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米仏】致“新世界”(上)

是独战国设米仏,一个真正断断续续琢磨了一年的东西()正经史向,对,我终于写出来了!有2w+,想了想还是分成两部分了,本来史向就难看,字数一多更难看了()

这篇真思考了蛮久,感觉把所有关于独战自由组的想法都写出来了,第一次感觉到笔跟不上想法,要打字打得很快才能抓住脑子里的下一句x所以写得也很杂。要是日后还打算写这个主题的东西,大概会填补一些战争细节,并给柯老师更多的戏份

总之,祝食用愉快!

 

虽然和文本身没什么关系,但我在写文的一个月里,耳机里的Ham歌单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x瘾太大了,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wait for it satisfied Horricane的幻音中醒来的那种程度吧,lof和嗷三也都被我啃了一遍,到了痛苦“这毒要怎么戒掉啊”的程度x图书馆对桌近代史的兄弟为了写他倒霉的期中论文在啃联邦党人文集而我在跳舞,他怒骂该死的美国佬他妈的汉密尔顿而我在快乐地磕cp,这太爽了,好像自己写这边的文都没有瓶颈了,希望以后能多来点这种感觉()

 

 

 

 

 

一. 

    “你想射中什么?”

    “稳住自己,”他按下他的肩膀,“如果你想射中什么,就不要在心里给自己预期,不要想自己必须要胜利,不要浮躁。”

    “可我必须要胜利。”年轻人专注地向前看,手托着那支枪,“我需要给自己预期。我应该得到胜利,这是我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开枪了,正中靶心。

 

    法国人驻扎在河边,在那些北美军队不远的地方。那些正试图给自己创造新生活的美洲人进进出出,总带着对未来憧憬和迷茫的神气。两边有点距离,他就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他站在旧世界,正在观察一个新世界崛起的轨迹。

    “如您所说,这群清教徒的后代还有存留的士气。他们如今境遇堪忧,被英国人折磨得疲惫不堪,普通士兵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他们还有冲劲——在我看来,还有‘不胜利毋宁死’的觉悟——这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因此,亲爱的伯爵,我们可以把他们看做盟友,我们下的这一盘棋、扔出的赌注能获得收益。去吧,再去和华盛顿聊聊,看看我们能做什么,毕竟我们也不是来观光的。”

    信使站在一边,今天下午他会赶到法军总指挥部,把他的简信传给罗尚博伯爵。法国人在折起纸前犹豫了一秒,又添了几行。

    “是的,我见过美利坚了。他……怎么说呢,”他写道,“就像我先前对拉法耶特侯爵说的

一样,他是个有趣的年轻人,浮躁、活力十足,理想化,但或许,有那么一点,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弗朗西斯…嘿,弗朗西斯。”

    他合上了信。他还没来得及把印象词写完,但描写对象突然出现在面前时,纵使是他也没有强大的神经继续下去。况且对方是个直言不讳、横冲直撞的年轻人,正处于少年到青年最朝气蓬勃的时期,那双蓝色的眼睛会看着你,把你看到局促。

    “琼斯先生,”他把笔插回墨水瓶,“敲门是个好习惯。”

    “你没关门。”美利坚人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不满和一丝狼狈,但他不想照顾法国人这些敏感的小情绪,“你的朋友早就看到我了,一直在试图提醒你,但你写得太入迷。而且距离我们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

    “好吧,我的错。”他耸耸肩。年轻人的目光正好奇地停在合起的信纸上,那青涩的头脑不知把信里的内容描摹成了什么样子。那是一封情书?还是一封涉及战争结局的密令?他猜他会这么想象。而法国人在打量着他,他好像每天都是这个样子,精神抖擞,精力充沛,好像随时准备冲锋陷阵,一个刚上战场的年轻士兵,时刻准备着上阵杀敌。金色碎发下的眼睛又是那么明亮,像承载了一片天空,笼罩他国家的那一片自由的晴空。

    “来吧,阿尔弗,”他说,“拿着你的枪,校场见。”

 

    现在是1781年,北美独立战争的高潮,也将滑向尾声。战争已经持续了五年,美洲大陆的战火烧到现在,身陷战争中的各方都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

    几年前弗朗西斯就已经看过了那些文件。那些北美人想要争取自由的文书,他们的独立宣言,他们发泄不满的小册子——从巴黎得到这些东西并不难。说实在的,法兰西对这些煽动性标语没有多大兴趣,在这个时代,来自法国社会深处的激荡声正冲击着法兰西的神经,一块英殖民地的小小不满声——更不该让他大惊小怪。本该如此。

