥利弗得意洋洋地解说,领着他钻了进去。

    “来吧,你的未来在这里。”

    他们面前是一只硕大的笼子。一只狐狸侧卧在里面,他一动不动,只是在他们进来时紧张地缩了缩。他情绪低沉,又很恐惧,四只爪子被绑在一起,嘴也被紧紧捆住,后腿上有一条硕大的伤疤,血迹已经干了。但进来的不是人类,他的眼神加了一点迷茫。

    “他是前两天钻进来的。”奥利弗停在笼子上面,狐狸艰难地抬头看他,“他们怀疑他要偷隔壁农场的鸡。他既然是从外面进来的,当然知道怎么出去啦!你跟他走就好啦。”

    亚瑟眼瞪得老大:“你疯了吗,这是只狐狸!”

    “哎,你不是正好喜欢狐狸吗?”

    “那能一样吗?这是一只真狐狸,他会吃兔子的!”亚瑟转头要走,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的狐狸抬起头来,发出急促的叫声,尾巴在笼子上拍来拍去。

    “这样吗?真可惜,还以为你会顺带救他一命。我是说,大家好歹都是动物同僚。”奥利弗装模作样地叹气,“我听到了,他们联系了一个毛皮商,大概明后天的就会来提货,如果你不愿把他带走,他不久就会变成一件大衣啦!”他在笼子上踩来踩去,观察狐狸的反应,为自己有机会吓到一只猛兽而自鸣得意。狐狸耷拉着耳朵,继续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

    狐狸继续可怜地叫。

    “…该死的,你不要再叫了。”兔子跺脚,恐吓猛兽,“把那些人招来怎么办!”

    “他似乎在保证不会吃你。”奥利弗离狐狸更近,“用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花里胡哨的毒誓,还哭哭的,可怜的小东西。”他咂嘴,“你怎么想?如果错过了这几天,你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而且你还是不知道怎么从院子里出去,说到底,你都不知道该去哪,找不到上山的路!”

    亚瑟犹豫着,那只狐狸看着他,可怜兮兮,还在发出哼哼。再这么下去他会把人招来。他烦躁地走近:“你保证不会吃我?”

    狐狸点头。

    “我要从这里出去,然后到附近的山上,然后再想办法去一个森林。你能给我带路?”他问,又恐吓他,“如果你骗我,我会立刻把人叫来,让你今晚就变成狐肉串烧。”

    狐狸狠狠摇头。

    亚瑟啧了一声,退后几步,示意奥利弗把笼子打开。鹦鹉用爪子拨开了插销,又咬开了狐狸腿上的绳子。狐狸小心翼翼地出来了:“不,你不许摘掉嘴上的绳子,”亚瑟说,趾高气昂,但和狐狸保持一定距离,“不然我会喊人。好了,走吧。”

 

    奥利弗指引他们从一个狗门钻出了大宅。房间深处的欢庆声还在继续,完全不知道这一场小小革命的发生,只有鹦鹉停在窗口,目送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渐渐远去。

    狐狸带着他在灌木里七拐八弯,搞得他晕头转向。要不是还能看到大宅的影子,亚瑟几乎以为他们已经上了山。最后狐狸停住了,用爪子扒开了一堆乱石,露出一个小小的洞口来。那是某条野狗的杰作,狐狸钻了进去,亚瑟犹豫了一下,又回头看了一眼宅邸,最后下定了决心,也钻了过去。

    一阵风吹来,一墙之隔,却已截然不同,他获得了自由。

 

    他没有停下来,因为狐狸还在向前跑。这里还属于庄园的范围,他们很可能遇到其他人。他也在不断的奔跑中产生了兴奋感,这一定是来源于本性,在大宅里他可没有这种机会。他几乎忘了狐狸的存在,横冲直撞,感受草叶划过身体的感觉。他跑上了一个山包,兴奋地踩着土,开始刨坑。

    狐狸冲到了一棵树边,开始疯狂对付嘴上的绳子。等他终于磨开了绳套,发出一声长啸:“该死!”他大叫,“这一趟真他妈的——”他看到附近努力刨地的兔子:“别刨了,这是个石头包,就表面一层土,刨不开的。”

    亚瑟悻悻停了下来,他沾了一身灰,但兴高采烈。他继续和狐狸保持距离,意识到他磨掉了绳套,警惕地看着那张能张开的嘴。他本来想给自己挖个过夜的庇护所,但失败了,星星点点的灯光还在山包下面闪着。“干嘛停下来?”他问。

    “我受过伤哎,跑不动了。”狐狸抬抬后爪,“而且要找个地方过夜,这个季节会有偷猎的,他们会在附近山林游荡,我们不能现在过去。”

    “哦。”他在狐狸后面几米远,跟着他往植被更茂密的地方走。刚才跑得太快,现在他有机会好好欣赏前面那只狐狸了。一只真正的狐狸哎,比他大很多,红色的,尾巴很蓬松,耳朵很翘,牙齿没看清,大概很尖……

    “你叫什么?”他问。

    狐狸没想到他还敢开口:“……呃,你问我?”

    “不然呢?我没有跟花花草草说话的习惯。”

    “弗朗西斯。”

    “哦,”他说,“亚瑟。”

    “你这兔子好奇怪。过去我见过的兔子,不管家养还是野生的,在食肉动物面前要么是吓得浑身僵直,要么是逃没影了。你竟然还敢主动搭话。”

    “总有人这么说。”他还在欣赏狐狸尾巴。怎么说呢,或许是被自由冲昏了头脑,他不觉得害怕:“我会努力不让你吃了我的。但如果我被吃了,那大概是不适合野外生活,吃了就吃了吧,总比变成圣诞餐桌上的馅饼好一点,死了还会被人类羞辱。如果我真的被你抓住了,麻烦你咬得快一点,不要太疼。当然,我还是会努力不让自己被吃的。”

    “……好奇怪的价值观!”狐狸忍不住回头看他。这下他看清狐狸的脸了,和画书里的一样,很典型,很好看…虽然刚发了一通豪言壮语,但看到那张可以轻易咬断他脖子的嘴,亚瑟还是瑟缩了一下。

    “我倒也暂时没有吃你的意思。”弗朗西斯打量他,这只毛绒绒的小动物在风里严肃地盯着他,一只兔子,蹲的姿势却好像一只狮子。现在的宠物兔都这么奇怪吗?他转回头去:“我还不饿,那些人多少给了我一点吃的。而且哥哥我是讲信誉的,我答应至少把你带到山上前不会吃你。”

    信誉,亚瑟抖了抖耳朵。他从那时就察觉到了什么,“信誉”,这是个人类才喜欢用的词,不适合一只野生狐狸。但他当时也没想那么多,也许聪明的狐狸会自动学会一些人类词汇呢。

    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树洞,钻进去睡了。叫弗朗西斯的狐狸不知去了哪里,他用两块石头堵住了洞门,确保他不会伸嘴进来,然后蜷成了一个球。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翻出了树洞,石头被撞在一边。啊,我是该想办法纠正睡姿了,他躺那懊恼地想,过去在大宅,无论睡时多么乖巧,最后他总会把其他兔子顶得七仰八翻。这也是一种攻击力的表现,他母亲曾经自豪地说,说明你生来就不适合被当成宠物,你有野性之魂,亲爱的亚蒂。但现在,真到了险象环生的野外,他更该注意保护自己了。

    他感觉有东西在碰他。睁开眼,狐狸正对着他嗅来嗅去,鼻子在他胸前轻轻顶来顶去。

    他一瞬间暴起,对着狐狸又蹬又踹,一口咬在了他鼻子上。

    “嗷!”狐狸大叫,“这兔子咬人啊!”

    “你想干什么?!”

    弗朗西斯捂着鼻子瞪他:“你光天化日下自己摊成这样,谁不以为你死了!就你这样的,路过一只老鹰都能把你叼走当早饭!”

