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爱丽舍59周年纪念日企划|13h】【独仏】乐师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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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童话故事,一个在li的生日就该写完的东西,被我拖到现在,对不起li,对不起我船(磕头)但至少让我赶了个过节的日子写完…

是官谷的童话梗,不莱梅的音乐家和穿靴子的猫,但和原著没啥关系。闹闹腾腾很傻的故事,大型ooc现场,适合大过年的看(不是)

祝食用愉快!

 

 

 

弗朗西斯挂在树杈上问他:“所以,你一个流浪乐师为什么陷阱用得这么溜?”

路德维希拎着绳子:“基本生活技能而已,防狼防盗抓兔子。偶尔也需要用来处理你这样的可疑人士。”

 

——

 

深山老林,夜半三更,一场对峙。一个年轻人站在地上,看着那个刚刚踩中他的陷阱被吊在树杈上的男人,那个男人长着猫耳和尾巴,正恶狠狠地试图挠开束缚。在年轻人身边,还站着一只鸡,一只狗,一头驴,全都蓄势待发,盯着这个大半夜造访的不速之客。

“我的鸡怀疑你要吃了它,从一开始就跟我报告了你的行踪。”路德维希说,“你从昨天晚上就跟着我们,想干什么?”

“无礼!我怎么可能在树林里抓鸡吃!”吊在树上那人发出不满的声音,同时露出了尖牙,鸡警惕着,又朝路德维希边上缩了缩。“我还不至于惨成这样!”他大声抗议着,因为被捆住四肢,艰难地转着头试图跟地上的人对视。“你是册封骑士吗?勇者吗?好像不是。游吟诗人?流浪乐师?”

“是流浪乐师,所以即使你是来抢劫的,我也没有多少钱给你。现在兽人族都落魄成这样了?要在山林里找工作?”

弗朗西斯眯着眼:“我看你是不知道碰到一只穿长靴,又佩剑的猫意味着什么,你都不知道靴猫一族的传说吗?现在有这样一只高贵的猫正在你面前,说要为你工作,你知道这机会有多难得吗?”

“我走了,你自己琢磨怎么下来吧,高贵的猫。”

“我错了,我们好好谈谈。”吊在树上的猫气焰少了三分,“别走啊,我是真心实意的……乐师是吧?你这里不缺人手吗?比如,帮忙背琴箱的,帮忙记谱的,帮忙拉拢观众的……”

“我放了你,你会不会一闷棍敲死我,还把我做成汤?”

“……串味了吧?你是咯吱咯吱山的兔子吗?有长成你这块头的兔子吗?”

路德维希震惊:“你竟然没有反驳你不是狸猫!”

“………”

 

当你正准备威自己买一只猫的时候,一只猫就掉进了你的陷阱——虽然也不算一只真正的猫——这是否是一种命中注定?此时的路德维希还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他当然知道穿靴子的猫的故事,但他不觉得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况且,他面前这只似乎不怎么靠谱。

 

路德维希是一个流浪乐师。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经历过什么特殊的事。他有三只小动物,一间帐篷,一支手风琴,几个琴箱。他的生活很简单。

但在他离开家的那天,他哥举着一本磨破了边的书给他说:“你会在路上遇到一只鸡,一只驴,一只狗和一只猫,跟它们在一起就对了。看来你会成就一番事业。”

他提出疑问:“为什么一定会是一只鸡,一只驴,一只狗和一只猫?预言?”

基尔伯特卡了半天:“你管那么多呢。这是设定!”

 

“——所以,长猫耳的男人也算是猫对吗?”

他还是把他放下来了。很明显,路德维希的小宠物们并没有完全信任这个不速之客,三双眼警惕地盯着他。猫倒是很老实,窝在树根上。他有一顶带羽毛的帽子,被吊起来的时候飘进了草丛里,他把帽子捡了回来,颇带点优雅地掸上面的灰。

“我听见你说准备去前面那个镇子。有演出吗?我可以帮你指路,还可以告诉你哪个剧院比较欢迎外来者,我对那里可熟!”猫说。

“不,现在不打算去了。”他本来是打算进镇去买只猫的。现在看起来似乎不用了,“我接下来会去西边的中心镇,路程大概五天左右,路上有村落就进屋休息,没有就露宿野外,你行吗?”

弗朗西斯犹豫了一下:“呃,我行。”

“我本来是准备去买一只猫的,但最后好像得了个劳力。如果你一定要跟着,就要和我一起搬东西。”路德维希说,“运输有驴仔,但需要搬箱子的时候还蛮多的。”

“没问题。相信我,得到我,远比你去搞只猫要实惠得多。”弗朗西斯得意地说,“不光能帮你搬东西,猫能起到的作用我一样能起。毕竟哥哥我那么可爱,摆看板也好,招揽顾客也好,什么都行。”

“救命,人脸猫。”

“……”弗朗西斯实在觉得如果不跟这个拉琴的拼命,自己腰间那把剑就是摆设。但把生意谈妥的强烈欲望压住了他的杀心,那张脸上的微笑勉强留住了,尽管嘴角勾得生硬无比。

“然后,”乐师继续说,“因为你是代替那只没有机会出场的猫来到这里的,所以根据我们这的传统,管吃管住管路费,但是没有额外的工资。”

弗朗西斯咬咬牙:“行。”

嚯。路德维希挑挑眉。都说到这份上了,如果不答应,好像吃亏的就是他了。老树根上,那个长猫尾巴的男人死死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好像不慌不忙,但尾巴尖不停的摇晃,彰显了他的急迫。路德维希又挑挑眉。

“那么,”他拿出一张契约文书,“你真的要签吗?”

“我要。”猫凑了上来,迫不及待地,“合作愉快!”

 

清晨时分,路德维希起床了,麻利地收拾好床铺,然后把铺盖卷装进箱子,开始打点行装。三只小动物在帐篷外走来走去,抖着身上的露水。他们今天就能到达一个小镇,时隔四天终于又能住进屋子了。他这么想着,动手拆帐篷,横梁掉下来,帐篷里传来一声急促的叫声。路德维希突然想起来,帐篷里还有另一个人。

“坏了,抱歉。”他给骂骂咧咧爬出来的弗朗西斯说,“自己一个人住习惯了,忘了多了个你…”

收拾完行李,他们开始吃早饭。弗朗西斯对面前的食物——面包,土豆,汤——不屑一顾:“确实不能对单身男乐师的烹饪水平有什么期待,哪怕他还养着宠物。”

“吃不惯就自己做。哪有上工第一天就对雇主提意见的!”路德维希正在边吃饭边对照物品清单:“来说说,你的业务都是什么?”

可以看出来弗朗西斯有不少猫族的习惯,他喜欢越厚越好的地毯和狭小的空间。但昨晚他的到来过于仓促,没有可以应急的铺盖卷,所以盖着路德维希的一件大衣睡在了帐篷角落里。半夜他大概觉得冷,钻进了帐篷边那一堆露了一半在外头的幕景用巨型毛毯卷里去,就留条尾巴在外头,差点被路德维希遗忘。

“给您做生活咨询,为您出谋划策,无论是生活方面,工作方面,还是情感方面。也可以为您冲锋陷阵。”这会,他开始优雅地介绍自己的业务范围,重新戴上了帽子,剑挎在腰间,倒确实像个骑士。但在路德维希看来,更像在面包店门口拉着人推销自家小甜饼的油嘴滑舌的店员。

“如果需要,我还可以做您的使者,为您出使边境。随时随地在您冒险犯难的时刻伴您左右……”

“越来越不靠谱了,还不如昨晚吊在树上说的那些。”路德维希发表感想,“我觉得我用不着出使边境的使团,最近边境有战争,我自己都去不了。而且我不需要冲锋陷阵和冒险犯难,现在还没世道炎凉到需要乐师也上战场的地步。不过,”他说,“我觉得既然你可以做到上面这些,也能做些更简单的工作。”

“嘁。比如呢?”