    可如今他确实在这里。他的军队驻扎在他的身后,他本人也站在北美辽阔的土地上,阿尔弗雷德·F·琼斯——不久前他还姓柯克兰呢——这个新生国家的代表,在他身边,想从他这里学习更多战场杀人的技巧。

 

    他注意到阿尔弗雷德托枪的那条胳膊总是微微发僵,好似不适。美国人发觉了他的视线,逞能地把胳膊猛地往上一抬,这一枪歪到了天上去,傻小孩自己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痛呼。

    “怎么搞成这样的?”弗朗西斯不轻不重地捏了捏,从手感和阿尔弗雷德的反抗程度来看,是淤青和轻微划伤。

    “昨天去城里和人打了一架。没什么,别告诉其他人,很快就好了。”

    “和谁打的,那些给英国人说好话的?那些亲英派该被吊死,但你不该和他们直接拼拳头。如果你觉得他们可能给英国人通风报信,就该逮捕他们,如果他们无足轻重,就别去管他们。干嘛,他们侮辱你了,骂了你还是骂了华盛顿?”

    “他们替英国人祈祷!”美国人恨恨地,“他们在角落里,甚至不敢走到灯光下面。他们不会去报信的。他们哪边都不敢去。可在这个时候!…在美利坚,再不该有任何人心存幻想了,幻想还能和英国人重归于好,觉得‘过去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

    “为这个你去把人打了?”

    “嘿,还不够吗?”

    “作为盟友,看到你这么坚定,还挺欣慰的。”法国人半笑不笑,“但你是要上战场的人,你得学着更稳重点。”

    “我已经上过战场了。”年轻人放下枪,“我已经在战场上很多年了,在你还没来的时候!”

    他想表现老成,还想表现出一丝神气,但这话从一个刚宣布独立的殖民地国家没什么气势的嘴里说出来,反而像抱怨和撒娇。从各种角度上他都还是稚嫩的,从外表看,他就像个刚被家长送进法学院的半大小伙,满腔热血和远大理想,但还远没到施展的时候。

    “你的海军呢?”阿尔弗雷德又跳了一个话题,同时藏起了受伤的胳膊,“我一直想看你的海军。”

    “时候到了会给你看的。”他拿木棍敲敲他藏起来的胳膊,美国人龇牙咧嘴,“继续。既然有能耐把自己弄伤,就得承担后果,对吧,上过战场的老成人。”

    他们练习。不得不说,阿尔弗雷德很有天赋,他聪慧,有忍耐力,同时又兼具专注力和热情。他会成就一番事业,他能赢得这场战争。法国人想。好吧,这会是个不容小觑的年轻人,一个充满活力的“前殖民地”。然后呢?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国家”?

    “嘿,嘿,”他用木棍把他的枪头压下来一点,“太高了,你想射中什么?”

    “稳住自己,”他又按下他的肩膀,“如果你想射中什么,就不要在心里给自己预期,不要想自己必须要胜利,不要浮躁。”

    “可我必须要胜利。”年轻人专注地向前看,手托着那支枪,“我需要给自己预期。我应该得到胜利,这是我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开枪了,正中靶心。

 

    现在是1781年。法国人对待这场北美“革命”的态度已经改变了。他们也必然改变。新生的美利坚在萨拉托加证明了自己,他们再也没有理由像1776年那样,把富兰克林扔在巴黎的冷板凳上了。美国展示了他的价值,法国人也该对这个名义上的盟友提供更多实质上的帮助。

    先前他们已经签订了条约,如今秘密援助该转为公开宣战了——法兰西应该为了美利坚跟不列颠撕破脸。当然,对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本人来讲,做出这个决定一点都不难。尽管他本来不必亲自来这里,但他还是来了,他有很多想要亲眼去看的东西。

    这里艰苦的军旅生活并没有让法兰西感觉不适应。在国王不知道的时候,他一直和拉法耶特保持着私下里的书信联系。他从那位热情洋溢的侯爵那里知道了很多关于新大陆的事,这里的环境,天气,还有他打过的仗,受过的伤,见过的人。一群绅士——一些奇妙的人,有些很怪,但招人喜欢——一群合格的军人,理想饱满,充满信念,他的朋友们——他还提到了美利坚。

    “一个优秀的小伙子,又英俊,又有想法,充满活力,仿佛本身就是希望的代名词。上帝啊,还挺可爱的。”侯爵在信里写道,“——我打包票您会喜欢他的。”