    “……哦,好吧,抱歉?”他跑远几步。不远处有个石架,狐狸昨晚就在那里过的夜。上面长着几棵树,他饿了,到处转了几圈,根据母亲传授的知识,给自己捡来一些野菜,浆果和灌木叶吃。

    弗朗西斯冷眼旁观。这只兔子比他预料中的有常识一点,至少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他已经给自己找到食物了,岩缝里有鸟蛋和倒霉的啮齿动物。现在他趴在嫩草上,舔伤口,用找来的草药给自己敷上。亚瑟在不远处,站在一块树根上,半立起身子,嘴里嚼着,还是警惕地看着他。

    “这么害怕我,你可以自己走啊,”弗朗西斯头也不抬,“我又没拦你。”

    哎不对。狐狸突然心念一动。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只傻里傻气的宠物兔,他不怕狐狸,甚至主动接近他,在野外可再也碰不到这种兔子了,简直是一份送上门来的自助餐。他答应了把他带进树林去,没错。那等进了林子,“信誉”结束了,他就可以吃了他。他看起来很健壮,很鲜美,应该够好几天……这是一份储备粮,他可不能让他跑掉。

    他换了一副嘴脸:“呃,我是说,你想去哪?给我说说,说不定我可以给你指路。我也可以跟你去嘛,这一带我都挺熟的。”

    亚瑟慢慢嚼了两下:“我想去一个森林。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在哪,我听说森林中心有一个湖,那里有很多兔子。没了。”

    弗朗西斯不亚于在听天方夜谭。附近没有森林,更别说能装下一个湖的森林了。“没有也无所谓,”亚瑟又补充,“只要不在大宅里被人类捏来捏去,听嗲里嗲气的昵称,在哪里都行。”

    “这点我倒是同意。”弗朗西斯点头,“好吧,那你就先跟我去附近的山林,”他别有用心,“那里也有很多兔子……你在干什么?”

    兔子兴奋地看自己的爪子:“我捏死了一只甲虫,好大一只,”他欢呼,“我太厉害了!”

    “………”弗朗西斯第一次见因为弄死什么东西而兴奋的兔子。他觉得有点害怕,是兔子种群已经准备往捕猎者演化了,还是他眼前这只是什么变异种?

 

    “——就这样,狼抓到了兔子,残忍地把他开膛破肚了。”

    “——就这样,狐狸吃掉了兔子,然后回森林里去了。”

    “就这样,那只兔子被………”

    亚瑟蹲在小女孩的怀里,认真听着这些血腥童话。小女孩紧张地捻着他的毛,但他看着插图,双眼发亮。

    “这说明什么?说明世界是被强者统治的。”他给奥利弗讲解,“所以狼和狐狸是值得向往的。但我们不应该身为弱势群体而自怨自艾,根据我的总结,兔子死掉的故事都是有警示性的,是缺乏谨慎和才智的结果,所以也有兔子最后胜利的故事,只要在这方面,以及求生欲方面超越肉食者,就能为自己创造活下去的可能………”

    “行了可以了,”鹦鹉哈欠,“祝你有机会实践你的理论。”

 

    “你吃什么?”他问弗朗西斯。

    “一般是鸟蛋和啮齿动物,老鼠,松鼠之类的,这里比较多。”弗朗西斯露出了尖牙,“但我也吃过兔子的。”

     “哦,”亚瑟点点头,“你吃不了我就行。”

 

    回到林子里并没有弗朗西斯想得那么快。跟着他的蠢兔子对什么都好奇,走走停停,有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在弗朗西斯以为他逃走了的时候又出现,衔着奇形怪状的花和挣扎的虫子欢天喜地。他精力旺盛,大晚上不睡觉——毕竟是只兔子,对萤火虫和露水都大惊小怪。弗朗西斯被整得疲惫不堪,他真希望蠢兔子在进林子前就厌倦,开始怀念宅邸里养尊处优的生活,那样他们的契约就作废了,他就可以在他回去前咬死他,带回家去,能吃好几天……

    但亚瑟的适应能力超乎他的意料。如果不是从宅子里出来,他会以为这是只野兔。他知道如何觅食,如何把自己隐藏起来,虽然大胆,但对他保持极高的警惕心,甚至还表现出了攻击性……不,他已经超越野兔了,他简直像一只被装在兔子身体里的食肉动物,太可怕了。他该不会是常年受人类虐待,性格扭曲了?

    而且他有智慧,这里的智慧是指来自人类的知识。虽然他对人类大加鄙夷,但很明显深受影响,他把那些知识完全以一种兔子·亚瑟的方式再呈现了出来,比如生存观,对食物链的解读,还有——

    “你觉得当狐狸有意思吗?”他这问题简直堪称哲学,“应该比当兔子有意思吧。但你就满足于当狐狸吗?”

    “不然呢?我就是只狐狸。而且哥哥我可爱自己了,哥哥我为身为一只狐狸自豪,你不是也向往狐狸吗?”

    “可你已经是狐狸了,就该有更高的志向,比如想做狮子什么的。人就算了,那不是什么好玩意。”

    “我没你那莫名其妙的慕强心理。”弗朗西斯冷冷地说,亚瑟盯着他摇晃的尾巴尖,满眼的想入非非,“我知足常乐。”他发现了,把尾巴藏了起来。

    “那天你听到我和鹦鹉的对话了是吧?是的,我希望自己是狐狸,但事实上我是兔子。我不自怨自艾,我也很知足,我是接受现实努力活出自我的那一型,兔子也可以很精彩。”

    “你的精彩已经超越兔子了。”弗朗西斯自己也深受人类那有害文明的荼毒,但他敢保证自己从没想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他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动物,过去无论是在人类家里(他和那家的两只狗生活在一起)还是在林子里(那里的动物都呆头呆脑,不值一提),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同类。好吧,他晃了晃尾巴,如果吃了他,是不是有点可惜?

 

    “你的伤口一直不好。”亚瑟给他说,“为什么,狐狸的自愈能力这么低?”

    “因为我们一直在赶路。”狐狸说,“你又东奔西跑,我伤口得不到充分休息,而且附近被开发了,到处都是人类建的砖路,找不到草药。”

    “那我有主意。”他好像终于有机会实践埋藏已久的奇思妙想了,“跟我来。”

    他把他领到了路边,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藏在石头后面,鬼鬼祟祟地探出头来:“……你想干嘛?”弗朗西斯尽量把耳朵压低,藏在石头后面,鼻子被苔藓蹭得发痒。亚瑟的耳朵垂不下来,自己拿爪子拽着。

    “根据我的了解,一般出远门的农夫都会自带伤药。”兔子胸有成竹地说,“我去给你抢一份。”

    “什么玩意?!”

    “看,那个就是。”亚瑟紧盯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人,拉着一辆板车,上面坐着个小女孩,“我听母亲说的。他们腰间鼓鼓囊囊的袋子里就会有伤药。我去抢下来。”

    没等弗朗西斯阻拦他,不知死活的兔子就冲了上去拦在了车前。

    车停了。“哎呀,小兔。”女孩下车来,亚瑟不动。直到她走过来,把他抱起来,抚摸他的背。“你饿了吗?走错了路?”愚蠢的人类怜爱地问他,亚瑟不屑地随她抱着,在另一个人接近的瞬间挣脱,一口咬下那个袋子,衔着就跑。

    弗朗西斯来不及反应,在两个人类的惊呼里,跟着兔子仓皇离场。

    “怎么样?”亚瑟得意洋洋,“我就知道能行!”

    那个袋子里有伤药,还有一把折叠小刀,几根烟卷,几块零钱。他们只带走了伤药,把剩下的扔在了灌木丛里。弗朗西斯舔着伤口:“……你以后还是别这么干了。”

    “为什么?”