“比如帮镇上的小贩卖果汁。”

 

“我不知道跟着一个乐师打工,还需要会卖果汁。”弗朗西斯沉着脸站在果汁摊后头,看熙熙攘攘的观众,“这阵仗,不晓得的还以为他有一个剧团呢。”

“就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剧团,所以才会这样和别人合作嘛。”镇上剧院的员工说,“每逢节日,我们人手不够的时候就会从外面请乐师来,贝什米特的琴技很好,又准时,别看他那样,人还挺好说话的……”

这是路德维希工作的常态,他会在节日时接到乡镇的邀请,与当地的剧团合作共同演出。虽说弗朗西斯实在想不到路德维希那张严肃死板的脸怎么能融到镇上欢快的氛围里,但现在看来,他融入得挺不错。好吧,公平一点说,很专业。

“但他也算有个剧团了,每次都会带着那些小动物,帮他搬东西,招揽顾客,有时候还能敲敲琴键,小孩子们可喜欢看了,现在又有了你。啊,麻烦帮递一杯果汁。”

“哦。”弗朗西斯心不在焉,他在看路德维希。对方正结束一场演出,坐在舞台边上,擦他的手风琴。他神情专注,调整着琴的音色和自己的姿势,但明显心情很好,刚刚有几个孩子给了他一把糖。即使隔得很远,弗朗西斯也能看到他眉眼间的愉快,他甚至还即兴按着琴键来了一首小曲。

“唉,他可真好哄。”弗朗西斯托着下巴感叹,“哥哥我都有点觉得他可爱了。”

“你会什么乐器吗,佩剑的猫?”剧院员工问他,“不上去陪你主人?”

“哦,哥哥我会的可多。”弗朗西斯不屑一顾,“但现在没那心情。况且,也没人邀请我!”

“嘿贝什米特,这次你带了一个新面孔来,一只佩剑,穿斗篷的猫?”

“啊,是。”路德维希抬起头来,“虽然过程比较复杂,但现在他跟着我……”他的脚被蹭了几下,狗仔跑了过来,在他脚下蹲着,胸前挂了个小篮,里面放着两杯果汁。

“哦!看来他还很体贴。”他的临时同事如此感叹。

体贴吗?路德维希耸耸肩,他朝弗朗西斯那边看,对方正在和几个姑娘聊天,目光飘过来,二人对视,猫冲他挑了挑眉。

“你终于开窍了,朋友,”他的临时同事拍他的肩膀,“虽然口味蛮怪的,你这不是还是给自己找了个对象嘛!”

路德维希狠狠呛了一下,一口果汁喷了出来。

 

就这样,他们一路演出,经过了去中心镇路上的几个落脚点。临近夏季,节日活动密集,他们的生活充实得很。

弗朗西斯很受欢迎——那是当然的,他那张脸,风度翩翩和花言巧语的嘴当然能为他吸引来镇民的好感,他看起来也确实乐在其中,他甚至有几次拿起了小提琴,和路德维希一起加入了乐队游行中。但路德维希还是从弗朗西斯举手投足间看出来他对现在的工作待遇不怎么满意。他时而心不在焉,时而又会神情紧张地左顾右盼。他有时候会在人群中四处寻找他,有时候却避开他的视线。

“你要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直接说,”路德维希在一天晚上对他说,“我们可以商量,而且是你主动加入的嘛,你随时可以走。”

“哪有,我挺满意的。”猫躲开他的目光,又转过来教训他,“但你每次收的酬金太少了。这样下去怎么能改善生活!你想一直过这样风餐露宿的日子吗?”

“这样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路德维希说,“而且你不也收了一点他们的酬金,流浪乐手本来就得不到多少薪资嘛,又不是勇者!”

“啊,没有,我们在探讨工作,没有在吵架。”路德维希对伸头过来的三只小动物说,“弗朗西斯似乎希望我们去做勇者,可以拿到更多酬金。但勇者的风评一直不怎么好,有些事我们也做不来。”

“比如呢?”

路德维希很认真:“比如闯进村民的家里,在人家里乱翻,开人家的宝箱。”

“………”

猫打了个冷颤。

猫说:“你不要再一脸严肃的搞笑了好吗,真的很惊悚。”

 

终于到达中心镇的那天,路德维希带弗朗西斯去了酒馆。

这是一间宽敞的木屋,坐落在镇子边缘,和主干道接通。隔壁的大厅兼做勇者公会。路德维希去布告栏那里站着,仔细把上面的通缉令和任务都看一遍,在本子上认真做着笔记。

“经常来看看这个,可以了解最近世界的动向。”他给弗朗西斯解说,“比如哪个山头又被什么魔王占了,有哪队勇者要开拔讨伐魔物,哪个地方需要保镖护送财物……这样我们就能知道那座山不能去,哪里可能有战乱,还有哪里的镇子最近比较富足,我们可以去。”

弗朗西斯问:“说真的,你为什么不当勇者?你的体格和力气绝对能胜任这一职业了,而且气质也挺符合……别说是不想进村民家开宝箱那种不知道来自哪个时空的理由!”

路德维希拿无奈的眼神看他:“你什么也不懂啊。”

“?”

路德维希耐心地给他解释:“现在勇者行业内卷得要死。勇者的名额都被各国推出来的王储和贵族后裔占满了,好像“”屠龙的一百种方法”是他们每个人都要交的毕设一样。偶尔有些民间出身的,不是从石头里发现了上古神剑,就是得到了女神庇护。而且那些发布最终任务的王国和魔王城都有业务往来,公主们去那边交流学习,顺便拿着任务等勇者来,顺便再谈个恋爱,魔王城本质上就和相亲角一样。所以一般没人去考虑勇者行业了,他们也不用对外招募队友。”

弗朗西斯的表情和耳朵耷拉程度倒是出乎路德维希的意料。他好像比他想的还要梦想破灭。

看完布告栏,他们回去喝酒。路德维希和人交谈,对这个地方十分熟悉。但也许是今天广场有烟火表演,酒馆里的人不多,桌上三三两两点着几根蜡烛,安静得很。老板百无聊赖,在柜台上扔骰子玩。

“这活挺清闲。”弗朗西斯手指挠着杯子,左顾右盼,在说酒馆老板,“我也想试试开这样的店。”

“会有很忙的时候的,今晚这是特殊情况,人太少了,总让我觉得气氛不对。而且开酒馆和你气质不合。”

“明明哥哥我那么可爱?”

“你可爱吗?”

酒馆里很安静,路德维希喝了几杯,精神放松。他在桌上摊开笔记本,准备按刚刚看的布告栏内容做下一步的行程安排。弗朗西斯坐在角落里,有几个女人走过去,和他聊天。他好像有点紧张,应付着那些人,还不停地拨着杯子。

酒馆还是顾客寥寥,路德维希坐在屋里最亮的地方写他的计划。断断续续的交谈声从各个角落里飘进他的耳朵,听说有一队勇者今天进入了魔王城。听说西边的城市有鬼魂出没。听说海上又有海盗,一些商人被他们扒光了扔上岸来……他抬头看了看,人还是太少了。他感叹,气氛不够。

弗朗西斯趴在桌上在打盹。他第一次见这只猫喝酒,好吧,原来他酒量这么差?只是啤酒而已。他胡思乱想着,喝掉杯里最后的酒,起身去隔壁公会,想要一份南方城市的地图。

“那是你新养的宠物?”