   弗朗西斯看着阿尔弗雷德。后者因为没听他指挥就中了那枪,正指着靶子大呼小叫让他看,吵得不行。

   难说吧,我觉得。他按了按眉心。

 

   这是约克镇战役前夕。决战前紧迫的氛围中,弗朗西斯和阿尔弗雷德还有一点时间做点他们自己的事。

   晚上,美国小伙偷偷把他拉去了镇上。这是北美辽阔平原上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因为有军人驻扎附近才变得热闹。有时这种场景会让弗朗西斯想到久远的过去,他在阿尔弗雷德这个年纪,法兰西的城镇比如今的北美大陆更加荒芜,那也是硝烟弥漫的时代,但空气是清新的,树木在深夜猎猎而响,就像现在他能听到的一样。这片被冠以“新大陆”之名的土地其实如此古老,在小镇的觥筹交错中依然清晰,会让他这个不速之客感到一丝恍惚。

   阿尔弗雷德轻车熟路,带着他从后门溜进酒馆,他甚至没穿军装,一件短上衣,一件鹿皮裤子,像个荒原上的年轻猎户。他要了两杯啤酒。

   法国人看那个油腻腻的杯子:“看来你经常来。”

   “我会想过来玩玩。快打仗了,放松一下是应该的。”

   弗朗西斯喝了一口,微微皱了皱眉。这是一间半地下的破旧酒馆,他听到各种各样的口音,看到昏暗的灯光下形形色色的人。这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他身边的年轻人和老板交谈,和一些熟客打招呼,并盯着角落里那些窃窃私语的人看了一会。有几个人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背——他们是不是知道他是谁?这些都是他的人民,来历不同,出身不同,如今都被归在了同一个国家之下。

    “待在人堆里,想从国民身上找到一点亲切感,给自己鼓鼓劲,缓解要上战场的压力。嗯,挺不错的方法。”

    阿尔弗雷德抬了抬眉毛,喝了一口啤酒,捏了捏杯子:“好吧,你看出来了。”

    “你想瞒过我吗?我比你成熟得多,小子。你现在的感受我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经历过了。”

    “成熟。喔。”他放下杯子,“在你眼里我还不成熟?我何时才能成熟起来?”

    “你不用急,跟这些人相比你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在我们这一类存在里,你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可我必须要急。”他看着灯光,目光炯炯,“我有太多想做的事。我要领兵打仗,我要和这些人一起建设一个新国家。我必须要成长起来,快一点,再快一点。”

 

    弗朗西斯又喝了一口。或许有一点拉法耶特说的是对的,他确实是这群叛军孕育出的希望。但古往今来,一个被奉为“希望”的国家,一个政权——从不会安稳生长。最初的“希望”要么被扼死,被折磨得伤痕累累,要么被扭曲,被面目全非,要么膨胀成欲望和野心。

    那么,如果这些他都挺过来了,他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1777年10月,巴黎。

    “北美人出乎意料打得漂亮。我们都以为他们最多给英国人添个堵就完了,最后再被扔回历史尘埃里。但看起来他们至少还能再撑一段时间,亲爱的波诺弗瓦公爵,您怎么看?”

    弗朗西斯坐在他装饰考究的会客厅里,良久没有开口。他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十年前加拿大和印度支那的战役损耗了法兰西的元气,而最近,通过各种途径送到他书桌密匣里的小册子和书信又越来越多,搅乱他的心神。他只是坐在那里,听宾客们说三道四。这些人对北美的情况一知半解,却对那些清教徒的后代不屑一顾。他听着,逐渐有些厌倦了。

    他们的胜利让人惊奇吗?或许是的。除了拉法耶特那样一腔热血的,大多数法国人只想渔翁得利,一个叛乱的殖民地只配给英国制造点麻烦,这本也就是法国人对他们最大的期望了。他们不信那些人真的能得到什么。

    他也该这样觉得。可听着这样的话,他为什么感觉不满?听到北美人的节节胜利,为什么他不觉得惊讶?他听着战报,想象那些在辽阔平原上战斗的“美利坚人”——他们这样称呼自己,他回忆那个年轻人的样子——他在他更年少的时候见过他,他记得那双眼睛是蔚蓝的,是天空的颜色。他的头发是温暖的金色,好像阳光晒在稻草上。他想象他在冲锋时的样子,他会想入迷,透过自己营造的这个形象,他好奇,审视,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他会知道更多吗?接下来会如何?

    他被拉法耶特的信冲昏了头脑,还是他在期盼,期盼能看到什么?