    狐狸摇了摇头。

 

    但当晚亚瑟变得有些低沉,总不受控制地想到白天受到的爱抚。他不得不承认,被抚摸的感觉真的很舒服。离开大宅后,他已经很久没享受抚摸了,这让他想起一些被自由的兴奋冲淡的事,柔软的窝,精致搭配的兔粮,玩具和兔子游乐场,干净的地面和落地窗……而他现在灰头土脸,只有草,叶子和浆果可以吃。他没有到处乱窜,追赶飞虫,自己窝在一个浅洞里,透过月光,只能看见他露在外面一动一动的鼻子。

    嗯,他想家了,他后悔了。弗朗西斯趴在不远处,抱着自己的尾巴。或许是时候了。也许他明天就会说要跑回去。他不知道他们已经踏进了山林的边缘,土壤越来越松软,他已经能刨开坑了,树木也越来越浓密,人类的路越来越窄。所以,他在这里吃掉他,也不算违反约定。

    狐狸站起来。他腿上还敷着兔子白天给他抢来的药,他低头看了一会,朝兔窝那边走去。亚瑟睡着了,他睡觉还是不安生,又从窝里滚了出来,摊在他脚边。弗朗西斯坐下来,细细打量他。兔子侧趴着,耳朵软乎乎地搭在草地上,淡色的毛在月光下泛着一层浅金,他有规律地呼吸着,肚子一起一伏,爪子不时抽动一下。

    虽然他跟其他兔子性格不一样,但倒是一样可爱。在弗朗西斯还生活在人类家里时,那家也养着兔子,和他们的生活区分开。他有时会隔着栅栏看那些小东西,那时他没动过咬死他们,把他们吞下肚的念头。

    狐狸·弗朗西斯有特殊癖好,背地里喜欢毛绒绒的小型动物。他也讨厌自己动手把猎物扯得血淋淋,一点都不优雅。可他现在在野外生活,他必须吃掉那些可爱的小东西,这是自由的代价,对吧。

    眼前这只兔子够他吃好几天,直到养好伤。他居高临下看着兔子,张开了嘴。蠢兔子,他其实一点都不适应野外生活,不够警惕,睡得太死,一只宠物兔。

    他的嘴落下去,但在亚瑟脖子上方几厘米停住了。他惊恐地意识到自己咬不下去,该死的人类有害文化的影响力又发作了,这几天相处,他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上这只疯疯癫癫的兔子。

    他很聪明,很大胆,很有趣,和其他动物都不一样。他的腿又痛了一下,淡淡的药味飘来。而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只兔子,长得很可爱………

    他的嘴张着,悬在亚瑟脖子上好久,迟迟没有咬下去。一阵风吹来,兔子打了个寒战,睁开了眼。

    “我又翻出来了?”他嘟囔,“好吧。别闻了,我还活着。”他自己起来,睡眼惺忪地又钻回了窝里。该死!最该警惕的时候,他反而不警惕了!愚蠢的兔子,他就这么把我当自己人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狐狸发出嚎叫,冲了出去。一只倒霉的土拨鼠正好爬出地面,被愤怒的狐狸咬断了脖子。

    他失败了,彻底失败,又一次失败,就像他被人类抓住,差点被做成大衣一样失败。他吃不了亚瑟了。他的计划破产,他没有送上嘴来的兔子可以吃了,他竟然对一只兔子产生感情。他需要饿自己几天以示惩罚。

    第二天,亚瑟见他黑着脸:“你怎么了?你没睡觉?”

    “别问。”他闷闷地说。

    为了他的野性,他决定和这只奇怪的兔子保持距离,把他带到林子深处,然后就让他离开。

 

     逃离大宅的第七天,弗朗西斯终于带着亚瑟回到了山林里。他把他带到一个岩洞旁边:“这是我家。”他说,“之前我就一直……喂!”兔子没等他说完,一头钻了进去。

     “我说你,你要是想表现得自己有警惕心,能不能有点觉悟啊?谁见过自己钻狐狸窝的兔子啊?!你——”他顿住了,窝里有奇怪的味道,他尾巴竖了起来。

     宠物兔很明显缺乏这方面的常识。他见过的野生动物还太少,这两天他浑身都蹭上了弗朗西斯的味道,麻痹了认知。他只是好奇地打量这个窝,角落里有一看就很舒服的草窝,地面很干净,洞壁上挖出了几个孔洞,用来储藏食物,一些蜗牛壳嵌在松软的土里当装饰,洞顶用草梗吊着一些……干花?

     亚瑟皱起眉头:“你这个审美,为什么这么像人……你在干嘛?”

     弗朗西斯东闻西嗅,在屋里打圈圈,察觉到了其他动物的味道。他把亚瑟往外拱:“好了好了,参观结束。”他用鼻子把他推到洞口,“我们的约定达成了,你不需要跟着我了吧?我把你带到山林里来了,你看外面郁郁葱葱的。好了再见,后会有期,你可以走了。”

     “啊,哦。”兔子有些懵,随狐狸把他扔到洞口,又转身进去。他在那里坐了一会,似乎不敢相信狐狸真就这么把他放走了。

     弗朗西斯回到巢里,顺着岩壁绕圈,一点点寻找蛛丝马迹。那个侵略者在角落里躺过,吃了他藏起来的坚果,该死,还打掉了干花!他愤怒地绕了几圈,决定顺着这个气味找出去。门口突然传来兔子的叫声,他惊讶地回头,恼怒地冲了出去。

    “你怎么还没走?我不是叫你——”

    他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亚瑟被三只狐狸团团围住,被一只爪按在那里,玩命挣扎。

    “好能叫的兔子,”狐狸们在聊天,“你们见过他吗?”

    “没有。走错路了吧,管他呢,”按着他的那只说,“什么兔子都一个味。”

    他咬住了他的脖子,兔子发出混合愤怒和惊恐的尖叫。

    “干什么干什么,”弗朗西斯上去把兔子抢下来,按在自己爪下,“大白天的在我门前嚎什么?”

    “啊,这是你的储备粮么?你没看紧他——淦!”几只狐狸看清了他是谁,都像见了鬼一样,“你怎么还活着?”

   弗朗西斯检查了一下爪子底下缩成一团的兔子,他只破了皮,但被吓得一动不动:“哥哥我下山度假去了,”他撒谎,“现在玩够回来了,怎么了?”

    “哦,那你回来得有点晚。”一只狐狸冷漠地说,“这个窝已经不是你的了。隔壁山那只熊崽子看上这里了,”他用爪指指,“他前几天就搬来了,你最好在他回来之前赶紧走。”

    “什么?!开什么玩笑,是我先住在这里的!”弗朗西斯据理力争。

    “哦,那你去和熊讲道理。”其他狐狸漠不关心,“我们是不懂你那一套从人类巢穴带来的什么理论啦,谁抢到就算谁的。况且你这么久不在,看不住自己的窝能怨谁?况且,”他打量他,“像你,一只人类宠物,在这里住了那么久还没死,我们又容忍了你这么久,已经够温柔了。”

    亚瑟动了动,捕捉到了关键词,抬起头来。

    “啊你看,你肯定和兔子交朋友了,对吧?”狐狸幸灾乐祸,“这是只正常狐狸该做的事吗?你早就腐化了,做事一点常理都没有,趁早回你的人类主人身边去。”

    “也就是说,你们宁愿让一只熊做邻居,”弗朗西斯绝望地说,“也不让我留在这里!就因为我跟人类待过?我才刚回来,你们都不知道我他妈经历了什么……你们这群野蛮的——”他看跟他关系还算好的一只,“安东尼奥——”

    “啊,”那只狐狸挠了挠耳朵,“不然把大家都叫来,投票表决?这是你教我们的。”

 

    一场狐狸会议在空地召开。亚瑟作为(没有选择权的)嘉宾在爪子底下旁听了会议,大会最后近乎全票通过了让弗朗西斯离开的决议,狐狸们宁愿让一只纯正野生的熊住在附近,也不想接受一只被奇怪文明荼毒过,每天神神叨叨的同类。

    “限你两天之内离开这个林子。”大会给他下了判决,“你也可以带走那只兔子,不然我们就吃了他。”

   

    就这样,他们被赶走了。当晚下了大雨,他们两个挤在一个漏雨的树洞里,弗朗西斯悲愤地呜咽着:“野蛮啊!太野蛮了!难以忍受的野蛮!”

