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英仏】片刻乡居

是仏诞预热,今年写了三篇,会在7.13,7.14,7.15三天发出来,分别是一篇国设英仏,一篇常规的国设无cp,一篇国设独仏w三篇的主题有相似性,都会有“生日+国家们对人性与国家身份的认识”的内容,但内容和设定没有关系,大家可以看完一篇清空脑子再去看下一篇(你)

没问题的话,祝食用愉快!





     时隔多年,亚瑟·柯克兰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再一次一起生活。英国人会和法国人一同待到七月,因此,这也将是亚瑟第一次为弗朗西斯准备生日。

 

    “这一次我希望您至少和波诺弗瓦先生一起住到七月十四日。您知道七月十四日是什么日子,对吗?”

    “当然知道,他那所谓的‘生日’。”英格兰说,“但我从没给他庆祝过。而且这些年也没接到过来自巴黎的国庆节邀请。”

    给他安排行程的文职人员手顿了顿:“是这样吗?我还以为您和波诺弗瓦先生的关系会比较亲密。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毕竟……”他尴尬地按了按笔,找了一种文雅的表达方法,“……呃,我以为你们的私交不错。”

    “哦,确实。但我们两个的‘私交’,”亚瑟嗤笑一声。但这关系到他对外表现的绅士形象,因此也采取了一种文雅的表达方法,“——我们的私交,基本是停留在简单粗暴的‘肢体交流’上。”

    “鉴于两国刚刚签署友好协定,先生们认为这是一个好契机。您这次可以与法兰西先生试着深入交流了,也能为两国的友好未来出力……”那职员说,“这也算是两厢情愿的好事,对吧。”

    “而且,我个人看来,先生,从普通人的角度来讲,”他继续说,“您也该对波诺弗瓦先生道一声生日祝福了。毕竟从1789年开始,如今已经是1904年了。”

 

    1904年,英法盟约签订后的第二个月,英格兰和法兰西决定同居。这算是一种对国家友好政策的迎合,或许也是一种借口。此次盟约的签订让他们有机会在彼此面前不设防地扮演一次人类,哪怕只是暂时的。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心平气和的一起生活过了。是的,他们是情人,这算一个公开的秘密,可1789年以后,连绵的战争注定了他们将彼此看做敌人。他们保持着“情人”的关系,在不同场合下做过爱,他们噬咬彼此的伤口,在性爱中互揭伤疤。两个大国,两个针锋相对的野心家。不能说他们之间毫无感情,只能说时代注定他们无法正常相处。如今他们又试图在一起感受和平了,时代就像人心一样轻浮善变。

   考虑到双方的熟悉与尊严,他们选择了布列塔尼。一个他们都熟悉的地区,属于法国,泛着一股英国味儿。这里有法国的土地,法国人,也有英国报纸,残留的英式传统和英国侨民。正适合他们在此居住。

 

    4月的末尾,亚瑟·柯克兰踏上了法国的疆土。久违的,这次他不是作为一个敌人、一个谈判的使者,甚至不是一位中立的外交官,而是作为一位短暂的住客来到这里。风路过他身边,空气的味道是熟悉的,这里离他的岛屿并不远,但身边人的口音,行过的风景,和他此时的心情,都是陌生的。

    春季的布列塔尼,万物复苏,一片郁郁葱葱,连绵的绿色铺满古老的森林,包裹着升腾寒雾的林中湖泊,一直延伸到滨海的山崖。亚瑟提着一支箱子,老式的出租马车把他送到了村外,最后一段路他要自己走过去。

    还好,刚进村他就看到弗朗西斯坐在一辆农夫的板车上等他。

    “上车。”法兰西朝他一挥手,那架势好像他身下不是运干草的农车,而是一辆富丽堂皇的宫廷马车,“走过去还要一段时间呢,房子在更靠近森林的地方——你的行李呢?”

    他抬了抬箱子:“这。剩下的过两天从英国寄过来,我总不能雇三个人扛着家具招摇过市,生怕敏感的法国人民注意不到一个英国人要搬来,而且还要和一个男人同居。”

     “这倒是不用担心。”弗朗西斯一把把他拉上了车,前面驾车的农夫挥动了鞭子,“这边的房子归在我的私人名下,过去一直由本地的护林员管理。当地人只会觉得是屋主度假来了,并带来了他的英国朋友。”

    弗朗西斯在说英语,前面的农夫听不懂,只管哼着布列塔尼方言的小曲。亚瑟知道他是为了不让人听懂他们间的对话,但他也很久没听到法国人开口说出盎格鲁撒克逊式的句子了,这真新奇。

    “不得不说,为了你刚刚那几句,我就想拥抱你。”他说。气氛是不是有些尴尬?毕竟除了在战场和外交场合以外的地方,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心平气和地以私人身份相处过了。但眼下,他看着弗朗西斯轻哼一声,随后四仰八叉地躺进了一堆干草里,就知道他们之间所有矜持和疏离都是错觉。

    “哦,这是嘲讽,还是真心实意的感动,柯克兰先生?”法兰西靠在干草里,惬意地伸展肢体,“不过我们是该拥抱一下。为了庆祝我们终于可以不带阴谋诡计和暗箭地坐在一起,来拥抱一下吧。”

    森林,绿色的山脉,炊烟在他们身后升腾,更沉静的绿色在他们眼前展开,路变得陡峭了,青苔和草皮的气味萦绕在他们身边。这是欧罗巴的幽深之地,林中遍布泉水与古木,凯尔特人的念祷声仿佛还飘荡在森林上空,这是神话与史诗的故乡。

    “你有多久没来过这里了,柯克兰先生?”

    “带着轻松无谓的心情,深入她的腹地?”亚瑟看着远处的山林,“大概从1453年后就没有过。”

    弗朗西斯靠在干草上,眯着眼:“哦,我以为你又想和我吵一架。”

    “我们两个,如果在提到几百年前的历史问题时还含沙射影,放不下过去,看不到现在,”英国人说,“那就不会这样一起坐在这里了。毕竟,”他耸肩,露出一丝冷笑,“我们之间的历史问题太多了。可我们依然在这里。”

    车把他们送到了终点。一座位于半山腰的木质小房,上下两层,位于一片林中空地。屋后有一个古老的马槽,堆放着木柴,掩映在树荫里。

    亚瑟挑了挑眉:“一个猎人驿站!”