    “说到底,该让他们获得胜利吗?”他的客人还在大声评论,转着他镶宝石的手杖,“难道那群公然反抗主人的仆从——上帝作证,我不是在给英国人说话——不会刺激欧洲的刁民,让他们觉得自己也有能耐张嘴喊‘我不满意,给我更多’?他们总是贪得无厌。”

    “少说点,阁下。”他终于开口了,嘴角带笑。波诺弗瓦公爵的微笑会有无数种含义,而这一种——熟悉他的人都会知道,这种代表了威压。公爵阁下希望您闭嘴。

    “到底该怎样做,我想那是陛下——和法兰西的意志。”

 

    “你要走吗?”

    “是的,”阿尔弗雷德喝了两杯,脸颊还泛着红,“我明早要赶到指挥部去。我要和乔治谈谈下一步的计划。”

    “你今晚留在这边也没关系,明早我派人送你回去。”

    “不必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美国人的脸还是很红,说话却一本正经,“我们感激法国人的帮助,但我知道你为什么会来。我不会让自己显得像个没用的政治筹码。”

    “你大可不必表现得像是很懂政治博弈。你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学过外交手段,和托马斯·杰斐逊学过怎么写法案?但你还嫩得很。怎么说呢,似乎国家的成长总会落后于他的国民,因为你的生命比他们长得多。你需要积淀,更多的积淀。”

    “别拿对小孩的语气跟我说话,”他赌气,脸憋得更红了,直让法国人怀疑他醉了,“我跟你平起平坐,法兰西阁下!我们是盟友,我们是平等的,你不是我的新监护人!”

    “是是,这里是你的主场,美利坚阁下。”弗朗西斯举起手来,“我失言了,一路顺风,祝您明天和华盛顿阁下谈得愉快——”他看着他摇摇晃晃地走出去,摇摇晃晃地骑上马,他的外套还在酒馆外头的草垛上搭着,明晃晃的。

    “……美利坚阁下,您的外套!”

 

    “——您要问我对他的看法,亲爱的罗尚博伯爵?除了拉法耶特侯爵先入为主的印象,他就是个毛头小子,装成熟,横冲直撞,但万幸——他似乎还没有学会什么是阴险。”

    1778年5月,法国正式对英宣战后的第三个月,弗朗西斯在巴黎收到了阿尔弗雷德的信。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这个年轻人的亲笔信,打开信,他看到一行行不算公整但流畅的法文。

    对那时的弗朗西斯来讲,收到一封法文信——写信的人还有求于他——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过去很多年后再回想,他竟然收到过阿尔弗雷德·F·琼斯用法语给他写的信!简直值得送进博物馆。

    “亲爱的弗朗西斯·德·波诺弗瓦,法兰西阁下,”那封信这样开头,“我本来想用更熟悉的语言写这封信,但鉴于现在的形势,以及应当表达的对您的尊重,我选择用法语。我的法语水平不高,一些措辞请教了朋友,如有不当,还请谅解。”

    一个合乎礼节的开头。但接下来就不对味了。美国人感谢了法国这些年提供的帮助,并提到了他们刚刚签订的条约,然后他开始演讲。他说到他的理想,他和他的战友们这些年付出的努力,他们的牺牲和收获,他美丽的北美大陆,他的国土,平原和山脉,他对明天的希望……看得出他在尽力收敛了,他没有在套近乎,没有卖弄和炫耀,他在流露真情,这就是他想要讲给他听的,看得出,他还想讲给任何一个人听。

    “如果可以,真希望让您看到这一切。”他直言不讳,“我想把心里的光辉展现给您,我想让您看到美利坚人的信念和坚持,我们在战斗,我们在坚持,我们会给自己开创未来,给我们的盟友展现自己的诚意和友好。而对我自己而言,我希望能带您看看这个美丽的国家,这里有和欧洲不同的风景……抱歉,我说得太多了。”

    他罗里吧嗦地写了一大堆东西,无用,不合礼数,不够精简,不够华美,不够谦恭。没有话术,只有感情。柯克兰是怎么教育的?这样一个年轻人,要是在巴黎,他早就被赶出上流阶层的客厅了。

    但他拿着信看了几天。他好像被这些横冲直撞的句子迷住了。他好像被阳光刺中。他坐在昏暗的书房里,窗外是阴云密布的巴黎,信中给他展示了一个硝烟弥漫,但晴空湛蓝的异国大陆,那个年轻人站在那里,他在想象中审视他的背影,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他在期盼吗,期盼什么?