    他们都很消沉。弗朗西斯是因为他的快乐小窝近在咫尺,但再也回不去了。亚瑟是因为初次体验了野外生活的残酷,差点被撕成碎片的恐惧还萦绕在心间。他感觉到了自己和猛兽之间绝对的差距,过去那些豪言壮语都变得可笑至极。

    但确认了弗朗西斯是只宠物狐狸,这让他稍稍放下心来。一贯厌恶人类的兔子现在要寄希望于人类文明了,他讨好地蹭了蹭狐狸,不顾狐狸的反对,埋进了他的肚皮里。

     啊,真是舒服极了,就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兔子把自己团成一个球,埋进狐狸毛里。他老早就梦想能睡在狐狸肚皮上,他还以为自己会因为被按在爪下出现心理阴影呢,但看来他喜欢肉食动物的变态喜好并没有改变。真是太好了。

     “我真吃过兔子的,这点我没骗你。”弗朗西斯威胁。

     “没关系,你不吃我就行。我们两个现在拴在一起了,他们不会因为你弄死了我而重新接纳你。你会有新家的……跟我走就对了嘛,反正我要去找那个大森林。实在不行,”兔子耷拉耳朵,“……就算你把我当储备粮,那也……”

    弗朗西斯发出呜咽声。啊该死,狐狸真他妈好可爱啊,兔子听着这个动静,又忍不住充满爱意地踩了弗朗西斯几脚,引发了狐狸更多的悲鸣。他在弗朗西斯真的下定决心要吃掉他之前安生下来,用爪安抚地摸他的肚子。狐狸抽抽噎噎的,为了躲雨被迫把身体团得更紧,他的尾巴最终还是圈过来了,毛绒绒的尖端蹭着亚瑟的身体,他抓住湿漉漉的红毛,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被迫相拥而眠,明天他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第二天一早,叫安东尼奥的狐狸又来了。“嗨,”他带着歉意,“我给你送点吃的……上次你送我的人类器皿,我给你带回来了。”他带来了一个装满肉的包袱皮,还有一个装水果的篮子,“你带走,能顶好久的饭……”弗朗西斯耷拉着脑袋,身上的雨水还没干,懒得理他。

    “昨天兔子说的大森林,我有点印象。”安东尼奥坐下,“我听迁徙的鸟提起过,在北方有一座森林,绵延到天边,森林中央有大湖,那边生活着很多兔子。”

    亚瑟正嗅那个篮子,闻言抬起头:“好,那我往北方走。”他看弗朗西斯,“你呢?”

    狐狸烦躁地扒了扒土:“那不然呢。”

 

    他们朝着北方出发了,弗朗西斯把小包系在脖子上,叼着那个篮子。一兔一狐顺着山间小道走,又离开了山林,重新走上了那一个个石头山包。

    春日时节,草长莺飞,乡间景色优美,天气慢慢转暖,也不再下雨了,但他们的步伐都比几天前沉重了很多。亚瑟不再左顾右盼,新鲜感过了,他需要考虑更实在的东西。弗朗西斯的伤已经痊愈了,但面对一个迷茫的未来,大多数时间都在沉思。

    但这两个前宠物都心照不宣——不管日子过得多惨,都绝不要回到人类身边。

    “人类是可怕的。”弗朗西斯说,“他们会把你圈起来,以他们自己定义的爱来对待你,一旦你表现出任何一点不服从,就会招来惩罚甚至死亡。我亲眼看到我主人家养的另一只狐狸被杀死,因为他咬了那家的孩子。”

    “听起来你当年过得比我惨,”亚瑟说,“兔子嘛,最大的担心是哪一天会变成馅饼。”

    他们一连几天都窝在一个岩洞里。周围陌生的狼叫此起彼伏,狐狸和兔子紧紧贴在一起,不知不觉,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亲密接触。“你是怎么被我那家人抓到的?”亚瑟问。

    “春天刚到,经过一个冬天,觅食比较难,我离山林有点远了,追着一只鼬到了那个庄园附近。他的围墙几乎就建在山下,该死的,占了多大的地!我甚至都没有意识到那是个人类住所——我跟着那只鼬钻进去了,然后碰到了守卫。”

    “真可怜。”

    “所以说人类也是难以捉摸的虚伪生物。哥哥我那么可爱!”狐狸扬了扬头,“哥哥我过去可是很受宠的,地位可是排在几只狗前面,因为我又漂亮,又可爱……”兔子忍不住踹了他一脚,他呲了呲牙,“只是哥哥我自己向往自由罢了!面对一只这么漂亮还优雅的狐狸,他就应该摸摸我,给我点吃的,然后送我走。而不是上来一枪打了我的腿,还要把我做成大衣!”

    “虽然但是,大概就因为你是只漂亮的狐狸,他们才想把你做成大衣。”

    “你是在夸我吗?”狐狸作势要咬他,“你现在还是我的储备粮,注意一点。差点被做成大衣是我的一个狐生污点,另一个狐生污点就是跟一只兔子同行这么久,但没有吃了他。”他没有说真的动过吃掉他的心思,还差点付诸实施。他已经栽进去了,他确实挺喜欢这只兔子,他也只有这只兔子了,他害怕亚瑟从此和他保持距离。

    “你和其他狐狸不一样的。”这让他心生愧疚(该死,可我不该愧疚!),“你确实沾染了一身的人类臭毛病,你堕落了,丧失了一部分动物的高贵品性。但也不全是坏事,你看,我就很宽宏大量,我信任你。”

    弗朗西斯冷冷:“对一只狐狸说出‘我信任你’,你身上的人类臭毛病也够多了。”

    “不,”兔子认真纠正,“这是我自己的判断,我喜欢狐狸而已,跟人类没关系!”他顿了顿,又想了想,明显底气不足了:“…你不是真想吃了我,对吧?”

   狐狸抖抖耳朵:“…在饿得不行之前,暂时不吃。”他转过头去舔了舔他。又是太久没被顺毛摸的兔子被舔得眼神发直,弗朗西斯以为他被吓到了。

   兔子不知死活地往前凑了好几步:“再舔一会。”他说,把脑袋顶在他胸口上。

   

 

    他们被狼群追赶。在弗朗西斯熟悉的那座山林和北方大森林之间,隔着好几座山和错落的村庄,根据安东尼奥的说法,还有一座大城市横贯中间。他们本以为如何越过人类城市是最该烦恼的问题,现在看来,如何避免成为这些陌生的狼口中的美餐才是最该操心的。

     “你们都是吃肉的,”兔子没命地跑,“你去和他们谈谈啊!”

     “谈什么,你看他们像要跟我谈的吗?”弗朗西斯同样拼了命地逃,上气不接下气,小篮系在包袱上,水果颠掉了一半,“我们是外地来的,而且现在正是交配的时候,他们兴奋过度,缺乏沟通能力!你想成为他们银帕上的开胃菜吗!”

     他们被追下了山,眼前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灯光。“该死,是人类村落!”弗朗西斯大喊,“别往那边跑,我们会被枪击!想想我的遭遇,别再干从人腰上抢伤药那种蠢事!”

     他不会去了,亚瑟已经不是之前那只无知无畏的兔子了。一兔一狐沿着山林和村庄的边界横下里跑,听到跟随他们而来的嚎叫声,还听到被狼嚎唤醒的村庄里传来的呼喊。突然一声枪响,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的兔子浑身一抖,差点绊倒在石头上。

     他们面前出现了一辆带棚板车,停在一座村庄的入口处。马躁动不安,车主不在,也许去打探情况了。没有路了,身后依然一片嘈杂。

    “怎么办?”

    弗朗西斯前后看看,心一横:“进去!”