    “没错。我记得你喜欢这种风格的屋子。”弗朗西斯站在空地上,兴致勃勃,“虽然在这个时代,山上没几个真正的猎人了,而且现在不是猎季,但我们住在这里期间,我不打算关门,随时欢迎顾客。”他抱着胳膊,打量这间迷人的小屋,“我准备把它重新改建一下,明天我们一起去村里问问。”

 

    “这是法兰西。”在昏暗宫殿里,那个身材高挑的人对他说,“你的邻居,你的同类。”

    他被引进了几重廊柱后的王宫年。年幼的英格兰抬眼去看,在摆着十几支蜡烛的地方,那个少年坐在烛火的烟雾后面,他穿着繁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有一张少女般精致的面容,但那双蓝紫色的眼睛在烛火后显得混沌,那是见惯了战场和政权交替的眼神。

    他像被吸住了,眼睛无法从他的身上移开。他的面容,他的穿着,他周身的气质……都令他着迷。可他也从内心深处升腾起一股不适感——他本能地厌恶这个人,厌恶他的表情、腔调。

    “这是法兰西。”那个人继续说,“你的封君。”

    

    是的,这是法兰西。他现在又在法兰西了,记忆中那个华贵的少年如今已经成了他再熟悉不过的人,他在他身边,穿着粗布衬衫,正指挥着一个人把横梁送到屋顶。昨晚下过雨,弗朗西斯把头发扎高,挽着袖子,和一群闹闹腾腾的工人争辩装修细节。他和那时候真是毫不相像。他们都是。

    他早已不是他的封君,他们之间的关系复杂到需要一本历史书来说明——他们之间,英国与法国之间,自然也是亚瑟和弗朗西斯之间。英格兰已经不记得法兰西第一次在他身下承欢是什么时候了,亚瑟也记不清他们到底有没有给对方说过“爱”这个字眼,无论是在宴会上,卧房里,还是在战场上,只是为了恶心对方说出这个字。他想大概是没有吧。

    可到了今天,他们都还活着。两个人都和过去的样子天差地别,可他们似乎越来越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了。这也是好事,不是吗?

    “亚瑟,亚瑟?”弗朗西斯的声音传过来,他猛地惊醒了,“上帝啊,柯克兰先生,您是来干什么的?您手里拉的绳子快歪到天上去了,您要把房梁做成圆的?”

    三个工人瞅着他,让他尴尬至极。不讲理的英国人迁怒于做标尺的那截绳子,被他大力扯了一把,发出了绷紧的哀嚎。绳子那头的法国人被带的被带得一个趔趄,瞪了他一眼。他的心情变好了:“弗朗西斯?”

    “嗯?”

    “我刚刚是在想,真高兴你这个混蛋活到了今天。”

    “哦,这就是你干了半上午木工活得出的感悟,”法国人哼笑一声,“虽然不知道你在胡思乱想什么,但在这件事上,我们彼此彼此吧。”他报复性地把绳子往回一拉,早有准备的英国人啧了一声,那头攥得紧紧的,这次绳子发出的呻吟比上次还要大。

    “两位老爷,”工人看不下去了,“不要玩工具!”

 

    亚瑟的行李寄来了。除了衣物和基本生活用品,他还从闲置家具里挑了几样带来,一大清早被马车拉到了家门口,弗朗西斯站在窗边,恍惚了半天。

    “礼物。”他微笑着说。法国佬咬牙切齿,声称不会让这些“充满英国霉味儿的老古董”进屋。

    这是柯克兰先生的坚持,既然是“同居”——他不管这件事的官方说法是怎样的——他绝不可能放弃对房间陈设的支配权。想想吧!他怎么可能任由法国佬占领一个空间,塞满他那些花里胡哨的瓶瓶罐罐,就像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都印上烙印一样。这简直挤占他的生活空间!他在这场战役中获胜了,那些家具顺利进了屋子。因为三个邮差一人被他塞了一张钞票,还有一个是英国移民,和他结成了统一战线。战役结束,弗朗西斯恼怒地退守进了卧室。

    到第二天上午,他收拾完了。最后一批小物件被送到,他索性把它们连带小箱一起放在桌上,权当装饰。

    他下楼去,弗朗西斯在厨房里。法国人在做饭,窗户开着,春日的暖阳透过层叠的树叶,在案板边摇曳着。这是生活的实感,一下子充盈了亚瑟的心,一种难以言说的安稳,像空气般弥漫在周围。

    他过去,从后面把弗朗西斯抱住。弗朗西斯哼了一声,没有反抗。

    “东西收拾完了?”

    “嗯。”

    他满足于弗朗西斯没有逃走的事实。这些年他们一直在互相索取,却很少心平气和、不带侵略和占有欲地互相拥抱。昨晚他们是同床共枕的,但没有做爱。这种感觉很好,这更像两个普通人,度过繁忙的一天,一切留待明日。

    弗朗西斯把烹饪看做一种爱好,但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过去他们也曾一起生活过,在凡尔赛宫,在两人的私宅,或者在瑞士或意大利的某个小镇,那时他们都会带着仆人,弗朗西斯给他做饭的时候并不多。现在他带着围裙,证明在他面前的是弗朗西斯,而非德·波诺弗瓦公爵,更不是法兰西。

    既然如此,在这里的也应该是亚瑟,而非德·柯克兰公爵,更不是英格兰。

    “我去把门口叶子扫扫。”他放开他,在弗朗西斯警惕的注视下,远离他的“神圣食材”,“屋后似乎还有口井,我去看看还能不能用。”

    弗朗西斯拿余光看他走到门口:“你有的时候真的蛮可爱,柯克兰先生。”他的目光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又像在自言自语,“唉,我很难过,我好像真的跟你有一点心灵相通,好像总能猜到你在想什么。这不是什么好事,对吗?”