    那是什么?上帝啊,那难道是憧憬,他憧憬什么?横冲直撞的胡言乱语吗?

    “早上好,阁下,”他的管家敲开了门,“您该下楼来了,您下午的安排是——”

    他拿着信,看着窗外的灰雾:“您猜我在想什么,先生?”他说,“或许我该换个地方待待了。”

    

 

二.

    1780年4月,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来到了北美大陆。那天天气很冷,阿尔弗雷德在港口的人群里,他在舷梯上看到了那抹金色,弗朗西斯也看到了他。他向他张开双臂。

    “你长大了,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你。”他笑,“好久不见,在我印象里,你还只有这么高呢,”他比划了一个高度,“跟在柯克兰后面,像他家臣的儿子——啊,这会是不是不该提他?对,让他见鬼去吧。”

    1779-1780年的形势严峻至极。美国人在战场上节节后退,士气极度低落,逃亡者与日俱增。这或许符合了冷眼旁观的欧洲人对他们的印象,这些殖民地的叛乱者就该这样结束,他们应该溺死在历史浪潮里——可他们不能,他们绝不能就这样结束。

    年轻的美利坚并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但他绝对是一个敏锐的人,他知道该做什么才能让法国人满意,他知道法国人想要看到什么。所以他和他的国民在一起,他们一同拼死奋战。他劝住那些想要离开的人,日夜待在指挥部里。而现在他得到了盟友,其中一个甚至来到了面前。这是一个机会,他绝不能失去的机会。

    但见到弗朗西斯时,这个法国人的表情过于明媚,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扶着他的肩膀,拎着一打行李跟他扯着家常,赞叹北美凛冽但晴朗的天空,抱怨巴黎灰闷的冬日。这给美国小伙整不会了,他本来都准备好了一个演讲稿,应对盟友可能针对战局提出的各种尖锐问题。可弗朗西斯什么都不问,直到后来他才发现,这个长久在欧洲的泥泞里布局博弈的法国人不会相信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他自己是个夸夸其谈的人,因此他不会相信任何一张嘴,他只相信亲眼所见。

    “我走的时候巴黎正在下雨。”他还在跟他扯闲话,“但天气不会比听说我要走的那些朝臣的脸更阴沉了,哈哈。”

    巴黎。他还没有去过巴黎。他只去过伦敦,在他的印象里也是个阴云密布的城市。他还有很多要去学的。

    “不管怎样,欢迎您来。”他说法语,“您是要去找拉法耶特阁下——他应该和富兰克林先生在一起,还是和我去指挥部?”

    “啊,”他想了想,“先吃饭吧?有什么推荐的餐厅?”

    “什么,您不和其他先生们一起?”

    “来这儿就是为了避开繁文缛节,”他慢慢地说,“我告诉他们先别找我,让我自己转转。况且,”他紧了紧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不想聊聊吗?”

    

    1780年从法国返回的拉法耶特同时带来了法兰西,这代表了某种信号。这意味着法国人终于愿意施舍他们的信任了,他们愿意亲自进入战局。而对阿尔弗雷德来说,他得到了一个机会探寻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一个让他如此好奇的人。

    不久后法国人跟他一样住在了军营里,没有不适应。但他似乎总在观察什么,阿尔弗雷德看不透他的想法。他装饰宝石的胸巾总是整整齐齐,让人怀疑,到了战场上他也要这样吗?这样一个人上得了战场吗?

 

    “亲爱的国家先生,可爱小伙,”最近一段时间照顾他起居的年轻女人早晨来找他,“法国人送来了一些奶酪和蔬菜哦。”

    他正在跟那撮翘起来的头发较劲:“你拿去和其他人分,剩下的再给我。安娜,记得给门口那些人一份。”

    “我们都准备好啦,”安娜靠在楼梯下面,“给你的在厨房里,按你喜欢的风格多加了一点糖,他们说要等你一起呢。”

    “真的吗,”美利坚兴致勃勃,“那你留着,等我整完最后这点。我要去。”

    他噔噔噔下楼来,最后几阶直接搭着扶手滑了下来。一个伤兵刚好路过,吹了声口哨,两个人乐呵呵地击了个掌。安娜待在厨房门口,品鉴般地看着他的头发和亮闪闪的眼睛。

    “看来和法国人多待几天真的有用,你都学会打扮啦。”他的朋友调笑,“这样挺好的,漂亮小伙就是该多打扮。才认识了几个月,这么立竿见影?听说那位法兰西先生也英俊的很。”