    他叼起兔子扔进去,自己也跟着跳进去。他们落在了一堆马铃薯里,弗朗西斯咬住亚瑟的后颈,以防他扎进土豆海闷死。一兔一狐都埋进土豆堆里,只露半个头在外面,车被忙不迭地催动了,载着他们驶进了村庄。他们惊恐地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狼叫使附近的村庄都骚动起来,灯亮了,枪声此起彼伏,大概过了几个小时,外面安静了下来。

    “好像结束了——”亚瑟的话音未落,惊恐地发现身下的车又动了起来。有人又催动了马车,车轮滚滚,载着他们走上了大路。一丝晨光透过棚布照了进来,天亮了。

    “怎么办?发生什么了?我们怎么办?跳下去?”他手足无措挣扎着,浮在土豆堆上面,转头却看见弗朗西斯露出了劫后余生的表情。

    “我们脱险了!没发现吗,愚蠢的兔子!”狐狸从土豆里挣扎出半个身子,“天亮了,狼不会再追来了。这辆车在带着我们往北走,他应该要去附近的仓库,等他停下来我们再走,能省不少力气。”

    他开始狠狠嚼土豆,狼吞虎咽,并不断往篮子里装,补充昨天损失的那部分果子:“保存体力。”他含糊不清地说,“既然我们能摆脱狼群,说明运气非常好。我们绝对能活着到北方去。”

    好吧,他说得有道理。亚瑟看着他又吃又拿,把周围吃出一个坑来,也尝试了咬了一口旁边土叽叽的蔬菜。不好吃。但弗朗西斯吃饱了,心满意足地钻进土豆里,闭上了眼睛,他只好去弗朗西斯的篮子里扒出剩下的几颗果子吃了,也到狐狸身边躺下——躺下,或者说勉强维持一种姿势,和土豆们混在一起。

 

    弗朗西斯不知睡了多久。被追了一夜,他疲惫极了,但模模糊糊地感觉车停下了,有人类在说话,兔子在舔他的耳朵。舔了一会,又开始嚼来嚼去。

    “别嚼了,愚蠢的草食动物,你当我是树叶吗。”他晃着头把他推开,睁开眼一看,黄色的兔子混在黄色的马铃薯里,光线昏暗,一下子让他幻视这里有一车的亚瑟。

    “你兔呢?你被土豆吃了吗?”

    兔子踹了他一脚。“开玩笑嘛。”他拿后爪挠挠耳朵,差点陷进土豆海里,“我们在哪呢?”

    “大概是一个仓库。”亚瑟说,“走吗?”

    他们在被发现之前跳下了车,带着圆滚滚的肚子和沉甸甸的篮子,鬼鬼祟祟从仓库里溜了出去。到看到外面的景色,他们两个都吓了一跳。

    他们面前是车水马龙的城市。房屋排列得密密麻麻,行人和马车络绎不绝,街道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条乡间小路都要宽,铺着青石砖,放眼望去,没有树,没有灌木,几乎看不到天空,目之所及只有人类,人类,人类的狗,窗户后面人类的猫。

    他们弱弱地贴着墙根走。弗朗西斯夹着尾巴,亚瑟尽力抑制钻进篮子的念头,故作镇定地自己走,但离弗朗西斯越来越近,几乎要靠在他身上。“…哎,没事,”弗朗西斯安抚地咬了咬他,但一辆车疾驰而过,吓得他一抖,“我…我跟之前主人来过城里,虽然没到街上来过……”狐狸飞机耳,两个爪子叠在一起,尾巴炸成了一团,紧紧贴着屁股,还在硬装冷静,“城市本质就和森林一样,这里也有很多小巷的,我们到那里去,先找个藏身的地方,然后再想怎么出去……放心,一切都在哥哥我的掌握中……”

 

    半小时后,他们两个蜷缩在小巷尽头。“这…这在你的掌握中吗?”亚瑟紧紧贴着他,浑身发抖,硬装出一副凶相。

    他们面前是十来只野猫。各个骨瘦嶙峋,表情凶恶,垂涎欲滴地盯着他们两个,还有他们的篮子和包袱。

    “有点……有点超出掌握。”狐狸结结巴巴。他挡在兔子前面,露出獠牙,发出低吼,一些猫犹豫着后退了,但后面的又涌了上来,还有几只跳上了垃圾桶和墙头,迂回包围过来,居高临下地审视他们。

    “哥哥我一只优雅的狐狸,怎么会有朝一日在城市阴沟里被一群野猫追杀,还要保护兔子!”他哀叹。他又没来过城市暗巷,他怎么知道城市里的野猫会有这么多,而且一个个就像外面那些狼一样疯。

    “而且他们……好像也在交配期。”兔子可怜兮兮地补充。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

    弗朗西斯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垃圾桶和墙。那些饥肠辘辘的猫准备孤注一掷,做出攻击前的动作。“……我数到三,”他低声说,“你就踩着那个垃圾桶往墙头上跳。”

    “一——”垃圾桶上的猫扑过来了,他咬伤了其中一个,一爪子打飞了另一个。

    “二——”他解下篮子,往猫最密集的地方一扬,土豆噼里啪啦地飞了出去,砸中了几个猫头,剩下的被吓了一跳,仰头看那些从天而降的土豆。

    “三!”趁着猫群分神,他把墙头那几只猫摔了下去,然后翻过了墙,亚瑟咬着牙,用垃圾桶助力两下,跟他跳了过去。

    “万岁,幸好你是只兔子!”他大叫,“你要是只鸡仔我可怎么办!”

    他们落在了一个别墅花园里。弗朗西斯晕头转向,无奈耳边又听见狗叫,一只愤怒的金毛冲了过来。

    “停,停,等一下朋友!”他大喊,急得直起半个身子,伸爪阻拦,“救救你的动物同胞吧!我们不是入侵者,我们被野猫追杀!我们需要庇护,至少给我们离开的机会!——你看!”

    他一把把亚瑟举了起来。脏兮兮又晕头转向的兔子看起来格外可怜,金毛停下了,睁大了眼看这只脏得像马铃薯的兔子,和一只脖子上系着包袱(卡通鸽子花色),立起来半个身子的狐狸。

    “喔,”他说,“可怜的小兔子!”

    弗朗西斯出了一口气。靠在墙上大口喘气。他赌对了。而亚瑟,被当成了激发怜悯之情的可怜毛团,极其不满,在半空蹬来蹬去。

 

    他们被招待在后院一个废弃储藏室里。名叫阿尔弗雷德的金毛叼来一个装满狗粮的食盆:“不好意思啊我们家没有养猫,没有猫粮。”

    “没什么,我和你一样是犬科动物。”

    他瞅了瞅那盆狗粮,拿爪捻了一颗闻闻,皱了皱鼻子。但本着对东道主的尊敬,高情商的狐狸吃了几口。

    无奈东道主的情商不太够:“啊是吗,我一直以为狐狸是猫科,我在乡下和你的同类打过交道,你们就跟野猫一样烦人。”亚瑟在角落的干草堆里猛吃,他刚把自己从头到尾清洗了一遍,窝那一边咀嚼一边听狐狸和狗交谈。“我本来是打算把你撕碎的,”金毛纯良地说着毛骨悚然的话,“你们不是入侵者真是太好啦。”

    “……真感谢你允许我完整地坐在这里。”弗朗西斯打开自己的包袱,阿尔弗雷德嗅了嗅,眼睛亮了。狐狸叹了口气,忍痛给了他几块肉,在金毛诚挚热情的注视下,又含泪揽了一半狗粮进包。

    “太不值了这买卖。”亚瑟在那边叫。

    “你别说,”狐狸含泪打断,“这都是交易懂吗。”

    他们说着,门开了,另一只金毛探头进来,看见他俩张口要叫,被阿尔弗雷德伸爪拦住。那是个体型略矮的小狗,跑过来绕着他俩转了好几圈。

    “我妹妹艾米丽。”阿尔弗雷德说,“别担心,她也不会告诉主人。”

 

    两只热情的金毛允许他们留在了家里。“你们这几天可以住在这里。”阿尔弗雷德说,“再休息几天,我想办法让你们从前门走,避开那些讨厌的野猫。这里距离你们要去的那个森林还有些距离呢。”

    他们两个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这座洋房不大,但阿尔弗雷德安排他们藏身的储藏室在后院一角,有一半伸进地下,平常没人过来。弗朗西斯终于能好好清理自己了,一只爱干净的狐狸,平时都不能容忍自己的爪垫沾上泥,可经历了狼群追杀,土豆海掩埋和野猫侵袭以后,他现在脏得像块红色抹布。

    他花了一下午慢慢把自己弄干净,一点点舔过去,还找阿尔弗雷德要了一点水,用来洗干净他的脸和最爱的尾巴。亚瑟在干草上,蹲得像块土豆,鼻子安静地抖着,看狐狸洗澡看得目不转睛。他看他抬起黑色的爪子,清理肉垫,沾水擦干净脸和嘴巴,把耳朵也捋下来擦擦,扭过头去舔自己的背,然后翘起尾巴,抬起后爪准备舔——

    “………你别盯着我啊,怪可怕的。”弗朗西斯放下后爪,“狐狸洗澡这么好看吗?”