     “没有比这更坏的了,波诺弗瓦先生。”亚瑟接住他扔过来的一个水果,“确实挺惊悚的——你发现你真的能理解,而且能跟上一个诡计多端法国佬的思维方式。啊,看着点你的‘神圣锅子’,不要想冲过来挂我身上。”

 

    为他们提供了房子的护林员在当天下午来访。访客来的时候,亚瑟还在清理那个井。英国人只穿着一件衬衣,马甲都脱了,袖子挽到小臂上,正半蹲着身子探头视察井底。虽然眉毛皱成一团,但看起来乐此不疲。

    “所以,那位就是……”

    “对,一位神经质的英国佬,值得尊敬的好绅士,前海盗,现任古井清理工,英格兰,亚瑟·柯克兰先生。”仗着亚瑟听不见,弗朗西斯口若悬河,说得非常痛快。

    “看来您心情不错。”护林员如此确定,“您说要来这里住,还要带着英格兰先生,我真的惊讶坏了。不瞒您说,我还猜是不是某种暗号,我们国家的状况危机到需要我做间谍了……您确定不是吧?”

    “不是,您放心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您可以理解为我出来体验生活,或者是休闲度假来了,只是多了个英国佬。”弗朗西斯活动着关节,向客人展示刚做好的派:“我们还想种地呢,自己种点东西吃。我看到屋后似乎有一小片荒废的田,您那边有种子吗?”

    “现在过了播种的季节了,先生!一看您就没有真的做过农夫。等您把地垦出来,差不多都要到夏天了。您要是住到明年,应该还可以。”

    “住到明年,等着播种吗?听起来不错。”弗朗西斯点着下巴,“但谁知道呢,这似乎超脱了我的决策范围,遗憾。但或许柯克兰先生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吧,他喜欢这些农业有关的东西。”

    “英格兰先生对这里还算满意吗?”

    “哦,他怎么会不满意。”法国人朝外努努嘴,“瞧他干得热火朝天的样子。”

    护林员别有意味地看了弗朗西斯一眼。从刚刚他就察觉到了,法兰西在和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望着屋后的英国人。他一边和他聊天,一边不着痕迹地观察那个人的一举一动,而且似乎总能在被对方发现的前一秒收回目光,动作如行云流水。此情此景,年轻人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但不敢说出来。

    他的国家现在在他面前,穿着、气质,都与过往印象中的大相径庭。法兰西就像一个隐居乡间的青年教授,没有西装,没有笔记本和秘书,和周围的环境和谐相称。他的英国朋友也是如此。

    “我先前还怀疑您能不能适应乡间生活,”护林员说,“但现在多少放心了。您跟之前的样子,怎么说呢,不太一样……当然,我不是说相貌,大概是气质吧。”

    “我的生存能力很强。”弗朗西斯开玩笑,“我就像您在林子里看到的野生动物一样,在不同的情境下能有不同的伪装,能适应任何环境。”

    “那,之前的那种和现在的这种,哪一种才是您的伪装?”

    弗朗西斯挑了挑眉。他似乎被问住了。“嗯,”他点了点下巴,“或许两种都是吧。”

    护林员笑了笑:“法兰西先生,我们之间不需要合同,但还是请您签一下这边的文件,方便我做一下记录。”

    “没问题。”他从旁边摸了支笔来,“但先生,至少在这里的这段时间,请不要再喊我法兰西了。”他眨了眨眼,“在这里的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您的邻居。”

 

    “——他还问,像你们这样的存在,在一起生活会是什么感觉?我给他说,真习惯了,似乎也没什么。就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邻居,时常争吵,偶尔合作,有时还试图杀死对方。但很难想象,这个该死的邻居真的会有进坟墓的那天。”

    “听起来就像什么国际关系史入门里的话。”亚瑟说。

    “贴切就够了。”弗朗西斯懒洋洋地说,“难道我们之间的关系还需要严谨论证吗?饶了我吧,哥哥我向来对这段孽缘烦闷不已。”他窝在扶手椅里,跟床伴复述着白天客人说过的话,翻着昨天的报纸,倒是一点都没有“烦闷”的意思。

    他们正在卧室里,天已经黑了。住在森林里,远离城市,在这个时间只能听到时而响起的鸟鸣,还有风吹动林海的沙沙声。这会让人产生一点不切实际的遐想:如果能一直住在这里,好像也不错。

    亚瑟晃动着酒杯。这是弗朗西斯的习惯,他会在睡前喝上一小杯红酒。现在酒在英国人手里,他知道弗朗西斯大概会在什么时间把酒拿出来,端坐在他从伦敦带来的扶手椅里等着。

    “非要把你这个快散架的凳子塞进哥哥我的卧室不说,还要抢走第一杯酒。”弗朗西斯控诉他,“魔鬼!”

    “我可是凭一己之力清理干净了那个井,你应该对我感恩戴德。”英国人晃荡着杯子。他喝了一口,醇香的酒液刺激着他昏昏欲睡的味蕾,他不常在这个时间接触酒精,整个人醺醺然起来:“不然你还要去村子里打水。这项劳动值得一杯酒。至于我的椅子,你刚刚才从它身上起来!” 

    他们的确对彼此的习惯了如指掌,近千年的相处与博弈,让英国人和法国人主动或被迫地了解对方,寻找彼此憎恨的理由,有时候也尝试相爱。于是这就造就了现在的他们,两个别扭又真挚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国家。

    “真亏我们还没有厌倦对方。”英国人回到了最初的话题。酒精的刺激让他说话都大胆了很多,“虽说我也快看厌你这张脸了——对,你这张可笑的脸。从像个小姑娘的时候,一直到现在,这张脸上所有出现过的表情,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弗朗西斯摸着下巴:“嗯,哥哥我可以把这话理解为告白吗?”