    “什么啊,跟法国人有什么关系!我不去见那个人,我今天要进城。”阿尔弗雷德穿上外套,狠狠撇撇嘴,“况且我不觉得他那一套有什么好的,你敢信吗,他带了一整套餐具和烹饪厨具来,镶金带银的!说真的,就冲这些玩意,我真的很想把他赶回去,这像来打仗的吗?我们可不给贵族老爷提供度假场地。”

 

    1780年6月,受法国的影响,西班牙同时向英国宣战。北美的战争终究变成了一场国际大战,美洲大陆的焦灼战局有所缓解,历史的大潮鼓动着,终将美利坚推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如今的北美城市鱼龙混杂,各色人等同床异梦。这里有平民,乞丐,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打探战况的欧洲商人,亲英分子。每种人对这场关系到美利坚命运的战争都有不同看法。阿尔弗雷德喜欢走在这样的人群中,他和这片土地产生联系已经很久了,可如今,一纸宣言将他与更大范围、更深含义上的“国民”联系在了一起,他需要去感受他们,他也乐于去感受。这对他而言还是新奇的。

    他喜欢钻那些幽深的小巷。他很早以前就发现自己不会死亡,受的伤也会很快愈合。这助长了美利坚性格里大大咧咧的那一部分,他的枪法并不很好,急躁让他还没好好磨炼杀人技术,冲锋的时候还喜欢冲在最前头。他知道这样不好,指挥部已经不想让他上战场了,他已经试着压制自己了,但性格缺陷使然,他今天又吃了一亏。

    一个黑影已经跟了他很久了。是个劫匪,或者是个破产的亡命之徒,或者是个认出他的亲英派,总之掂量着一把刀,跟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他进了深巷,那人掏出了刀子。

    阿尔弗雷德意识到危险的时候,那个人距离自己还有半米的距离。他吃了一惊,下意识抬手去挡,同时在心里飞速盘算。挡得下吗?有点晚了。挨这一下大概失去意识到午夜,钱包和衣服估计会被扒走,还可能会被扔到阴沟里去。该死,他醒来的时候得是什么样?他会被禁足吗?华盛顿会从此禁止他离开总指挥部半步?还是会把他送到弗吉尼亚去,让他跟女眷一起学纺织?

    一声枪响。那个人晃了晃,倒了下去。在远远的巷口站着一个人影,长发扎起,像个欧洲珠宝商人。是波诺弗瓦,他的枪口还在冒烟。

    “小心,小伙子,”那法国人说,“别被人占了便宜。再专注一点,美利坚,你本来可以察觉到他的气息。”

    他看着那个倒下去的人,法国人下手毫不留情:“您为什么在这里?”

    “观光,小伙子。”波诺弗瓦摊手,他的笑容依旧深不可测,“不是只有您爱钻小巷子。但我的自卫意识要更强一点。”

 

    法国人在观察这座城市,还是在观察他?阿尔弗雷德不知道,或许皆而有之。他是如何隐藏自己的,他的判断标准又是什么?法国人总是深藏不露,他的真实想法是什么?

    ……半夜回到住处阿尔弗雷德辗转反侧,他一遍遍想弗朗西斯出现在身后的场景。该死,那一下还挺帅的。

 

    第二天他去找弗朗西斯。“您能不能对我的枪法稍加指点,”他说,“我还需要学很多东西,这一个是当下就用的着的,所以我想……当然,您不同意也……”

    “不,当然可以,”法国人答应得很爽快,“我们现在是明面上的盟友,我很乐意为您提供一切帮助,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法国人很爽快,阿尔弗雷德反而松了口气,他不擅长和这样的老贵族周旋,而且总觉得哪里不对。啊,他突然意识到了,法国人在外屋接待了他,但只穿着睡衣和底裤。

    “您穿的什么?”可怜的年轻人叫了一声,“上帝!我是不是该等您穿好衣服再来?”

    “有什么问题吗?”弗朗西斯低头看了看自己,“……不,您不用出去。我的错,我习惯了在这个时间穿成这样接待客人,在巴黎我们是这样的。”法兰西看着他莫名涨红的脸,“好吧,没想到。您原来是个保守的小伙子,看您昨晚进出的那些场所,那些姑娘对您流连忘返的样子,我还以为您……”

    “那不是……我没有!……你都看见什么了?…不对,你什么时候开始……”他语无伦次,又开始说英语了,“不…波诺弗瓦先生,这不是‘盟友’该做的事!”