    “挺好看的。”亚瑟点点头,“继续。”

    “……为什么哥哥我有一种被玩弄了的感觉?”被兔子盯着洗澡原来有这样屈辱的感觉吗?他都想哭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有一点兴奋……

    但他们早已习惯共处一室了,晚上黏在一起睡觉也是家常便饭。兔子认领了他肚皮上一块柔软的地方,到睡觉的时候会自动踱过来一头栽在那里。在严苛环境下,亚瑟终于学会安稳地团成一个球睡觉了,但又多了一条坏毛病,要抱着狐狸尾巴。

    每天早上他们也会在啃啃咬咬的玩乐中醒来,这只喜欢肉食动物的可怕兔子甚至会主动出击,目标是他的尾巴尖和耳朵,又舔又咬。反正没有别的事,他们会一直打打闹闹到阿尔弗雷德或艾米丽进来为止。

    他会轻轻咬住兔子的腿,并把他从头到尾舔个遍,尤其喜欢舔脖子和前胸附近蓬松的绒毛。亚瑟会在他背上走来走去,从狐狸屁股走到狐狸头,又从狐狸头走到狐狸屁股,顺着尾巴滑下来,如同在巡视领地。

    弗朗西斯舔兔子是出于好玩,他喜欢兔子毛的口感,而且享受把亚瑟按在地上底朝天舔的感觉,会让他产生支配的满足感。但他发现被支配的那一方似乎完全没有处于劣势的自觉,被舔得湿漉漉以后,反而会拿狩猎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那双眼在昏暗的储藏室里闪闪发亮。那只兔子会在被舔后盯着他的屁股,眼神专注而严肃,好像在思考什么深邃的哲学问题。

    他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只危险的成年公兔。从此以后他减少了舔他的次数。

 

    艾米丽对这只公狐狸产生了兴趣。在城市长大的小狗没怎么见过这样新奇又漂亮的犬科动物,她会频繁到储藏室来,并把自己的玩具衔来送他。

    “我们主人白天不在家。”艾米丽说,绕着弗朗西斯打转,“你们出来和我们玩嘛,我有好多球,我们一起玩。”

    “荣幸极了,亲爱的艾米。”巧舌如簧的狐狸回答,学着人类的样子欠身,引得小金毛尾巴甩得像风车。亚瑟在远处看着,眼神怨毒,后腿拍得地面啪啪响。

    等艾米丽走了,他回头找兔子:“我们很幸运有善良的东道主,对吧……嗷!”亚瑟冲着他的大腿来了一口,“你又突然咬人做什么!”

    可怕的兔子盯了他一会,又在尾巴上补了一口,然后跑了出去。狗屋那边传来阿尔弗雷德的叫声:“这兔子咬人啊!”

 

    一周后,阿尔弗雷德兴奋地来找他们:“我听到了主人们的交谈,”他说,“他们过几天要去那个森林周边野餐。我可以想办法把你们装车里,你们就可以跟着去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那个传说中的森林一下子变得触手可及。他们两个都兴奋地没睡着:“我们要到了,”弗朗西斯说,“没想到最后一段路反而变得简单啦!”

    “明明是你要找那个森林,结果最后也成了我的目的地。”弗朗西斯感叹,“真是讨厌啊,希望真能在那里活下去,你开心吗?”

     兔子点点头,又朝他肚皮钻了钻。“等到了那里,我们还能住在一起吗?”他问。

     “我不知道,可能不行吧。你要去找兔群,就你那些母亲家的亲戚。而我还要看看那里有没有喜欢抢狐狸窝的熊崽子。”

     他的玩笑没有得到回应。亚瑟团成球,一言不发,蹭了蹭他的肚子。

 

     到了出发那天,阿尔弗雷德把他们藏在一个箱子里,和其他行李混在一起,热情的金毛又用狗粮塞满了弗朗西斯的包袱,尽管弗朗西斯认为这东西简直难以下咽,但总比没有强,勉强接受了。

     他们再次向两只金毛表示了感谢。艾米丽恋恋不舍,扒着箱边和弗朗西斯说悄悄话,亚瑟看着不爽,过去横在了狗和狐狸之间。

     箱盖合上了。一片黑暗中,他们听到两只狗离开了,几个仆人把箱子搬到车上,半小时后,马车载着他们驶向了最终目的地。

     箱子很窄,他们身下还放着几匹布,一张小桌,狐狸和兔子紧紧挤在一起,头对着头。亚瑟舔了舔狐狸的鼻尖,弗朗西斯问:“紧张吗?”

     黑暗中他看不见亚瑟的脸,但感觉他摇了摇头:“艾米丽跟你说什么?”他问。

     “她说她很小的时候跟着去过那个森林,遇到一只九条尾巴的白狐狸,还在夜里带她游览了森林,又把她送回了家。”弗朗西斯说,“她不记得是不是梦了,但说我们或许可以碰碰运气,让他接纳我们。”

     “唔,”亚瑟说,翻了个身背朝他,“怎么样都好了。”

     弗朗西斯也耷拉着耳朵:“快到家了,你似乎没那么兴奋。”

     “说到底,那里也不是我的家。”兔子说,“人类城市更不是……我也不知道,我感觉很怪……好像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初夏时分,在亚瑟和弗朗西斯逃离那座大宅的两个月后,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北方大森林。他们在仆人来之前逃离了马车,跨过绿草茵茵的山坡,一路向那座葱郁的森林跑去。

     他们果然来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树木是如此茂密,跟他们之前看过的任何一座小山林都不同。树木比城市的楼房还要高,遮天蔽日,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落叶,越往深处走,气温越低,初夏的热气被隔绝在了外面。

     “有点阴森,但怎么说呢,”弗朗西斯左顾右盼,扒着树干直起身子,嗅上面长出来的蘑菇,“很有安全感,”他有些兴奋,“或许是本能吧,这里才是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

     亚瑟发出一声怪叫,从地上弹了起来,浑身湿透。他刚才忍不住扒开落叶,在松软的土地上刨坑,结果挖出了地下水。

     “啊啊啊!”狐狸把他叼起来使劲抖,“你明明知道这里有湖!地下水肯定很丰富,挖什么坑!”

     当晚他们爬到了一棵矮树上,不知虚实,他们决定明天再往深处走。弗朗西斯把亚瑟叼上树,放在一个废弃鸟巢里,自己趴在一个树杈上。兔子一直竖着耳朵听森林里传来的声音,他的毛还没干,打着缕。他耷拉着头,心情低沉,靠在弗朗西斯鼻子边上。

     “我突然觉得你现在把我吃掉也很好。”

     “说什么呢,”弗朗西斯抬了抬头,“事到如今又说这个。你没发烧吧?”他舔了舔兔子头,亚瑟没精打采,但抱着狐狸脑袋好像让他心情好了一点。

     “打起精神来吧,贪婪的兔子,”弗朗西斯说,爪搭在他身上,把他环过来一点,“你想要的一切都得到了,而且……至少现在……我还在这里,我们还在一起。”

 

     第二天一早,一只白色的狐狸蹲在树下,漫不经心地打量着他们两个,九条尾巴在身后散开,像一个白色的光圈。

     “嗨,早上好,”他抬起一只爪子跟他们打招呼,“昨天我就看你们进来了,还想你们会怎么过夜呢。叫我王耀好了,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的组合真惊人,你们是主仆吗?不是?那更有意思了……”

     狐狸和兔子下树来,不速之客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我听说过你,”弗朗西斯说,“从一只人类养的狗那里。”

     “是吗?我喜欢观察人类和他们的宠物。最近的动物越来越无聊,我跟他们聊不来,”白狐狸看着弗朗西斯脖子上的包袱,“但我觉得我们会相处愉快。”

     “你也是宠物狐狸?还变异了?”亚瑟问。

     “呃那倒不是,呃也不是变异的。但我确实和人类住过一段时间,呃——”他话没说完,就看见弗朗西斯快步走近,几乎贴在他的脸上。

     “这么说来,你也是个怪狐狸。”弗朗西斯像找到了同盟,“你是不是会装饰自己的窝?把人类的东西送给其他狐狸?教他们投票?认为你对你自己挖的窝有永久居住权?”他拉起他的爪子,“你肯定被孤立吧!可怜家伙!你尾巴这么多,一看就很怪,是不是被人类虐待过?我懂的,哥哥我可以做你的朋友,你很需要吧!”