“不算是吧,毕竟他也不是一只真正的猫。而且,他可不像那几只那么听话。”路德维希低头看着地图,有一搭没一搭地接着话。

“那只佩剑,穿长靴,戴红色斗篷的猫。”接待人托着下巴,一脸微笑,“有点眼熟,不,非常眼熟。我听说他欠了别人的钱,很久以前就从中心镇跑出去了。”

路德维希抬头看了他一眼。得,他知道今晚为什么气氛不对了。

回到酒馆那间屋时,弗朗西斯已经不在那了。“得,你猫丢了。”接待人跟在他后头,幽幽地说。

他冲到吧台跟前:“猫呢?”

老板看了他一眼。好吧,路德维希挑挑眉。他知道这间酒馆的规矩是只要不在店里闹事,其他一概不管,他没想到有一天这个规矩会应用到自己身上。乐师按了按额头,往桌面上放了三枚硬币。老板马上喜笑颜开:“后门出去了,两个蜥蜴人扛走的。”

 

找到那两个蜥蜴人没费多少功夫,他们还待在酒馆后头的小胡同里。路德维希追到他们的时候,其中一个还扛着那只被捆成粽子的猫。他的剑和帽子被丢掉了,可怜兮兮地搭在蜥蜴人的肩头,如同一个铺盖卷。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到是路德维希,似乎看到了希望,耳朵支棱起来了一点。

“不是吧,”蜥蜴人说话了,“你还真来了啊。你还真跟这只猫说的一样跟他签了雇佣契约?你是多想不开啊?”

路德维希看看他俩,又看看昏昏沉沉的弗朗西斯:“你还给他下药了?刚才的酒里?”

“不然他不老实,那把剑碍事得很,而且我们也没时间跟他斗嘴皮子。”蜥蜴人说,“朋友,我敢说他是骗你的,准备拿了你的钱就跑,说不定还要拐走你那三只小崽子,警惕江湖骗局啊,朋友!”

路德维希举手打断他的话:“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在我面前把我的猫拐走了,所以我们还是要聊聊,您说对吗?”

蜥蜴人对视一眼,“咚”地一声把弗朗西斯撂下,药劲还没过的猫冷不丁挨了一下摔,发出晕头转向的叫声。“他欠我们钱。”蜥蜴人说,“他说他找到工作了,过不了多久就能还钱。但这只猫的巧言令色我们已经看够了每次他都会这么说!今天听说他又出现在中心镇的酒馆,所以我们合计着,反正他也还不了钱,不如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得了。”

路德维希叹了口气。超麻烦。虽然觉得超麻烦,但他看看可怜兮兮的弗朗西斯,又看看那两个膀大腰圆的蜥蜴人,还是掏出了契约合同。“我作证,他确实和我签雇佣契约了,”他指着那张纸,“看,上头还有他的爪子印。”

“哥哥我好好印的指纹………”角落里传来弗朗西斯虚弱的反抗声。

两个蜥蜴人凑在一块看那张纸。路德维希又叹口气:“所以呢,事情就是这样。要是他和你们商量好的还款期限还没到,能不能先把他还我。毕竟他吃了我一路的粮了,观众们还很看好他。我要是再去买只猫不一定达到这个效果,还又要多付一笔钱。”他一边这么说,一边若无其事一样,一点点把那个用来捆文书的铜箍给掰直了。

“您说是不是?”他说。

蜥蜴人看他的眼神很明显变了。

 

蜥蜴人走了。乐师长出一口气。他回头,发现弗朗西斯的眼神也变了。那只猫看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刮目相看,而且有点恐怖——他发现那眼神里似乎还添了一份仰慕。

“你这是强行给我加勇者的任务吗?”路德维希蹲下,割那绳子,“可即使完成了‘救猫’的支线任务,也不能去公会领报酬!”他自嘲,朝巷子外头招招手,一直候在那里的驴仔跑了进来,把弗朗西斯甩到了背上。

“谢谢……”弗朗西斯虚弱地道谢。

“如果真想谢我,就别再给我添麻烦。”路德维希说。他又跑回酒馆去,找到了弗朗西斯的剑和帽子(这下猫脸上的感动和仰慕快溢出来了),等赶回住处,又安抚了因为他们久久不回而焦虑,差点把旅店地板挠坏的的鸡仔和狗仔,一直忙到后半夜。乐师疲惫不堪,比狂欢节连续加场演出还累,倒头就睡。

 

“——我姑且问一声,你们把他拎走了打算干什么?”

蜥蜴人很坦诚:“现在黑煤矿黑砖窑都缺人手。实在不行,特殊癖好的需求者也很多。再实在不行,还能做猫肉罐头。”

“他都话说到这份上了,如果我不把这只猫捞回来,就好像对犯罪行为坐视不理似的。”路德维希说。

 

第二天一早醒来,乐师就看到弗朗西斯正襟危坐在他的床前。一只猫,还有一份他做的早饭。猫的尾巴一摇一摇,脸上的仰慕还真不是他昨晚的错觉。

“您救了我,阁下!”他开口了,用的还是古语。他手扶胸口,一脸崇敬,甚至还有点痴迷,看得路德维希怀疑自己没睡醒:“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您的人了,我的阁下。说真的,每只佩剑的猫都会希望能得到一位您这样的主人,您昨晚的行为有古代贤王的遗风。您很快就会发现您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我会尽心为您服务,无论是作为报答,还是作为您的仆人,骑士,助手……”

路德维希打断他的大段深情独白:“先说说你之前怎么回事?用现代话说。”

弗朗西斯的耳朵又耷拉下去了:“我找不到工作。我本来是想找个勇者组队的,但找不到他们(现在知道为什么了),我想出海去,到另一片大陆去找工作,结果碰上了海盗,钱被抢光了……不要用那种又好笑又怜悯的表情看我,是你你还笑得出来吗?”

“不知道该说你是内卷受害者,还是纯粹就是一只想当然,觉得童话世界很美好的猫。”路德维希扶着头评价,“所以你找那些蜥蜴人借了钱,还款期限还有多久?”

“还有一年多吧…别看他们那样,其实还挺民风淳朴的,挺好说话。”

“看出来了,毕竟他们昨晚没有直接摘你一个肾,够善良了。”路德维希感叹,“所以你确实是打算带着我的钱逃走对吧?”

“呃,有考虑过。”

“那怎么一直没跑?”

“因为你太穷了。”弗朗西斯直言不讳,“感觉把你那点现金、你的三只小动物都拿走都凑不够还债的钱,而且有点让人不忍心。你是真穷得过年小偷都得往你家院里扔两袋米的程度啊,路易。”

“………”路德维希已经忍过了,但实在忍不住,所以打了他,“你比我好很多吗?”

“而且我是真想要个契约的。”弗朗西斯捂着头,我和那些蜥蜴人说好,很快就会找到一份工作作为担保,有固定收入了,马上就能还钱……”

“怎么不向家里求助?”

弗朗西斯暼了他一眼:“你会不要面子,在外头混得不好就哭着跟家里要钱?”