    “我向您保证只是巧合。”法国人依旧笑眯眯,但面对他的怒目而视,法国人做了个妥协的手势,“好吧,很抱歉。但我确实只是在城里乱转,没有其他目的。作为补偿,我愿意把这里有的武器给您随便取用。您想练枪,对吗?您得到了出入我营地的许可。”

 

    法国人不是个好教师。他有时过于放任,有时又过于严格。但看得出来他对教授这一职业并不陌生,体罚用的藤条和木棍使得出神入化。拜这所赐阿尔弗雷德的进步飞速,而且最重要的,他找到了一个同类。他和国民们一起训练,一起学习,但那总不能代表一切。弗朗西斯为他带来了拼图上缺失的那一块,过去这一块是由不列颠填补的,他用一种大家长式、近乎专制的方式让他感受到“同类”的存在。现在不列颠离开了,他需要从其他同类身上找到“平等”的气息,更进一步的话,找到“朋友”的气息,再进一步的话……还有再进一步的可能吗?

    法兰西曾在殖民地时期的美利坚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不列颠的宿敌,一个和亚瑟·柯克兰完全不同的人。他很漂亮,漂亮得像个女人,可那双满怀笑意的蓝紫色眼睛深处又带着杀伐之气,他就是欲望和征服欲的化身。而法兰西又是这样一个国家,贪婪,强盛,热衷于战争又热衷于享乐,他是人间的大巴比伦,光亮的躯壳下流着脓水,是旧世界最腐朽的那部分。美利坚本以为和法兰西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不是一路人,都在逢场作戏。但法兰西意外地对他还算坦诚,并对他表现出了多余的兴趣。这个国家还会出现伏尔泰,还会出现狄德罗和孟德斯鸠,还有像拉法耶特那样的人,法兰西和这些人是不是都交谈甚欢?他太奇怪了,这该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您在看我?”

    他收回视线:“呃,没有。”

 

    有时法国人会把他留下吃饭。弗朗西斯亲自下厨烹饪,这好像是他的个人兴趣。饭桌上往往只有他们两个,法国人侃侃而谈,听到不顺耳的他就会打断他,跟他争得脸红脖子粗。年轻人正处在贪婪摄取知识和极富表达欲的时候,他毫不介意把自己的盟友气到拿餐刀敲桌面。

    “您自个听听自己在说什么!您是从哪里看的霍布斯和博须埃?博须埃是英文版吗?谁翻译的?让我知道我烧了他家房子。您这些理解都从哪来的?自己想的?上帝啊,天大的歪理,能气死一排老学究。”他往后一靠,抱着胳膊,“别喝了,那是哥哥我从巴黎带来的红酒,不是弗吉尼亚小镇上的麦啤!你当水喝呢!”

    跟这个臭小子“辩论”的时候,他最后总会失去风度。弗朗西斯按着额角。对面阿尔弗雷德毛毛糙糙的,张牙舞爪,又碰倒了一个杯子。他要就他刚刚对英国法律的几个看法提出反驳,嘴里大嚼着就要说。

    弗朗西斯皱着眉,都开始说英语了:“……你吃了什么?”

    “您桌上的啊,”美国人还在说法语,又往嘴里塞了一口,“您别转移话题——”

    “你吃了一大口调味料!”

    “啊,哦,是吗,”他还在嚼,“我觉得都挺好吃的,跟那块奶酪差不多味。”

    “……我会把这当成对我厨艺最大的侮辱的。”弗朗西斯叹了口气,“刚刚你嚎的时候我还庆幸,觉得你身上没多少柯克兰味儿。现在发现完了,味觉已经失灵了。”

    “我倒希望我们聊天的时候,能不总是提到那个人。”他又喝了一口天价红酒,“英国法律的话题也是您提起来的。您对那个人念念不忘吗?就像总要提醒我,您是为了一雪前耻,为了羞辱那个人才来帮我的。”

    法国人笑。他转着叉子:“我会把这当成是对我本人的侮辱的。用法语跟我抬杠,现在又用法语骂我了。没人教您话术,教您什么是谄媚,有求于人的时候该说什么让他高兴吗?”