    “想得美,蠢货。”

    英国人还陶醉在酒里,看起来心情很好。弗朗西斯决定趁火打劫。

    “只有生活无趣的人才会互相厌倦,”他解开上衣的扣子,“而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即使是在战场厮杀的日子,也能算在‘丰富多彩’里,不是吗?况且,”他凑近英国人,“你能放弃我们之间如此契合的欢愉吗?”

    亚瑟眯着眼看他,得,他就知道弗朗西斯忍不了几天。不过有什么不可呢,性早就成了他们相处过程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也不想表现得像个死板的禁欲者一样。

    弗朗西斯吻他,气息交融之间,暧昧升温,两个人的衣服都脱了一半。他扣着弗朗西斯的后脑勺加深这个吻,两个人跌跌撞撞地滚到了床边。亚瑟往床上一坐,往后一靠,翘着腿等着。

    弗朗西斯一脸莫名其妙:“你在干嘛?”

    “你不是在搞之前都要表演一番吗?”英国佬说,“拿把剑挥一会,拿本书装模作样地看几眼,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不屑做的样子。没事,这次我们之间有充足的尊重,我等着。”

    “……该死的!”法国人的表情看起来像要把他碾碎了撒进井里,“撒旦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18世纪?17世纪?那是哥哥我的睡前娱乐活动,高雅艺术,不是他妈的让你脱成这样看的!……你在失望什么?该死的英国佬,原来你把哥哥我的高雅艺术当成前戏看?你这混蛋,不搞了。”

    英国佬一把拉住他:“都这个时候了?”

    弗朗西斯抱怨着,半推半就的,两个人的身子还是纠缠在了一起。法国佬紧紧贴着他的身子,一只手不安分地在他身上掏来掏去。掏了一遍,顿了顿,又开始掏第二遍。

    “……波诺弗瓦,该死的,”英国人按着他的腰,被摸得脸发红,“你干什么呢?”

    “……我以为你随身会藏点东西。你以前都会藏,你这个衣冠禽兽。”

    “……你觉得我来这住,会随身带那些玩意吗?”

    ……“习惯”似乎也没那么神奇。他们被过去支配,“习惯”也成了一种理所当然,习惯也让他们忽视了这中间的变化。他们在国家里并非最年长的,但对于历史而言,他们已经活得够久了。

    “这说明你老了,”弗朗西斯嘲讽,“连做爱的花样都衰退了。不过没关系,如果你的技术还能令人满意,哥哥我就容忍你。”

    “这说明你的色心没随着你的年纪增长而减少一点,反而增加了,淫货。”英国人一把将他摁倒在床上,“没有小玩具让你失望吗?放心,我尽量就地取材。”

 

    “我们会在这里住到夏天,知道你的生日。不管你乐不乐意,今年你的生日都要和我一起过了。”

    “听起来挺糟的。但没关系,毕竟哥哥我已经过了很多个生日了,往后还会有更多,也不在乎这一个活得过得好不好。”

    “说不定我们还能待到秋天,待到猎季。”弗朗西斯继续说,“到那时才能感受到乡间生活的魅力。”

    他们在森林里走。层层叠叠的新绿在他们身边与头顶绽放着,如同巨大的华盖。这是占地近万公顷的布斯里昂德森林的一部分,茂密的森林深处隐藏着千年古橡树,茵茵草地与安静流淌的暗湖。这里时常起雾,升腾的雾气能将这一片中世纪森林送回她最荣耀的那个时候,那个史诗的时代。

    而今天这里阳光明媚,湿度适宜,在林中漫行的也绝非传奇国王或英勇骑士。尽管他们也确实身份特殊,但今天,他们只是游客罢了。

    弗朗西斯站在一块石头上,仰望头顶参天的树冠。他背着一支自制弓箭,还有一支短管猎枪。他正在记忆中确定森林的方位,目光透过这些古树,向林子更深处望去。

    “护林员的家在那边。”他指着一个方向,“从这边下去,有一条公路,是中世纪的小路改建成的。他还小的时候,我在附近的镇子上住过一段时间,教会了他如何制作简易弓箭。想起来还觉得挺怀念的。现在他已经成家立业了,而我,哈,还是那个样子。”

    “原来你是个这么容易感伤的人?”

    “昨天你还写信呢,柯克兰先生。写给谁?你在英国乡下认识的那几个老农场主?和平时期,就容易多愁善感。愁一会吧,谁知道未来还能有多少忧愁的时间?”弗朗西斯转着一根带叶的树枝,看到英国人摸索着往前走,“哦,你知道该往哪走。你还记得这里的路?”

    “有一点印象。”亚瑟扶着一棵老橡树,手掌拂过粗糙的树皮,似乎还能感觉到一丝温度,“我已经不记得路该怎么走了,但我还记得它们……它们一直在这里。我没有多少灵压了,但还能听到它们的声音……我们这次走得有点深了,这里有很多古树。哈,应该让威廉或者帕特里克来试试。”

    这里是亚瑟王传奇的发源地,是供史诗与传说生长的沃土。这里的森林,湖泊,怪石,苔藓,与传说时代融在一起,从古代的迷雾中来到现在。他们都应该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但回头想想,那个时代,那时的人与事,连同他们一起度过的最初时光,都像隔着一层雾,恍然如梦,退回进了森林深处,如同……“故事”。

    “几天前那小伙子还跟我抱怨,说奇迹和‘故事’的时代已经结束了,留下的只有这些橡树。”弗朗西斯跟着他的背影,慢慢向前走,语调缓慢如同聊家常,“如今森林的数量在减少,他抱怨,说现代在蚕食古老,还跟我背了几句‘亚瑟王之死’。不过说到底,到了今日,你我还能一同站在这里,在这些残留的橡树之间,也算是一种奇迹了。”

    “亚瑟,亚瑟。”他念着,“你会有什么故事留给我?”