“我不会让自己混得惨成你这样好吗?你是觉得啃老比诈骗还丢人吗?”

弗朗西斯很认真的点头:“好歹是自力更生不是?况且我不就骗了你吗?还是未遂!”

“………”

“不管怎么样,”他握住他的手,又开始说古语,“您救了我,您向我展示了您的胸襟和风度,从现在开始,我真正的属于您了。我是您的所有物,给我个机会,让我补偿之前我们所有的误会,还有您的损失,”他像个真正的骑士一样吻他的手:“您绝对会发现物超所值的,我的主人。”

 

第二天早上,路德维希发现自己床边多了一份敕封伯爵的圣旨,和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丝缎长袍。

“???”

理智如路德维希,不会被这种莫名其妙的喜事冲昏头脑。他把那张印着金色火漆的纸从头到尾看了几遍,确定上头封的那个伯爵,从名到姓到身家财产都跟他路德维希没半点关系。

“不弗朗西斯,我不能冒名顶替贵族,这都什么时代了。”他给猫说,“你把这人弄哪去了?………不,你不可以把他扒光了扔进老林里。”

第三天早上,他发现自己床边多了一张宫廷乐师的招聘广告,报酬相当可观。旁边放了一张报名表,差不多已经填完了,把他吹得天花乱坠。

路德维希拿着表坐在床边教育他的猫:“很明显我们没有‘显贵出身’和‘优良教育’,也没有能力组起一支合乎要求的乐队。不行,加上鸡仔驴仔狗仔和你也不行。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去宫廷……还有,”他看着那张表,“谁给你说我拉琴的时候‘能把森林里的金丝雀都吸引来’?”

第四天早上,他发现门口放了三块亮闪闪的金条。

“……这是从哪来的?”

“不行,即使是强盗手里夺来的也不行。”他拿个袋子把金条装好,“连强盗一块送到领地法官那去。”

“不过你在林子里放倒了三个强盗,值得肯定。”他点点头,“表扬一下。找法官去吧。”

带剑的猫对他恨铁不成钢:“你活得是有多没意思啊?好东西都不敢收?”

“你能搞来这些东西,为什么不能卖了去还蜥蜴人的钱啊!”

弗朗西斯不赞同地摇头:“这是我们的被动技能,只有为主人谋福利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你都不看史书的吗!而且哥哥我也是个有原则的人,我既然已经决定要跟着你了,我的人生价值就是为你谋求财富!”

“那就用别的方法给我谋福利。”他主人把袋子递过去,“如果你真的想,找完法官顺便买点食材回来,然后做个饭,也算谋福利。”

“做饭?没问题,那么简单的当然可以了。但是,”猫不知所措地拎着那个袋子,难以置信:“你真的不收吗?……这和书上写的不一样吧?”

“你还想跟着我?我可不敢保证能在一年之内让你凑够还债的钱。”

“有我在,你想不挣那么多都难。”弗朗西斯挺挺胸,拍他的肩,显然被激起了好胜心,“相信我,有我真心实意地帮你,从此你的工作和营业方式将发生革命性的转变。”话这么说,他还是晃荡着袋子进镇去了,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着好多食材:“领地法官给了抓强盗的报酬,”他给路德维希说,“他还想给面锦旗来的,但实在太丑了,而且不好带,挂在你琴上也没什么招揽观众的用处,所以我没要。”

 

虽然不情不愿,但很明显在“报恩”和“效忠”这方面有强迫症的猫开始给他做饭了。他们的伙食明显改善了不少,出乎路德维希的意料,猫的厨艺真的很好,从他到三只小动物都满意得不行,顿顿碗都吃得干干净净。

“这也是被动技能吗?”他问。

弗朗西斯耸肩:“这是主动技能。”他炫耀,“只要你能想到的菜式,没有哥哥我做不出的。随便说。”出于好奇心,路德维希确实点了几次菜,味道的确让人赞不绝口,但他发现如果让这只猫得意起来,他就会把菜式往花枝招展的极致里发挥。最后菜的成本会高到远超一个流浪乐师和他的助手们日常饮食的范围。

“就你这个花钱法,早晚要被蜥蜴人挖了肾。”他教训猫。从此弗朗西斯的烹饪菜单被局限在了家常菜里。

弗朗西斯就这样成了队伍里的常驻人口。他们又买了一顶新帐篷,弗朗西斯按自己的喜好找来了各种小东西,挂得帐篷里闪闪发光,有羽毛和闪光的小石子,还有从庆典上带回来的玻璃瓶子,猫把它们用绳子编起来,存放香料。虽然增加了负重,但增添了生活气息,路德维希没有阻拦,况且弗朗西斯也会给他带来小礼物,现在他的帐篷里也挂着几个小瓶,还有狗仔(三只小动物里最受弗朗西斯宠爱的一只)脖子上系的小丝带。

他的生意也确实变好了。诡计多端的猫成了他的对外发言人,给他拉来的活比以前多得多,并靠巧舌如簧的嘴为他招揽观众,效果极好。

“你们配合得不错嘛。”他们再次回到那个出发时的小镇时,剧院的临时同事又一次拍着路德维希的肩说,“虽然我愣是看出一丝夫妻行骗记的味儿来,但日子过得不错嘛,上次你还不承认那是你对象!”

“他真不是我对象。”路德维希真心实意地反驳。是的,生活的确过得不错,还有一种越来越好的态势,但还没到那一步。可是,倘若他再敏锐一点,察觉到弗朗西斯看他的眼神——猫确实黏上他了——虽然一如既往的挑剔,但弗朗西斯变得很听话,以及他自己的日益乐在其中,他就会发现距离迈出那一步也不远了。

 

完美收工的礼拜日晚上,他喝多了。这个小镇没有像样的酒馆,但旅店的看门老太太在广场看了两天的演出,实在太喜欢这位“拉手风琴的漂亮小伙子”,给他送来了两大瓶自制的果酒。这是个没有工作的夜晚,三只小动物早已经睡下,窗外很安静,月光刚好…真是非常适合小酌几杯。

于是流浪乐队的两位顶梁柱拆开了一瓶酒,弗朗西斯准备了配酒的奶酪和薯条,他们以庆祝此处的演出圆满结束为由干了杯,开始时一切都很正常的……他们从这周的演出说起,又说到下一步的打算,酒至半酣,随后开始天南地北的扯。事实上,这两个天真的成年人完全低估了“楼下奶奶送的酒”的烈度,扯着扯着,又扯回了路德维希对阵蜥蜴人救下弗朗西斯那个英勇的夜晚。

“当时我真的觉得你不会救我了。”弗朗西斯捏着杯子红着脸碎碎念,“但你还是出现了……我当时迷迷糊糊的,但一直有意识,我都看到了……”

“你当时真的很帅,你可以完全相信这一点!”他啪啪地拍他的肩膀,“我们之间的关系能变成传奇,甚至是骑士和他的国王那种……我跟定你了,哥哥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你很可爱,事实上,你也真的很可爱……”

路德维希醺醺然,又被他的话搞得飘飘忽忽的。弗朗西斯的耳朵尖都在泛红,说得越多离他越近,他的头发,搭在脸边那几缕黏在一起,看起来好像真的有那么一点可爱…他那张脸,路德维希也往上凑凑,也确实挺好看的……