    “我觉得我在说法语,”美国人咽下了最后一口,“就是为了让您高兴。”

    “嗯,我在庆幸当初去巴黎的外交团里没有您,不然现在法国应该和英国站在一处,往您的海岸线上扔炮弹,无礼的小阁下。”

    餐厅了安静了一会。阿尔弗雷德以为他把法国人惹恼了,但弗朗西斯面色如常,只是慢慢地吃掉最后一点残羹。他决定还是表现得乖巧一点:“巴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哦,一个和这里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缺少您这样的人,您不会喜欢那里的。”法国人低着头,“可我属于那里,我总有一天要回去。”

 

    他们会一起检阅部队。站在校场高处,远望北美的天际线。阿尔弗雷德喜欢站在高处,在那里,他像被苍穹包裹着,风吹动他的发梢,他看着浮动的云,听见人声和风声。他会感觉到自由,无拘无束,就像儿时他看到飞过落基山脉的鹰,它从未被束缚过。

    而如今,这一片天空下的土地变成了他的国土,与他的身体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落基山融成了他的脊背,十三个独立州构成了他的骨骼,他的国民以理想和“自由”之名构筑他的灵魂,他在成长,而闭上眼时,他仍能感受风的轨迹,亘古未变。

    现在法兰西又站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吹风。他不知道法国人在风中会想什么,但想必不会跟他有同一种感受。

    他问:“您怎么看拉法耶特阁下?”

    “他家的酒不好喝。”

    “我认真的。作为他的祖国,您和他似乎不是一类人。”

    “为什么作为法国,我就该和他是一类人?”法兰西的手指向他们身下那些士兵,“你是他们的祖国,你的想法会和他们一样吗?你自认为和华盛顿是一类人,可你不会跟他处处一致。那么和其他人呢?那些奴隶呢?你和他们一样吗?”

    “我和他们不一样,可我们…我和他们,他们中的大多数,我们有相同的意志,我们为自由而战。”

    “相信我,没有几个黑奴认为您口中的‘自由’值钱,他们和您的意志完全不同。就算是您那些朋友,您也不能断言他们不是同床异梦。”

    “你是在说我虚伪吗?欧洲人可没权谈黑奴问题。你们在虚伪和怎么做衣冠禽兽方面更加在行。”

    “我在说你天真。这也不完全是讽刺。你在生气的时候就会说英语,语气装得多平静都没用。”法国人说,他也在看着天,“是的,没错。欧洲人就是虚伪的,本性如此。而你的身体里同样流着欧洲人的血。”

   

    他不喜欢他。但越和他争吵,越和他长久相处,阿尔弗雷德就愈发好奇。他忍不住把法兰西本人和他认识的所有法国人进行对比,他也听那些去过法国的人描述过那个国家。他对这个法国人感到厌恶,却又憧憬。

    何故一个人会如此矛盾,却又如此自如?弗朗西斯的自如是装出来的,他看到了他尽力隐藏的黑眼圈,还有他各种小动作里泄露出的疲惫。这或许有问题——阿尔弗雷德竟然从这种欲盖弥彰里感觉到了魅力,罪恶的,令人不适的,但是纯纯流露的……魅力。

 

    “您要继续看我吗?”

    “呃,啊,没——”

    他走神了,枪端得不稳。弗朗西斯的木棍毫不留情地落了下来,一阵火辣辣的疼,以及随风飘开的香水味。

 

    ——而且他真的太漂亮了。漂亮得像个女人,像从古典小说里走出来的人。他记得柯克兰在伦敦的宅邸里有他的画像,而他本人比画像还要英俊上几分。

    “您开枪的时候身体总是过度前倾,别这样,放松。”法国人抓住他的胳膊给他示范,他的长发垂下来,骚动他的脸颊,他的呼吸就在耳边,微微带着粗重。

    “……您感觉累吗?”他问,“您为什么疲惫?因为法国的形势,还是当下的战况?”

    弗朗西斯叹了口气,依然托着他的胳膊:“说英语吧,别扯你那半吊子法语了。如果非要说,就用‘你’称呼我。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这么不适合繁文缛节,光听你讲话我就已经很累了。”

 

    他还记得在英法战争的间隙远远看到弗朗西斯的身影,如此遥远,又美丽。他来自欧洲,和柯克兰不同,他是那个旧世界豪奢与浮华的代表。他是真正的旧欧洲——那个陈腐的、集权的、无药可救的——旧世界的中心,巴黎是老欧洲的心脏。从各种意义上,他都离他如此遥远。

    而现在呢,他在他身边——是的,像你我这样的未来人会这样看:那个老欧洲的领主,扶住了未来世界霸主的手。

    像是觉察到了什么,弗朗西斯的手往下一沉。而这时阿尔弗雷德开枪了,正中靶心。

    他发出一声短促的欢呼,心脏雀跃地跳动。而在弗朗西斯的香水味里,他的心似乎跳得更紧了。

    ——他在想什么?他会有陨落的一天吗?他是否终究有一天会属于谁,他是否终有一天,也会臣服于某人建立起的秩序?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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