    “我以为我留给你的已经够多了。”英国人低着头,轻踢那些树根,“我留给你的,比所有史诗的篇幅加起来还要多。”

    “如果要这么说,反之亦然。”法国人笑。

 

    他们在黄昏时分踏上归程。即使是他们也不打算在林中过夜,潮湿的空气和苔藓气味的雾会抓住他们,说不定会扰乱他们的心智,或者把他们送往另一个世界,谁知道呢。超自然的存在身上发生一点超自然的事情,听起来也不是不可能吧。

    他们在狭窄的山道上走着,快到森林边缘的时候,草丛里一个小小的白影一闪。

    弗朗西斯的手指抖了一下:“是兔子!”

    “它朝斜下方去了,”亚瑟挡住弗朗西斯想要举枪的手,“别开枪,用跑的。把它赶到山下去!”

    好吧,他很兴奋。弗朗西斯想。这是英国人骨子里对狩猎的狂热吗?哪怕没有猎犬和马,要赤脚去追一只野兔?这算是这场短途旅行的高潮和结尾,亚瑟已经冲出去了,他耸耸肩,跟在英国人身后迈开了脚步。亚瑟兴奋且急迫的喘息声在他耳边回响,夕阳下,草丛和树都在奔跑中化成了虚影。他突然有了一瞬间的恍惚。

    这个场景很熟悉。他们过去也曾这样。他们在森林里,追逐一只兔子,很熟悉的画面。那时他们是穿梭在哪片森林来着?还是哪片平原?他记不清了,但这种感觉如此真实。

     兔子东窜西跑,在两个人的围追下向森林边缘跑去。可怜的小东西大概迷了路,慌乱地四处乱窜。已经能看到木屋前的草地了,但是他们没有狗,也没有工具,如果亚瑟不打算开枪,那这场滑稽的狩猎注定以失败告终。弗朗西斯正这么想着,突然前方一声闷响,升腾起一片小小的烟雾,兔子掉进了陷阱里。

     他气喘吁吁地停下:“你什么时候在这挖的坑?”

     “修井的那天。我猜到可能会有点用处,抓个兔子,抓个山鸡之类的。”

     弗朗西斯扶着膝盖瞪他:“看这个坑的大小,你心里想的绝不只是抓兔子和抓山鸡。”

     他们朝陷阱里探下头去,趁着夕阳光,那只小动物蜷缩在坑底,惊恐地看着他们。亚瑟伸手下去,把它捞了上来。

    “那么,猎人先生,你是想吃兔肉馅饼呢,还是想要一只宠物?明天我可以去村里帮你买个笼子。”

    亚瑟检查了一下兔子的爪子和毛皮:“放它走。”

    “嗯,我就知道。典型的英国做派,追捕猎物只是为了玩乐,满足自己的征服欲。”

    “哈,当了几百年的腐朽老贵族,你有资格说我吗?”

    “不过真是遗憾。”弗朗西斯悠悠地说,“我都给它起好名字了,就叫亚蒂。”

    英国人慢悠悠地看过来:“那,你本来是打算把它做成馅饼呢,还是关进笼子?”

 

    “这是英格兰。”他的侍从说,“您的新封臣,几天后会举行仪式。”

    法兰西回头看了一眼。刚刚在殿里隔着蜡烛看他的小鬼一步步地跟在后头,还在偷偷打量他。看到他回过头来,立马假装欣赏远处的风景。

    “可他还是个孩子!”他说,“比我还小!”

    “他和您一样是国家。”侍从说,“给他点时间,他会长大的。陛下认为,您也需要一个同类作为玩伴。”

    法兰西撇了撇嘴,低头打量那个孩子。他很瘦小,穿着不合身的宫廷礼服,身高才及他的胸口。察觉到他的目光,假装看风景的小鬼转回头来,不示弱地迎上他的视线。他有一对可笑的眉毛。法兰西皱了皱鼻子。但他的眼睛是祖母绿的,很漂亮,如同布列塔尼雨后的森林。

    “您好,阁下。”法兰西露出一个笑容。他在考虑如何表现得富有亲和力,又不失封君的尊严。他对那些分封贵族觐见国王时笑里藏刀、假装谦卑,傲慢又虚伪的模样印象深刻,发誓要学得一手,至少虚伪得比他们真诚。

    “我是法兰西,即将成为您的封君。”他这么说,展示着自己新学来的迷人笑容,“我相信我们能相处愉快,这也符合两位陛下的意愿。您可以叫我弗朗西斯,这是先王赐予我的人类名字。”

    小鬼看着他。他猜他可能会用生硬的宫廷礼仪向他还礼(岛上的小鬼懂什么礼仪!),或者紧张地手足无措。没关系,我会教他的,法兰西得意地想,有个年纪差不多的封臣也不错,我可以教他很多,可以带他去打猎,当然,还能欺负他。况且他和我是同类,我们能在一起度过更长的时间。就像教堂的神父说的,属于我们的时间会很长很长。

    但那小鬼瞅了他一会,挑了挑可笑的眉毛。法兰西很明白地从那个眼神里感觉出了关爱傻子的含义,在他眼里,那对漂亮的祖母绿都变得邪恶起来了。

    “法兰西——阁下。”他说着半生不熟的法语,嘴角带着一丝不屑,“您笑得真难看。”

    侍从惊得瞪大了眼。法兰西的笑凝固在了脸上。他一股火窜了上来。啊,是我想得太好了。他有了不好的预感,这个小鬼注定会让他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事实证明,这是对的。

  

    弗朗西斯醒了,天还没亮。他清晰地记得自己做梦了。或许是那些橡树里真的还有什么魔力吧,他竟然梦见了过去。他梦见了他们初遇的时候。

    他不常做这样的梦。对已经经历过革命的法兰西来说,旧制度时代已经在他的记忆中变得模糊不清了。然而这个梦就像刮去了玻璃上的水珠,让过往鲜活地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梦到了亚瑟,那是在西岱岛,年幼的英格兰要成为他的封臣。封臣,一个多么久远的词!