他迷迷糊糊地去揉弗朗西斯的头发,吐息挨着他的耳朵。弗朗西斯的表情僵住了,但很快又有点兴奋,抖着尾巴,似乎变得很期待。

他在期待什么?路德维希迷迷糊糊地想,但头脑自顾自亢奋了起来。酒不用喝了,当配菜的那盘薯条端上来什么样最后还是什么样。睡在屋外走廊的鸡仔和狗仔,惊恐得一夜没睡。

不对啊。路德维希早上醒来,瞪着天花板空白了好几秒。猫窝在他身边,睡得正香。尾巴还缠着他的腿。

他恍恍惚惚地起来穿衣服,内裤上还黏着几根猫毛。他背上隐隐作痛,留下了抓痕。他回头看看,床上一片狼藉,弗朗西斯的脖子上还留着一串红痕……他更恍惚了。

猫醒了。弗朗西斯支起身子来,露出雄性气息十足的漂亮的胸膛来:“早安,你好消沉哦。”猫冲他竖大拇指:“别担心,虽然技术差了点,但很有发展的潜质。”

他坐在床边扶着头:“好了,你不要再说了………”

 

当天弗朗西斯没能起来做早饭,他们在这个一镇子多停留了一天。更让路德维希心怀愧疚的是,三只小动物看他们俩的眼神也不一样了。依然怀疑弗朗西斯早晚有一天会吃了它的鸡仔连续好久都心事重重;狗仔依然欢天喜地,但当那两个人同时在场时,狗脸上会呈现出一副肃然起敬的庄重;驴仔事发当晚未在现场,听闻事情经过(鸡仔转述)后,面对路德维希会露出一种长辈对自家傻小子的恨铁不成钢。

但不管家里的剩下三个成员怎么想,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就会有无数次。

 

   “我最近一切都好,工作很顺利,而且有猫了。明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地方。”路德维希给他哥写信,“另外,我有情人了,其实说是爱人也行。”他踌躇了片刻,“但他是我队伍里那只猫,确切地说,是一个长着猫耳的男人……”

   他还是犹豫了。毕竟他既不想让基尔伯特老泪纵横地开一瓶窖藏庆祝他弟终于长大成人了,也不想明天就看见他拎着一把刀出现在卧室门口,要把弗朗西斯削片炖猫肉锅。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把这句话删了。

 

接到一份送上门来的工作那天,距离圣诞节还有半个多月,路德维希收到一封来自中心镇酒馆老板的信,他把信看了一遍,眉头挑得老高,然后皱成了一团。

弗朗西斯正抱着狗窝在壁炉边:“这是怎么了?”

他把信给弗朗西斯看。弗朗西斯看了一遍,眉头同样挑得老高:“去闹鬼的城镇演出,这么刺激的吗?”

“我知道最近西边的城镇有幽灵出没,我本来是想避开那几座城的。”

“可是,”弗朗西斯看了一眼那封信,“他们要搞盛大的圣诞庆祝活动,从圣诞节前一周,一直持续到新年哎。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活动的,弗朗西斯。”

“可是,”弗朗西斯又看了一眼那封信,“他们给得真的很多。”

“我们最近挣得也很多。临近圣诞,我们可以休息一下。”

 “路易,”弗朗西斯欲言又止,“你怕鬼是吗?”

“………”

“弗朗西斯。”他坐下,“我小时候跟那些东西打过照面。在我家附近的教堂墓地里,那时候我才7岁,只是晚上留在教堂,帮执事整理万圣节的装饰,结果被锁在了仓库里……那些东西看上去没多大危害,但它们知道该怎么吓你,被碰到的话会做连续一周的噩梦,运气差到极点,严重的话甚至会送命……它们当时扒在窗户外头试图吓我,当然,没有碰到我。”

“所以你被吓到了对吗?”路德维希沉默,弗朗西斯同情地看着他,“归根结底,你就是怕鬼嘛。”他给他看信上说的:“可你看上面写的,他们说已经招募了牧师和勇者除灵,热闹一点也能吓退幽灵,不会有事的。而且你还有我,不会一个人再被锁在仓库里!”

“这不是会不会被锁在仓库的问题……”

“况且,”弗朗西斯抖抖身上的剑,“哥哥我会保护你的,不管来的是什么都没问题。”

“我怀疑,”路德维希的语气里多少有点嫉妒,“你是听说有勇者会去,才会想去看看的。”

弗朗西斯晃了晃尾巴,心虚地别开头:“不会的,怎么会呢!”

路德维希叹了口气,又吸了口气:“好吧,”他说,“我们去。反正我们接下来也要朝那个方向走。”不管猫的欢呼声,他又把那封罪魁祸首的信拿过来,仔细钻研上面的每一个字。

 

不过,无论穿披风的猫对这件事有多么热衷,路德维希都不用担心他会催他早走。第二天一早,开始考虑收拾行李的乐师找不见他的猫了。他抖抖最大的那个衣箱,抖出一条大衣卷来,弗朗西斯把自己裹在里头,睡得正香。那是这只猫在帐篷里能找到的最狭窄最暖和——最有安全感的地方,不是很满意,但也能将就——他会把自己整个塞进去,天越冷越是如此。

这是路德维希的错。昨晚他琢磨了一晚城镇的地图和近期冒险者公会有关幽灵的布告,不然弗朗西斯本来该在他的帐篷里过夜的。最有安全感的地方或许该是他的被子里。

“抱歉!”他向他发誓,“你今晚可以过来。是的,我看完地图了,绝对会早睡。!”

他也差不多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也非常喜欢,尤其是和弗朗西斯待在一起的夜晚。在旅店里,或者在帐篷里,两人挤在一起,喝着热饮看乐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的手搭在猫柔软的发丝之间,猫趴在他腿上,翻他的乐谱,或者从城镇上买来的话本,尾巴卷着他的手腕,时不时暧昧地紧两下。小动物们挤在温暖的地方,它们也已经对这样的夜晚习以为常。

弗朗西斯很会打理屋子。在他从城镇回来之前,弗朗西斯就能把他们今晚睡的帐篷或旅店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舒适之极。路德维希给小动物们准备了新的过冬小窝和干草,又按弗朗西斯的建议调整了细节,他开始在旷野上有家的感觉了,这个冬季实在是温暖极了。

有时候路德维希也会想,如果有一天弗朗西斯真的离开了,他大概要伤心很久。

“不亲爱的,即使看到很英武的勇者,我也不会跟他走的。”弗朗西斯向他发誓,“真的,不会的——真是的,对自己多点信心啊!”

 

在去西边的城镇之前,他们又顺路去了一个小村庄。

“我在这里有认识的人,消息很灵通。”路德维希给弗朗西斯说,“之前给她写了一封信,我们再去问问那边城镇的情况。”

“你都问了一路了,再问下去幽灵们都知道你要去,提前在城门口列队欢迎了。”弗朗西斯如此感叹,但还是跟着他过去了。

路德维希要找的人站在村广场上,守着一个奶酪车。那是个明眸皓齿的少女,穿着奶酪小贩的围裙,栗色的头发梳成乖巧的样子。

“好可爱的姑娘!”弗朗西斯惊讶,“没想到你也会认识这样的可爱少女。”

路德维希按住蠢蠢欲动的猫:“回来,你什么都别跟她说,不要回答她的问题。”

“呃,什么,”弗朗西斯没反应过来,“怎么了,这难道是只斯芬克斯吗?”