     “……我不是很需要,但我觉得你需要。”白狐狸退了半步,晃了晃尾巴,“好吧,反正我正在这个森林里试验建立一个狐狸社区,你和人类打过交道,可以帮我。你需要什么?”

     “一个住处,即使我离开一段时间也不会被抢走的那种。”弗朗西斯说,又看了看亚瑟,低下头,“……还有,他想去湖边找兔子聚居地。”

 

    分别的时候到了。弗朗西斯趴下,把额头贴在兔子的额头上,从刚才开始亚瑟就没有说话,低着头,狐狸贴过来,兔子咬了咬他的耳朵。

    “我们还会再见吗?”

    “也许吧,我们还在一座森林里。”狐狸说,“但你不要到狐狸社区来,会被吃掉的。好啦,不要黑着脸,”他也垂着尾巴,耳朵耷拉,喉咙里发出一点呜呜的声音,“…你从大宅跑出来,差点被狐狸吃掉,被狼追,被猫堵在小巷里,就是为了到湖边去,不是吗?其他狐狸可没我这么善良,你不能跟着我,会被他们当零食吃掉的。”

    亚瑟一直在嚼他的耳朵,把整只耳朵都搞得湿漉漉的。他大概是想哭的,但猛兽之心不允许他表现得像只脆弱的草食动物一样。弗朗西斯舔他,一点点从头舔到尾,像要把自己的气味印到兔子身上。

    白狐狸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幕:“那我把兔子送到湖那边去。大概要一段时间,这座森林很大的。你自己向前走,会碰到其他的白色狐狸,他们会带你到住处去。”

    亚瑟跟着白狐狸走了。走出几米远回头看,弗朗西斯还坐在那里,耷拉着耳朵,目送他们走远。

    “你们怎么认识的?”

    “故事很长。”亚瑟闷闷地说。

    “看来你没什么讲故事的心思,太可惜了,我们路还挺远呢。”白狐狸露出獠牙,“那只狐狸信任我就算了,我自带被同类信任的气场。可你这只兔子也毫不设防地跟我走,不怕我半路吃掉你吗?”

    “那你就吃呗。”兔子依然闷闷的,“剩下一部分带给弗朗西斯。别说那是我。”

    “……你这兔子,”白狐收起了牙,砸了咂嘴,“跟你开玩笑呢,我很久都不吃生肉了。但你别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啊,没听说兔子会得抑郁症。”

    他把他带到了一个路口:“你往前直走,”他说,“就能看到湖岸的一角了。那边是兔子聚居地,我出现会吓坏他们的。拜拜,祝你好运。”

    白狐狸走了。亚瑟望着来路,他走出很远了,已经看不到弗朗西斯了。

    他低着头继续往前走,身边是树,灌木,脚下是苔藓和落叶,天黑了,有萤火虫在他身边飞舞。这些东西他已经司空见惯,再不会感觉惊奇了。他应该更高兴一点的,他的愿望已经实现了,可他的心像空了一块,好像永远不能补全了。

    他走到了树木的尽头,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湖泊出现在他面前,月光照在湖面,倒映出银色的光辉,湖边的绿茵在微风吹拂下微微摇晃。万籁俱寂,萤火虫飞舞,甚至能感觉到树木和湖水的韵律,就像他母亲说得一样。

    他不禁呆住了,过了一会,三三两两的兔子从他身边的草地里抬起头来。

    他回到家了。

 

    亚瑟在湖岸住了下来,这里的同胞友好地接待了他,甚至有些老兔子(非常珍稀)还记得他母亲。融入其中并不算难,野兔们对他逃出人类大宅,千里迢迢回到森林的事迹十分惊讶,每晚都有十来只小兔子跑来要听故事。他们也惊叹这只宠物兔的野外生存能力,“你母亲教你的?是了,她从过去就很彪悍,”颤巍巍的老兔子说,“要不是带枪的人类,她才不会被抓走。你现在回来了,她应该很欣慰。”

    是的,亚瑟的生活不错,但他越来越想念弗朗西斯。兔子们接纳了他,但在他眼里他们都呆头呆脑,其他来湖边喝水的动物也大抵如此。而且,他已经习惯了有弗朗西斯的生活,现在他有了一个舒适的窝,垫着干草和树皮,但他总会想念狐狸肚皮的温度,还有被狐狸尾巴扫过的酥麻触感。

    他只又见过弗朗西斯一次。那天晚上他看到三三两两的狐狸来湖边喝水,其中一只是他爱的那只。他不顾一切地就要冲过去,被其他兔子按住。“你疯了!”他们训斥他,“不管你之前和狐狸关系有多好,现在你们已经分开了!他们是来觅食的!他身边还有其他狐狸,你会暴露我们的藏身处!”

    弗朗西斯在湖边左顾右盼了一会,垂着耳朵离开了。他好难受,他几乎克制不住要去那个“狐狸社区”的欲望了,但这片森林这么大,一只落单的兔子估计还没走到那里,就在中途成了随便什么动物的美餐。

    他开始闷闷不乐,时常忧郁地盯着湖面。兔子们议论纷纷,他懒得去管。他梦到弗朗西斯,梦到他们旅途中的每一个场景,更久远过去和现在都变得毫无色彩,唯有那只红色狐狸才是鲜活的。

    

    半年后的一天,一个雨后的秋日,他正忧郁地窝在洞里,突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一声枪响。

    他冲出来,看到逃窜的兽群,又听到此起彼伏的枪声接踵而至,他想起“狩猎季”这个词,不寒而栗。

    他躲过几只蹄子,环顾四周,在纷杂的影子里寻找弗朗西斯。其他兔子都钻进了更深的地穴里,现在没人管他了。猎人们一定已经占领了森林的前半部分,他们一定会到湖边来。

    他看到了一只受伤的狐狸,尾巴被砍断了,伤了一条腿,流着血,一瘸一拐。亚瑟脑子里一声轰鸣,不管不顾地冲了上去:“弗朗西斯呢?!”他大叫。

     那只狐狸瞪着这只不知死活的兔子,但亚瑟的眼神过于凶狠,他答了:“那只刚来的狐狸?枪响以后往外围跑了,就他一个这么干。他说‘不能让那些人接近湖边’,引走了几个猎人,但他们有狗,他们还爱砍断狐狸尾巴……”

     “叫王耀的一串尾巴的白狐狸呢?”

     “不知道!那只狐狸神出鬼没的,他平常都不在森林里!我——嘿!”