    亚瑟睡在他身边,窗帘拉着,房间里很安静,只能听到树叶的沙沙声。他侧着头看了他一会。就是这个人。梦里那个讨厌的小鬼,这些年让他不得安生的英格兰,他的“封臣”。当年那个嘲讽他的小孩,日后又成为了他的宿敌,他的情人。弗朗西斯的记忆模糊,但每段记忆里几乎都有他的身影,真是阴魂不散。而时隔多年,他们又躺在一起了。

    他起床喝水,窸窸窣窣的声音让英国人翻了个身,睁开了眼。弗朗西斯端着杯子回过头来,正对上那双祖母绿的眼睛,深夜里,像蛇一样。

     “拜托,”他抱怨,“我还能半夜起来杀了你不成。”

     亚瑟哼哼几声,翻身去抱着被子又睡了。可能是困得精神错乱了,弗朗西斯竟然觉得他有点可爱。

    “我梦到你了。”他说,“好像是我们初遇的时候。那时我真不该受你那双眼睛的蛊惑,竟然会觉得你很惹人爱。还想教你学礼仪呢。”

    英国人没有答话,他以为他睡着了。半晌过后,亚瑟闷闷地传来一句话:“我也梦到你了。”他说,“那时你比现在要更讨厌一点。”

    “这算是恭维吗?”弗朗西斯摇头,“你就没变过。”

    “这倒…也让哥哥我放心。”

    是的,时隔多年,他们终于又躺在一起了。这次与过去有什么不同?或许这是他们第一次以私人身份相处。在凡尔赛宫,在伦敦的柯克兰庄园,他们是公爵,在瑞士和意大利,他们是两位外国显贵。再之后,他们交战,他们是征服者与仇敌,是胜利者和俘虏。只有这次,拜时代所赐,或许也是他们的心性终于发生了变化,这次他们只是亚瑟和弗朗西斯。

    一个冒险的尝试,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好私人身份与国家身份的关系。但到现在为止,他们做得还算不错。他们甚至开始梦到童年了,对吧?梦到了初识的不愉快,简直就像普通人类一样。

    “一个无伤大雅的小尝试,是吧?”法兰西喃喃道。他上床去,亚瑟又睡熟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月光撒在他的脸上。我做了一个多清晰的梦啊。弗朗西斯感叹。他竟然能将梦里那个孩子的脸与眼前这张重叠,他还能看到过去的影子。

    他吻了他,这次亚瑟没有醒来。“你的警惕性还是减弱了,英国佬。”他说,“哥哥我真的需要这样一个盟友吗?”但他重新躺回去,心情放松。

    “如果只是暂时,又有何不可呢。”

    也许他是想说,如果能停留在这一刻,又有什么不好呢。

    

    六月末,亚瑟开始琢磨如何给弗朗西斯庆祝生日。一个工作日,弗朗西斯去和护林员商讨文件,他一个人步行去了村里。这是一座靠近森林的小村庄,安静,整洁,但几乎与世隔绝。

    他不可能在这里找到像样的生日礼物,除非抽出一天去临近的市镇。他考虑要不要托人从英国寄点东西来,又觉得没有必要。而且,“像样的生日礼物”到底指的是什么?

    归根结底,亚瑟该思考的是,弗朗西斯的生日在他心中地位如何?这算是他第一次给弗朗西斯过生日。这个日子来源于法兰西的革命,那场革命曾带来动乱的时代,带来了欧洲与他们之间关系的剧变。而在这之后,如今的他,在革命的几百年后,该以什么身份来对待弗朗西斯的生日呢?

    今年伦敦的官邸想必会给巴黎送去祝福,这样的官方祝福过去似乎也有过。而他本人该如何?现在的他是英格兰,亦或是亚瑟·柯克兰?

    “哦,您是住在林子边的那位先生。”他听到一声问候,一个小店老板从店面里探出头来打招呼,“您是从巴黎来的…啊不,从英国来的那位。”

    “是的。”他用法语回答,“前些日子装修和送货都受您照顾,十分感谢!我们给村子里的人带来不少麻烦。”

    “哪里,应该说带来了不少钞票。你们不住村子里,不烦人,掏钱还慷慨,要是必定有外人——向来不受欢迎——会来,我们还是希望来的是你们这样的人。”老板大笑,“您法语怪好的,都没口音。我们这有个邮差是英国来的,说法语还没您好呢,他比您大多了。”

     这是一个木工店。亚瑟一边应和着,一边伸头进去打量店面。不大的房间里摆着几把未完工的椅子,还有几根砍成段的原木。临窗的地方放着几个木雕,是精致的人形。

     “那是给村头寡妇的,”老板跟他介绍生意,“木头是我刚运来的,准备做桌子……您问那个吗?那是我平常打发时间做的玩意,是我们当地传说的妖精。”

    “非常好看,先生。”英国人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些小东西,“我也喜欢做手工活,虽然木雕接触得不多。”

    “是吗?原来英国人也这么通人气儿?”

    “……您这话还是不要说给其他英国人听了。”

    “除了当邮差那个,我就没见过多少英国人,他们也不说法语。”老板说,“但以后是不是会见更多?听说我们和英国人签了什么友好条约。哎,您和巴黎那位是朋友?”

    “是。”

    “前几天也有几个路过的观光客,巴黎来的,在村里的咖啡厅歇脚。他们在那里大谈特谈,说时代又要变了。”老木匠说,“他们说又会有一个新时代,会有大批外国人涌入,我们和外国人的关系也会彻底改变。确实,过去我可没见过结伴住在乡间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真新鲜,你们就像昭告这个‘新时代’来临的使者一样——我开玩笑的。但是,呵,其实哪有什么新时代,都是年轻人故弄玄虚。时代是周而复始的,我这把年纪,见的东西多了。人类本质上从来没有变过,国家也是。”

    “虽然在您看起来,我也是故弄玄虚的年轻人之一。”亚瑟说,“但是……某种意义上,我同意您的话。”

    “我明天还想再来。”他说,“您有时间吗?”