“不。她不是斯芬克斯,她叫卡琳。但她比斯芬克斯还要难缠一点,”路德维希深吸一口气,“她是奶酪和情报贩子,兼职小说家,专写男性性爱主题的三流狗血话本。”

那边下,卡琳闻声转过头来,看见那两个凑在一起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一周,脸上露出叫和她的纯洁少女面容不怎么相配的意味深长的笑容。

为了防止弗朗西斯直接窜上去,路德维希采取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他在他的尾巴根上捏了一把,弗朗西斯喵的一下就软了。“不要太过分了,人类!”他磨着牙,“你这是性骚扰!”

不是你晚上试图勾引我污言秽语的时候了。路德维希想,但当着奶酪小贩的面,他没直接回敬出来。

卡琳一脸慈祥的微笑,看着他慢慢走近:“好久不见,贝什米特先生,我听说你的事迹了,你艳福不浅。”她打断他,“不,你什么都不用说,我懂的,没关系,现在人类和其他种族通婚都是允许的。”

路德维希一脸胃疼:“你知道我是来问幽灵的事,你不要想转移话题。”

“嘁。”卡琳翻了个白眼。把手里备好的本子收了回去。

“你问幽灵的事嘛,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小贩趴在奶酪车上,“就像你知道的,最近西边那几个城镇闹鬼。主要原因呢,就是因为它们的领主伯爵得罪了当地主教,那位伯爵公开宣称下午茶应该先放奶后放茶,但主教是先放茶派的。所以他们那片的教堂都不管除灵的事啦,而且我怀疑那些幽灵有一大半是主教扔过去的,那老头坏得很。对,伯爵傻眼了不是。”

“那真是够无聊的……”

“现在也差不多了吧,都闹了几个月了。”卡琳托着腮,“所以你们是去度蜜月吗?去幽灵出没的城镇,玩得怪刺激。”

路德维希一脸的铁面无私:“想多了,工作。”

“缺乏幽默感。”卡琳耸耸肩,用眼神暗示他进行消费。路德维希犹豫了一下,掏钱买了几块奶酪。卡琳很惊奇:“你这次居然买了!”

“弗朗西斯喜欢吃。”他顺口答道,赶紧又改口,“啊不是,我是说,正好我们做完饭要用,弗朗西斯…那只猫,他喜欢让我出来买。”

卡琳严肃地点头:“我懂,然后你就可以日得他喵喵叫?”

“……………”

卡琳推着奶酪车狼窜过街道,但嘴角斜到天上去:“拉琴的打人啦!”

 

弗朗西斯教训他:“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路易,怎么能打女人呢!”

“天地良心!”路德维希举着手申诉,“我碰都没碰到她!她还顺手撸了狗仔一把!”

 

等路德维希问完消息,他们在村口休整准备出发。弗朗西斯坐在树根边上摆弄着他的剑,路德维希看出了端倪:“你剑上拴了什么?”

“卡琳小姐给我的石头,说有驱魔作用,绑在剑上就能劈开幽灵。”弗朗西斯解释,“别那么看我啊,是她来找我的,我没给她说什么。她就问了问我从哪来,喜欢吃什么,觉得你人怎么样……没什么特别敏感的话题!”

路德维希叹了口气:“我觉得已经够了,你会以另一种形象出现在她的话本里。”

“我跟她聊了聊。”弗朗西斯兴致勃勃,“我对她写的东西还挺感兴趣的,听起来很有意思。”

路德维希拿警惕的眼神看他:“如果你买了她的书,不要拿进我的家门。”

“你怎么知道她都写的什么东西。”弗朗西斯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你肯定也看过!”

 

晚上,他们露宿在树林里,重新整合了一下已知的信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得够多了,可以出发了!”路德维希终于如此宣布。

弗朗西斯正在做晚饭:“好吧,他终于宣布了半个星期前就应该宣布的决定。”猫摇摇头,“我们的小路易真是慎重过头了,不过这也算是他的一大可爱之处嘛,他即使在犹豫和盘算的时候也那么迷人。”

他在帐篷外面熬汤,三只小动物围着他打转,这是他们露营时的日常。贴着他的肩膀,鸡仔带着对猫的警惕,盛气凌人地站在驴仔的头上,狗仔被撺掇着,傻呵呵地跟着围在那里,三个毛茸茸的脑袋挤在旁边,都试图从他的锅里偷点东西吃。

弗朗西斯不满,把锅端起来:“这是留给你们主人的。”三只毛团发出絮絮叨叨的不满声,都尽可能地往他身边挤。就像往常一样,猫和它们争了起来,那只锅子夹在中间,摇摇欲坠。

路德维希一步迈出来,一把端住那个滚烫的锅,里头的汤盛得满满当当,还冒着热气。他力气再差一点都干不了这活。

很明显,贝什米特家因为弗朗西斯的到来和受宠分成了两派。鸡仔怀着对猫族的敌意和与生俱来的高傲,尽管睡着弗朗西斯改良过的鸡窝,依然不屑与这只后来的猫为伍,并拉了驴仔成为同盟。而狗仔对弗朗西斯亲近得多,或许是它坚信受路德维希喜欢的弗朗西斯同样值得被喜欢,毕竟他也给自己改良了狗窝。也或许只是因为它是一只甜美的小狗狗,狗狗有什么坏心眼呢。

“你不要和小动物们吵架嘛。”路德维希教育完鸡和驴(它们发现——至少是认为路德维希会向着那只猫,这让它们很恼怒),又去教育弗朗西斯,“毕竟你也不真的是一只猫,表现得像智慧生物一点好不好!”

弗朗西斯抱着胳膊:“这是我的错吗?你的鸡和驴合起伙来欺负我。狗仔和你一样蠢兮兮,帮不了我,我明天去市集买只猫回来做同盟。”

路德维希条件反射地拒绝:“啊,不要,我们家里已经有猫了,再多一只跟设定不符。”

弗朗西斯:“你他妈不就是把我当猫吗?”

 

不管怎么样,弗朗西斯都认为自己是在饲养人类。养路德维希,本质上跟养条狗狗差不多。至于剩下的那三个,是养狗狗送的赠品。

“我们家小路易,虽然看起来很严肃,很不好说话,很认死理,事实上也确实是的……但他其实很粘人的,很可爱,”他和卡琳这么说,又得意洋洋地补充了一句,“当然,只会粘哥哥我。”

 

圣诞节前一周,他们终于到了那片传说闹鬼的地区。进入中心城的那天,城墙内一片节日氛围,这是白天,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一片繁华景象。

弗朗西斯四处看看:“好热闹,我还以为会更阴森一点。”

“毕竟不是常年闹鬼,只是两个幼稚老头在赌气。”路德维希正在看城门口拿的游客指南,“因为先加奶还是先加茶这种问题……”

他们当晚住进了专为节日期间的外来演出者准备的旅店。条件很好,房间宽敞明亮,除了像他们这样的流浪乐师,还有游吟诗人,画师,杂技演员。因为他们正赶上了节日活动如火如荼的时候,所以很自然地加入了其中。演出都很顺利,每场挣得的报酬不比其他地方多很多,但也不少。

但城里没有看到勇者。弗朗西斯和同僚们打得火热,但这批人也没见过勇者。“听说几个月前来过,那时候幽灵还很多,晚上吵得居民睡不好觉,现在没业务了,勇者也不来了。”他们说。

“勇者在前几个月来了好几波,因为那时候这里满地都是幽灵,用来刷经验特别方便。”晚上他们挤在火炉边喝热可可,路德维希说,“但现在幽灵数量少了,伯爵为了赶走鬼魂,又承办了这么多活动,幽灵更不敢出来了,所以他们也就不来了。”

“你怎么知道?你又给卡琳写信了?”