     亚瑟转头就跑。

 

     他没有找到弗朗西斯。森林里到处是斑斑血迹,各种动物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他自己也差点迷失方向,差点被猎犬逮个正着。哪里都没有弗朗西斯,他绝望了,想象弗朗西斯被枪打中,被砍掉尾巴,被猎犬撕咬,而这是因为他想把那些人引离兔子聚集区……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弗朗西斯了。想到这些他痛苦得要死掉,蜷缩在草丛里。

     万幸,他终于见到弗朗西斯了,在入夜后的猎人营地。可怜的兔子痛苦到恍恍惚惚,干脆想自投罗网,就在那个生着篝火的营地旁,他看到了几个大笼子,那只熟悉的狐狸在里面,还有呼吸。

 

     弗朗西斯虚弱地闭着眼。他白天跑了太久,又被打伤了爪子。万幸的是那些人没有放狗,现在也没有把他捆成粽子——这不是仁慈,他知道人类的想法,他们更想要一张完整的狐狸皮。

     他感觉下雨了,笼子和干涸的血都散发出铁锈味,弥漫在他周围。他昏昏欲睡,突然间,鼻子里又涌进一股熟悉的,被淋湿毛皮的味道。他睁开一只眼,看到亚瑟扒着笼子看他,发出啊啊的夹杂快乐和哭腔的兔子叫声,好怀念。

     “……我快死了,”他嘟囔,“都出现幻觉了。”兔子跳脚,冲他鼻子来了一口。

     “嗷!”他弹了起来,看清了眼前活生生的兔子,“怎么是你!真的是你!你来干什么!——”好吧,他知道不合时宜,但声音还是发颤,眼睛红了。这一点都没有食肉动物的尊严,但该死的,他好想这只愚蠢的兔子,他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流着泪蹭亚瑟胸前的绒毛,兔子继续发出细小的叫声,抱着他的嘴,舔他的额头。亚瑟身上湿漉漉的,多么熟悉的味道,他最喜欢的味道。

     还有两只狐狸和弗朗西斯关在一起,隔壁笼子里还有三条貂,一头小鹿,看见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抱在一起哭着亲来亲去,震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我该看的吗?”半晌,那头未成年鹿弱弱地开口。

     “那你就把眼闭上。好了,告诉我钥匙在哪呢。”兔子松开狐狸嘴,抹掉泪,语气变得像个救世主,“你要庆幸你的毛皮真的很漂亮,”他冷静下来了,还不忘损他两句,“又是一个想把你做成大衣的。”

     “要不是为了你那可怜兔子窝,哥哥我才不会被抓呢,”弗朗西斯也冷静下来了,反唇相讥,“下次我就不会这么蠢,我脑子被枪震晕了,不然今晚你和你的亲戚都会在猎人的锅里!”

    “……钥匙在帐篷里,”一条貂听不下去了,弱弱地打断他们,“我看到一个人拿进去了,在门口的箱子上,狗拴在帐篷后面。”

    亚瑟等到后半夜,等猎人们睡下了,从正门溜进帐篷,衔回了钥匙。弗朗西斯在里面固定住钥匙圈,亚瑟在外面把钥匙插进锁眼,拧开了锁。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又给剩下的狐狸和隔壁的貂鹿看傻了。

    “赶紧走,干什么呢,”亚瑟把他们往外赶,“感谢我,几个月不准吃兔子,最好这辈子也别吃,不然诅咒你被抓第二次,当场被狗咬死。”他恐吓那几只狐狸和貂。“你紧走两步行不行?”他抱怨弗朗西斯,拿头顶他的后腿,“你散步来了?等着狗上来把你按地上?这里可没有阿尔弗雷德那种傻里傻气的黄狗。”

    “我伤到爪子了!现在就你声音大,就算把狗招来,那也是你——”弗朗西斯反驳未遂,凶恶的兔子又去训那头小鹿,“你放轻点啊,就你长了蹄子………”

    雨水能掩盖他们的气味,但还是被猎犬们听到了。他们开始放声大叫,帐篷里亮了,衣衫不整的猎人们冲了过来。

    亚瑟跺了跺脚,动物们一哄而散,猎犬被放出去几只,但扑了个空。兔子跳在笼子顶上,学着弗朗西斯的样子弓起背,露出(不很尖的)牙,发出类似狗叫的声音。

    “淦!”弗朗西斯听到了,“他在金毛家学了外语!”

    猎人如临大敌,一把拽住跃跃欲试的猎犬:“得了狂犬病的兔子?”

    嗯,他就知道这种表情这种声音很帅,很凶恶,很有震慑力。理解错了的兔子有了信心,又发出几声狗叫,眼看对面举起枪来,猛地从笼子上跳下,沿着曲线向猎人猛冲,从狗头上一跃而起,糊在了人脸上,在哀嚎声中狠狠咬了人耳朵一口。枪朝天打了,疯狂的兔子平稳落地,又向草丛猛冲,逃走了。一串子弹打在了他身后,激起一片泥土。

    森林又度过了混乱的一夜,猎犬们冒雨在周围搜索了很久,一无所获。猎人们忧心忡忡,钥匙被偷(到底是谁干的,他们一筹莫展),财物没有损失但动物被放跑,简直匪夷所思,而且还遭遇了邪乎的会咬人的兔子……因为担心遇到更多危险,他们决定转移阵地。天一亮,猎人们就匆匆离开了。

 

    回到亚瑟咬人的几分钟之前,弗朗西斯没有跑远,猎犬们追着那只体型最大的鹿跑了,亚瑟没有跟过来,他焦急地打转,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就听到一声人类的哀嚎,一声枪响,随后兔子像枚子弹一样从草丛里射了出来,砸在他的鼻梁上。他身后是个斜坡,一兔一狐抱在一起,从坡上滚了下去。

    他们沾了一身泥,落在了坡底的草地上。“你一定又上去扑人了!”弗朗西斯大叫,把兔子叼到一块伸出的巨石下面,挖了半个坑当藏身处,然后把亚瑟从头到尾舔了个遍,检查有没有受伤。还好,他只发现他后腿和屁股上少了两撮毛,是从狗头上跳起的时候被狗爪扯下来的。

    “你到底有没有吸取教训?!有你这样野外生存的兔子吗?”

    “怎么没有呢?”亚瑟被舔得浑身顺畅,闭着眼满意地蹬腿,“你好意思说我吗?一只狐狸被抓到两次,太丢人了!我是深思熟虑以后才上去扑他的,他被我吓到了,我扑他的脸他也不敢开枪。”

    话是这么说,他整个身子还在抖。经历了这么多,刚刚的场面对他来说也不亚于地狱。他刚才孤注一掷了,现在安静下来,躺在弗朗西斯身边,他被铺天盖地的恐惧淹没了,紧紧抱住狐狸脑袋。

    “……我不想再跟你分开了。”他说,声音里带着呜咽,“我好想你。我以为刚才要死了,我——”

    “我也是,我好想你……我忍不住去找了你很多次,但没有看到你……”弗朗西斯拿爪子环住兔子,也发出呜咽的声音,“我不想再和你分开了。我每天都在想你,都没法看其他兔子了……我感觉我会死掉。”

    他们紧紧抱在一起,窝在石头下面,闭着眼。外面,雨声渐渐停了,天微微破晓,新的一天来到,他们活下来了。

     “你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也没有闹事的熊崽。”狐狸说,拱了拱兔子的肚子,“但没有你。”

     “我也是,”兔子闭着眼,“…但没有你。”

     “我不回狐狸社区了。”弗朗西斯说,“如果你跟着我,他们可能会吃掉你。”

     “我也不回去了。”亚瑟说,“其他兔子不会接受狐狸。”

     “那我们怎么办?”狐狸问,但语气里完全没有担心。亚瑟已经轻车熟路地钻向他的肚皮,熟悉的触感,熟悉的重量,填满了他的心。就此时此刻,他不觉得还需要忧心其他问题。

     ——他们已经找到最应该被称作家的地方了,就是在彼此身边。

     “不知道。但总感觉会有办法。”亚瑟钻到那个熟悉的地方,狠狠埋进柔软的狐狸毛,久违的触感,让他幸福地感觉要昏过去,“比如有很多尾巴的白狐狸会再次出现,比如又来了一批猎人直接烧了森林,我们又得搬家了,比如就这样躺在这,这块石头感觉就很不错。”

     他团成一个球,狐狸尾巴盖了过来,温柔地扫着他的脊柱。

     “——我也这么想。”弗朗西斯说。

 

     他们紧紧相拥。太阳升起来了,照亮草叶上的露水,狐狸和兔子依偎在一起,进入了梦乡。

     他们已经回到家了。



End.

    

     

评论(60)
热度(945)
  1. 共49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这里阿残
奇妙花园:嗷3@BlanCheACan
博狗,学术废物,每日都想辍学中
Aph十二年养老人 右仏only 喜报,我是仏嬷!
音乐剧爱好者 Ham/JCS/法剧

© 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