 

    一连好几天,亚瑟都会去村里,在那边待上半天不止。他没有告诉弗朗西斯去做什么,只是在每天晚饭时间回去,并带回村里的面包。

    七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亚瑟回到家,发现大厅里还有其他人。

     “你最近白天都去哪了?”弗朗西斯从厨房出来,正在解围裙,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朝两个陌生人伸了伸手,“我们的猎人小屋终于开张了,这是从雷恩来的两位摄影师先生,他们想拍古橡树,发现了我们的小旅社,我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亚瑟和两人握手,没寒暄几句,就被弗朗西斯挤到后面去。“好了,去吃晚饭。”他说,“有客人,所以晚饭做得早,谁让你没回来。我尽量让它们保持温度了,放在哪你知道。”

     “嗯,大锅的下面。”

     他先溜到后面去洗手,忙了一天,他手上沾满了灰。弗朗西斯给他倒了杯水放在餐桌上,又回到了大厅里,和那两个摄影师聊着天,等天黑。

     “太惊奇了,”他听到那两个客人说,“没想到森林边上还会有这样的猎人小屋,而您又这么年轻。”

     “其实这是家父留下的产业,但不知道还会留多久。”弗朗西斯一副悲春伤秋的嘴脸,信口胡诌,“您知道的,现在真正的猎人越来越少,像您这样的游客,要不是在林子里徘徊太久,也会去镇上住宿的,虽然有我那位做生意破产的英国朋友(亚瑟:?)帮忙,但这样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啦。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打算搬去村里住啦。”

     他还真喜欢现在在扮演的这个角色,还衍生出不少设定。亚瑟边往嘴里塞饭边想道。那两个摄影师坐在窗边喝酒,天南海北地聊,弗朗西斯托着腮在一边听着,他们说到旅程中的故事,故作浪漫地互称“旅人”,而窗外是森林和摇摇欲坠的夕阳。好吧。亚瑟垂下眼去,不管是不是真实,此情此景,确实有那么一点迷人。

     “说起来,您听说过一些长生不死的人吗?”一个摄影师突然问道。

     “哦,什么东西,”弗朗西斯的头稍稍抬起来一点,“都市传说?”

     “听我们的一些同僚说的,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传言,说得有模有样,说早在相机被发明出来之前,在画家和雕塑家口中,这样的传言就已经出现了。”他说,“他们说有这样一波人——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几个,至少有一个。这些人活的岁数和国家存在的年岁一样长,国家不灭亡,最终审判之日不来,他们就会一直活着。您看起来也见多识广,在这样一个充满灵气的森林里待久了,您见过这样的人吗?”

    亚瑟看着弗朗西斯

    “没有呢,先生。”他听到弗朗西斯这么说,“不过,我觉得,真要是有这样的倒霉家伙,一直死不了,他的生活想必十分凄惨吧。”

 

    漫长的夏日白昼结束了,临近午夜,太阳终于完全落入地平线以下。两位客人出去了,在草坪上欣赏星空。亚瑟把碗洗了,踱到大厅里来。弗朗西斯递给了他一杯热可可。

    他看着稍显凌乱的大厅:“真有点过日子的感觉了,不是吗?”

    亚瑟靠在门框上,接过杯子,微微嗯了一声。

    “你担心我刚才会告诉他们?”

    “不怕你直接跳起来说‘嘿,我就是!我就是那个长生不死的人!’但怕你的表情暴露什么,引起他们更多好奇。你最近属实多愁善感了点。”

    “你竟然会怀疑哥哥我的伪装能力。”弗朗西斯耸肩,“虚伪是很简单的。在平民面前失态?那可太不是哥哥我的风格了。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多愁善感’不是装的?”

    “这点我可以肯定,你不是。”

    弗朗西斯挑挑眉。“你最近都去村里干什么,大半夜才回来。”他转移了话题,“老实交代。”

    “虽然同居,但我们是自由的吧,彼此都不会干涉对方的活动?”

    “你不会是在村里看上了哪位姑娘,每天背着哥哥我偷偷去献殷勤?想来一段露水情缘?”

    “不想今晚带着一身可可味上床的话,你现在可以闭嘴了,波诺弗瓦先生。”英国人晃晃杯子,笑眯眯地,“哦当然,如果你带着一身可可味,我是不会让你上床的。”

    “英格兰暴君,拿着我给你的杯子说这话?”弗朗西斯用一根手指撩着他的领结,“好吧,如果不是,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7月14日要到了,弗朗西斯买了食材和香料,从村里的糕点房借了模具,提前好几天就开始给自己准备生日当天的食谱,并着手做蛋糕。他甚至还写了备忘录,写满了他准备尝试的烹饪方法,以及半夜突然想起来的远古菜谱(听起来给17世纪的人吃都有点复古了,亚瑟评价)。这些撕下来的纸条被贴得整个厨房都是,那几个日子,亚瑟每天就在这纸条的森林里穿梭,吃完早饭,就被法国佬使唤来使唤去。

    弗朗西斯很兴奋。法国人不是特别想把这股兴奋劲在他面前表现出来,他用嘲讽和忙碌做掩饰,但他还是看出来了。对亚瑟来说,这个法国人早就非常好懂了,从他搅拌鸡蛋时的小动作,到写备忘录时不经意间抖动的小腿,都表明了他的心情极佳,哪怕被使唤烦了的英国人拿围裙捆了手扔上床,看起来都积极得很,非常配合。

    毕竟,弗朗西斯已经很久没有和普通朋友一起度过生日了,更别提情人或爱人。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这个节点,民族情绪高涨乃至狂热的这个时候,出现在国庆阅兵上,在7月14日以法兰西的身份出席各种场合,成为了他的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他需要让政客感到鼓舞,让狂热分子为之自豪,让平民感到一种冥冥中的安慰,尽管他们并不知道他是谁。他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即使回到家,在这样的日子里他也更多是独处,应酬结束后,谁还有精力举办派对呢。