“没有,这两天我和伯爵府的守卫混熟了,对,就那个喜欢带着女儿来摸驴仔的。他一开始没说这么多,所以我贿赂了他,给了他两瓶酒…你放在箱子里那两瓶,不介意吧。”

“我倒是不介意。”弗朗西斯顿了顿,“这和你善良本分好市民的形象是不是不符?你也对勇者感兴趣?”

“我没兴趣。”路德维希咳了一声,“但你一直那么想看……所以我……”

弗朗西斯愣了愣。“哦,亲爱的。”他抱住他,“我一点都不想看。真的,有你在这里,谁还在意其他人呢!”

“况且,”他说,“我从一开始就不信这里还有幽灵。所以,幽灵和勇者都无所谓!”

 

要说最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是很警惕的,没演出的晚上绝不出门,出了剧院和广场都坐公共马车回住处。但时间久了难免放松——毕竟这座城一片祥和,连“夜间幽灵出没注意”的告示都不知被哪个喝醉的人泼上了啤酒。弗朗西斯和路德维希的警惕心逐渐消解了,他们开始过起了正常日子,晚上隔三差五去趟酒馆,还去找能买伴手礼的商店。

他们来到这座城后,这里下了两场雪。在第二场雪后的夜里,空气清新,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结束排练,从剧院出来,决定让动物们先回旅店去,两个人去酒馆。

他们为了躲避寒风,走了一条小道。时间已过午夜,城市安静下来了。夜间的热闹集中在城里几个地方,从他们走的这条路上,只能听到一点零星的音乐声从远处飘来,又立刻被寒风带走。

他们并排走着,聊着白天的演出。冷不丁的,弗朗西斯甩了甩尾巴:“嘿,别扯我尾巴啊,你又想掐我尾巴根?好吧,看不出来路易,原来你是喜欢在黑暗街道上调情的那种人……”

路德维希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

弗朗西斯看了看他,乐师走在他身侧,两只手空着:“……呃。”他大概知道发生什么了,背上的汗毛倒竖。他慢慢回过头去,正对上了一张眼窝空洞的脸。

猫发出尖叫:“啊!”

那些东西从地下钻了出来,半透明的,顶着半张骷髅脸、腐烂到一半的脸,带着断开的身体,裂开的骨头和破布一样的衣服、碎裂的甲胄,从地面和墙体上渗了出来。朝他们吹过阴冷的风,把他们围在中间。

弗朗西斯大叫:“啊!”他拔出剑来,“坏了路德维希,咱们中奖了!”

“前两天你还信誓旦旦的,不信这里真的还有幽灵呢,现在……你别叫,本来不怎么吓人,你一叫反而吓人了——”路德维希退了半步,从他两腿之间伸出一张脸,半边脸上带着腐肉,还试图缠住他的腿——

“啊!”

“你也叫了!……呃,亲爱的,你不用这样半贴在我身上,如果你想抱住我可以直接抱,哥哥我不介意……”弗朗西斯看了他一眼,“……你脸色煞白哎,你还好吗?”

幽灵涌了过来。猫把乐师拉到身后,挡住了一击,他的剑一侧,顺势把那只幽灵劈成了两半:“有用!”他兴奋地看着自己的剑,“这石头是真货哎!用自己在虚拟作品里的节操换一袋货真价实的驱魔石,这买卖划算啊!卡琳小姐靠谱,这人能处啊!”

路德维希抽出他的剑鞘——也被弗朗西斯绑了石头——挡住一只从背后偷袭的幽灵,手还在发抖:“先能逃出去再说吧!要是被这个数量的幽灵爆锤,死不了下半生也没有好运气了!”

弗朗西斯喘着:“这数量是不是有点多?”

确实很多。而且它们看起来很生气。想想也确实是,被勇者暴打,被人类无视,他们甚至还在夜间搞活动,丝毫不把它们放在眼里,现在又碰到了两个大摇大摆在小巷子里走的人,幽灵们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侮辱。

“怕不是这座城剩下的幽灵都到这里来了——”

弗朗西斯又击退了一只。但幽灵们翻滚着,收紧了它们的包围圈。这时突然有狂奔的蹄声临近,听到那几声叫喊的驴仔顺着他们来时的方向奔来,踢翻了一个垃圾桶,借力越过了幽灵们的头顶,把他们两个甩到背上,驼起来就跑。

路德维希惊魂未定:“原来你的承载力这么强?”

弗朗西斯趴在驴背上,尾巴差点被卷进一只幽灵的嘴里,“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

他们回头,发现幽灵们穷追不舍。冬日的寒风撕扯着乐师和猫的衣服,但丝毫没有影响那些半透明的东西,驴仔跑出了巷子,它们仍借着黑暗,紧紧跟在后面。

“好吧,现在该想办法了。”

弗朗西斯扔给他好几颗串在手链上的驱魔石:“上啊,路德维希,去给它们几拳!”

“足智多谋的骑士猫,这就是你想出来的主意?”

“开个玩笑,刚才看你都快吓哭了,缓和一下气氛。”他拍了驴仔一下,“往有光的地方跑!”他指示驴仔(驴仔哼了一声,还是照办了),“这些东西必定怕光,我们去那边甩掉它们。”

驴仔跑上了大路。这里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烛光,是为了庆祝圣诞点在路边的。幽灵发出愤怒的嚎叫,利用烛火边的黑暗朝他们涌来。猫把剑扔给路德维希,让他解决了几只试图缠住驴蹄的手,眼见又有一只从侧面侵上来,弗朗西斯拎起剑鞘,照那只幽灵的脑袋砸了下去, 剑鞘上的驱魔石正中头顶,直打得它眼珠迸裂,脑袋碎成几瓣,像块黑布重新掉进了阴影里。

他看路德维希:“你瞅啥?有啥意见?”

“没意见,你帅极了。我是在想,这一下得有不少拿你当原型写话本的人梦想破碎,他们会觉得你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娇花猫猫类型。”

“谁会写这个!”

“谁知道,比如卡琳吧!”

不会有人对可以用剑划开的东西保持长久的恐惧,现在路德维希的手不再像刚才那样发抖了。他甚至能开玩笑了,这很说明问题。而且无论怎么说,娇花猫猫也还算是一种正面形象!用这样一个形象换了好几块驱魔石,确实挺划算的。

但路德维希不知道,在那个即将出版的狗血话本里他自己也占了很大版面,形象大概是对楚楚可怜的娇花猫猫大加欺凌上下其手的抖S一类的。

跑过了点着蜡烛的路段,一路的光和奋力劈砍解决了近一半的幽灵,但还有一串跟在后头。眼看大路就要到尽头,前方是又夹在民宿中的小巷。

“最后这些,你觉得被它们压在地上的话,顶多久的噩运?”

“少说也得半年吧——”

“啧!”弗朗西斯拿回剑来:“我去挡住它们,你们先走——”

路德维希一把拉住他的后领:“不用。到了居民区反而好办了,虽然有点缺德。”他拍了驴仔一下,“叫!”

驴仔扯着喉咙兜着圈嚎了一路,十村八店的窗户全亮了:“娘的!谁大半夜鬼嚎,想死啊?!”

灯光突然大亮,幽灵们不知所措。有几只直接在光线照射下哀嚎着化为灰烬,剩下那些狼狈地挤在暗处,缩成一团。

这么看,它们好像没那么吓人了。路德维希把手链上的石头扔出去,正中一个幽灵的脑门:“趁现在!”