    他现在很愉快。他发现有了这样一个机会,能让他逃开千篇一律的国庆日。亚瑟什么都没说,但他很明白弗朗西斯是怎么想的。要说有什么事是他们感同身受的,这件就是。

     总体来说,英国人整个身心也都对这次“同居”感到满意。他几乎没想到他们的生活会这么顺利,吵一架,吵好几架,大打出手或冷战,最终不欢而散,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他们两个都这么心平气和,谁也没有说出来,但他们似乎都很珍惜这样的日子。或许“国家友好”才是借口,他们早就想如此生活,如此作为人类生活。

     “你要给这个蛋糕糊几层?我们吃不了这么多!你要整出个中世纪风格的来,还往里面塞活鸟吗?”英国人抱着胳膊站在厨房里,他就像个监工,只不过是在监督过生日的人自己给自己做吃的,“你这设计的造型……太夸张了……”

     “尺寸只是表象,重要的是它的设计,肤浅的英国人。”厨师啧啧不满,“而且大一点也没事,可以分给村民。不过你刚才说的那个塞东西的主意,好像不错……”

     “看在梅林和兰斯洛特的面子上吧,别。”

     他动了动厨具,抓了一把香料,想放进炖肉的锅里,被弗朗西斯围追堵截,赶到了门口。“活在过去的法国佬!你可以看看我的厨艺是否改善。”亚瑟张牙舞爪,“你已经很久没和我一块生活了,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和伦敦最优秀的大厨有过来往,甚至还学了一点印度菜。我敢说,只要我一上手,绝对让你大吃一惊。”

     弗朗西斯怀疑地看着他,犹豫着让开了一条小缝。

     “亚瑟·柯克兰!”半小时后,法国人的怒吼响彻了森林,“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进我的厨房!”

    

    7月14日那天,天气晴好。弗朗西斯把门前的草坪改建成了露天餐厅,摆上了好几张桌子。他挑了和绿叶相配的桌布,看起来像一场慵懒的野餐。

    亚瑟以为弗朗西斯会把生日阵仗摆得轰轰烈烈,如同国王出巡。但实际上,真正摆出来以后,菜品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多,而且除了白天来过的护林员和他的家人,在这里的只有他们两个。

    “你没有请村民们来?”

    “当地人是排外的。他们会接受礼物,但不一定会接受邀请。这也是一种乡间风俗,我们应该尊重,毕竟我们也在这里待不久嘛。”

    “而且,”弗朗西斯晃着酒杯,“怎么了,就我们两个,你还觉得冷清?你不想吗?”

    亚瑟没回答。他低头看着空杯子。这次他有意喝得少,他不想在这个日子里说出什么话来。这个日子……适合说一些特殊的话,不是吗?但理智告诉他,那些话还是不说为好。

    今天一大清早,来自巴黎的包裹就被送到了门前。巴黎的官僚们在这一点上倒是很贴心,他们有意隐藏弗朗西斯的身份,寄上门来的只有普通的小礼品。但他们也送来了一张清单,上头的赠礼人名单,以及“已经为您保留在巴黎仓库”的礼品,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得到的。

    而现在已是在星空之下。弗朗西斯到了半下午才把真正的宴席摆出来,这顿饭慢腾腾地,一直从傍晚吃到了日落。“已经快到午夜了。”亚瑟说,“你的生日都要过去了。”

    “无妨,不如说,我正有此意。”弗朗西斯还在慢条斯理地吃着甜品,“我宁愿这样的生活不只是在这一天。‘生日’只是个噱头,重要的是生活。”

    他的礼物在口袋里放了很久了,现在终于拿了出来。那是一个小巧精致的木雕,一朵鸢尾花,一只兔子,一条河,或者是一道海峡?毕竟这块木头这么小。还有一栋房子,一把剑,一座桥。雕刻者的手法很好,每一刀都下得恰到好处。但或许是雕刻者工作时过于丰富的心理活动作祟,刀在一些有趣的地方留下了刮痕。

    弗朗西斯似笑非笑地接了过来:“我就知道。”他说,“我猜到了。可爱的小亚蒂,你不会藏东西。你自以为装得很好,把衣服和口袋整理得干干净净,但我还是在你的鞋底发现了一点木屑。”

    “你还会去看我的鞋底?”亚瑟用无法形容的眼神看着他,“我不知道你其实喜欢我到了这种地步——”

    “上帝啊,听听你在说什么,我看你还是喝多了。你刚才不是一直在喝葡萄汁吗!”

    他看着这个小玩意。这个跟他的手差不多大的精致的小东西,被简单地上过色,并小心涂抹过保护腊。但上面没有任何标志性的物体,没有字母,没有表明它来自哪里,又要送给谁。它就像一封未署名的信件,时至今日依然放在他的书桌上,坦荡又神秘,百无禁忌又欲说还休,就像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笑了:“你就是这样。”他挑眉,“嗯,对,这才是你。柯克兰先生。真高兴你一直是你。”

    “嗯,看来你很满意——不客气。”

    弗朗西斯眯着眼:“苛刻的英国人。你送我东西,但不给我刻上几个字母,不留下自己的姓氏,甚至连落款图腾都没有。我想你也不会给我说生日快乐吧?”

   “——生日快乐。”他耸耸肩,说到,“生日快乐。希望新的一年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厌。”

   他会说的。这是容易说出口的,因为有比这更难说出口的话。那句话的分量更重,至少现在,他还没法说出来。

   斩不断的,纠缠不清的,欲说还休的,或留有遗憾的,也都留待明日。

 

   弗朗西斯把那个小东西用手帕包了起来,收进口袋。他们碰了杯,这次亚瑟换上了香槟:“我们会在这里住到什么时候?”

   “谁知道呢,或许不会再过多久了。但是——反正不是明天。”

   星光闪烁,他们脚下的草坪柔软潮湿。距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他们都看着远处的森林。古老的森林回以沉默的注视,但它们分明在低语,在歌唱,与星空合奏。而在更远的地方,城市的灯光通明。这是古老者的乐章,它们为延续而歌,为新生而歌,也为年轻的羁绊奏响了传说时代的歌谣。

   弗朗西斯朝他伸出手来:“要跳舞吗,柯克兰先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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