弗朗西斯一跃而起,朝挤成一团的影子扑去。这下他的剑可以轻易收割这些亡魂了,锋利的剑划破那些半透明的影子,让它们重新倒进黑暗里。躲开最后几下垂死挣扎,猫又朝后跃去,驴仔绕着居民区前的水井跑了一圈,又折了回来。路德维希一把抱住了弗朗西斯,把他接在了怀里。

“这可真是太刺激了,对吗?”他兴奋极了,大声说道。

“哦,刺激极了,亲爱的!”弗朗西斯大笑,狠狠地吻他,“这可比看勇者除灵爽多了!”

 

第二天,他们在伯爵府邸里接受了领主的亲自召见。老伯爵握着路德维希的手,久久不愿撒开。

“感谢您,乐师!”他说,“您为我们清除了最后的威胁,您和您的伙伴果然如传闻里那样身手敏捷,配合默契……为表感激,请收下我们的报酬!”

他说的那个数给路德维希吓一跳:“啊,不,阁下,我这些年都没有收到过这个数的报酬…这次甚至不是我的主业,只是顺带…”

“您谦虚了,”伯爵笑眯眯,“这是您应得的——当然,您英勇的助手也有份。”

“我顺便问一句,”他又说,“您下午茶是喜欢先加奶呢,还是先加茶?”

因为先前从卡琳那打探了消息,路德维希审慎地回答:“我平常不喝茶,阁下,但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先加奶。”

伯爵老泪纵横,又牵起他的手:“勇敢又明智的小伙子,愿上帝保佑你!”

当晚,在旅店里,路德维希看着放在自己面前那几个精致的箱子,无语凝噎:“……这样搞,真的会让我怀疑当年的职业选择是否明智……”

弗朗西斯坐在箱子上数钱:“没什么不明智的,你就当是做了个兼职嘛!打了个工。”他数完了,欢呼,“这样还完蜥蜴人的钱,还能剩不少!你想吃什么?我去买高级食材给你做。”

 

就这样,这场风波以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事后,虽说在这场风波里无人受伤,但被幽灵扯了尾巴的弗朗西斯还是连续做了好几天的噩梦。他半夜惊醒,晕头转向地去掐路德维希的脖子。“我梦见我们都穿很怪的衣服,”他说,“你要杀死我,我也会杀死你......”

路德维希抱着他坐了整晚:“不会有那样的事的,”他说,同时紧紧搂着他,“不会有那种事发生的。”

 

另一方面,路德维希依然觉得愤愤不平。他感觉他们被卷入麻烦事里,被迫动刀动枪,帮勇者和两个老头处理了烂摊子。虽说得了报酬,但他也还记得,他自己的职业好代还算个艺术家。

“我怀疑中心镇的酒馆老板给所有他认为有能力除灭幽灵的人都发了邀请函。因为他们要负责联系勇者,勇者不来,所以他们就给其他看起来能干掉幽灵的人都发了消息…这样他们还是从中赚了钱。”

“可我们也赚了报酬。”弗朗西斯擦着剑,晃着尾巴,心情还不错,“而且还过了一把瘾。”

“他可是让你额外承担了职责之外的工作哦。”

“………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真难得。那下次我可以不去发传单吗?”弗朗西斯翻个白眼,“所以呢?”

“所以我们要回去,从他们那里要点补偿。”路德维希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拍着桌子,“这是对艺术行业的侮辱。”

“你好记仇哦,艺术家!”

 

他们在这座城待到了新年,又启程回中心镇去。夜晚,等再次回到那间熟悉的酒馆,他们发现这次这里倒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弗朗西斯走到吧台边,有几双眼跟着他:“晚上好,”他敲了敲桌面,问候老板,“您最近生意不错。”

老板从眼镜上方看他,挑了挑眉。

弗朗西斯微笑,仿佛在唠家常:“是这样的,我们刚从西边的城镇回来——您是知道的,当初受您的邀请,并且和那边的领主阁下聊得不错。现在我们回来了,想和您谈谈报销一部分路费的问题。”

那人不屑地看了他一眼:“猫咪。叫你主人出来说话。”

“我家主人授权给我,先生。”老板没理他。几个来回,弗朗西斯没辙了,扭头看路德维希。

旁边的酒客看热闹:“哦,这就是传说中杀伤力极大的流泪猫猫头攻击吗?”

“可他主人没有一点受触动的意思。”

路德维希过来,“您需要负点责,先生。”他倒是开门见山,猫默默地腾出旁边的位子给他,两个人都一副庄严肃穆的模样。是的,很像在演戏,而且是要故意让人看出他们在演戏,配合得十分完美。

“您要负责,先生,”乐师继续说,慢条斯理地,但语气里仿佛带着一丝悲怆:“我们因为接到了您的信息,所以才千里迢迢地赶到那边去,路上遭遇了暴风雪,动物们感冒了。弗朗西斯在那边被迫和幽灵战斗,受了伤,做了好几天的噩梦。我们没有办法,问了那边的领主,他认为,您这边也应该提供一点补偿……”“顺便,”他把弗朗西斯的头按下去,“您刚刚给我的猫弄哭了,我会告您虐猫的。”

老板听得一愣一愣的,拿第一天认识路德维希的眼神打量他:“你嘴皮子什么时候变这么溜了?不对,不是你把他弄哭的吗?不是,他娘的不是在装哭吗?”他托了好几下眼镜,拳头捏得格格响。 

路德维希给弗朗西斯使了个眼色,猫(假装)抽抽噎噎地出去了。他拿出两个信封来:“我这还有您当初寄给我的信,还有伯爵的一封(有必要为这位温和、谦逊又机敏的小伙子与他的同伴提供一点报酬。我相信善良的您一定不会拒绝这样一个漂亮小伙子的要求。找到了下午茶支持者的伯爵如此写到)。”

他把信放在吧台上,一群好事者围过来看。老板看了好几遍,咬着后槽牙:“你这个乐师,自从养了那只猫,是不是开始往坑蒙拐骗的路上走了?”他一遍遍打量他,“浪子回头啊你!”

“怎么会,劳您费心了。”乐师回答,“而且,真要是坑蒙拐骗,那也是我自己乐意坑蒙拐骗的。”

 

他走出酒馆,弗朗西斯在隔壁冒险者公会门口等他。“搞定了。”猫抖着几张船票,“他们一开始还不愿给,但就那几个公会招待,根本说不过哥哥我。”他得意地念上头的字,“勇者特惠·100%不触发海盗任务·食宿免费船票!”

“干得好。”他们击了个掌,“我这边也成功了,比伯爵信里写的还多了一点——我知道他们收藏了一些珍贵乐谱,”他扬了扬手里的纸,“我要了一个抄本。”

“你的口才朝着一个极富个人特色的方向发展了。”弗朗西斯感叹,“好,不枉哥哥我的耳濡目染。”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出海了,亲爱的?”猫晃荡着船票,“他们还被我套出了另一片大陆上几个繁华的地方,很适合演出。”

按路德维希的计划,当这一年结束的时候,他应该是买到了一只猫,继续在这片地区流浪演出,说不定会加入一些剧团,带着他的动物们做个默默无名的小乐师。到了现在如何?计划似乎一样都没有实现,他的生活朝着一个更鸡飞狗跳的方向全速冲过去了。

但他没觉得懊恼,不如说,他现在很兴奋——说不定未来会变得更棒,不,是一定会变得更棒。

他把抄本收起来:“当然,亲爱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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