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残里乌斯·德·柚子茶

【独仏】潮汐录

是《见证》的解禁稿,正好赶这个大喜(?)的日子发了!是存货,所以不打活动tag了(心虚)

部分国人第一人称/独普设+仏国设/18世纪末期

祝大家过年好!祝钻石婚的两位南通继续恩爱!祝食用愉快!


 一.   

    早上我要弗朗西斯把吃剩的奶酪拿下楼来,但他完全没理我。他下楼来了一趟,只是慢吞吞地掏出7埃居放我桌上,让我去给他买两份报纸。我说这有点多了,“那剩下的给你当小费。”他这么说,又慢吞吞地上楼去,惹得我太阳穴突突跳。

    他同样没把那些喝空的酒瓶给我。弗朗西斯把那些透明容器一个个码在窗台上,像陈设战利品一样,让它们在炽热的太阳下熠熠闪光,并在他的稿纸上灼出洞来。它们的主人时常倚在床上,正对着那张大开的窗户:“我会留一点酒在里面,琥珀色的威士忌最适合图卢兹的黄昏。而且,如果有人听说住了有钱的巴黎佬,来谋财害命的话,他们会踩在一堆瓶子上,噼里啪啦摔一地。”

    他这么说的时候依然是躺在床上的,头发半拢着撒在床帐边,大半条腿都裸在睡袍外面,举着本新出版的册子,他说的时候笑个不停,好像被谋财害命是个多值得乐呵的事儿。

    “他一直是这个性格,不是吗?”贝什米特说。这我倒是没听说过,我认识的弗朗西斯比这要正常得多。他是凡尔赛数一数二的模范浪荡人,简直是宫廷楷模,一举一动都无可挑剔。他能自然而优雅地从贵妇们手中把牌抽走,凌晨三点还靠在落地窗边看桌球边啜饮香槟,毫不困倦。他始终带着一副训练有素的礼仪,我猜他应该练了很多年,对谁都彬彬有礼、体贴有加,对我也是。他会在主卧接待我:“多谢您的来访,大夫,我并无大碍,陛下小题大做。”完美的语调,恰到好处的小动作,但非常虚伪。

    现在他大概是心态异常,因为如今的法兰西就是如此。我的前任留下的笔记上看到过类似的症状——如果这可以被称作“症状”的话。但越跟他朝夕相处,我越觉得这副懒散又高傲的模样可能是才他的本来面貌。

    贝什米特下楼来了,他刚打扫了房间和鸽房,顺带还完成了大学里的功课。他在房间里把文具和书都列得整整齐齐,如同一支旌旗招展的军队。在这样晴朗的秋季,风透过厚实的窗帘吹进来,把他的稿纸鼓得哗哗响。

    他和我点头致意:“我去学校一趟,有一份作业要交。下午我会顺便去趟富瓦先生那里,把巴黎新运来的小册子带回来。”他说,家里那只半散养的猫从架子上跳下来,蹭他的腿。年轻的德意志人犹豫了一下,蹲下去摸了几把。

    “弗朗西斯大概中午又要让您去买笔了,他昨晚写信写到半夜,写兴奋了,羽毛笔掰断了两根,还把我扯起来念给我听。”他接着说。贝什米特在陈述事实,我没法从他的语气里推断出弗朗西斯都写了什么,但大抵能知道是在驳斥那些攻击他的巴黎文人。他没把从凡尔赛带出来的那个文具台扔出去,我想,那就还算是没事。

    10月的天气大好,我写完了最后一份“病历”,把它们封装起来,准备第二天一早寄往凡尔赛,然后坐在了门口。外省的空气不见得比巴黎清新多少,但似乎真的安静不少。但图卢兹是这样一座城市,这座古老的石城经历过王国间的分割与宗教战争,如今的安静比起参透世事的宁静,更像是南方人的漫不经心和懒惰。玫瑰色的砖瓦里照样隐藏着和浪漫主义毫不相干的勾心斗角,只是远不如巴黎那般激烈。当然,不会有多少比巴黎更“激烈”的地方了。我想去咖啡馆,考虑再三还是罢了。出乎意料的,弗朗西斯今天竟然自己出门去买了笔,这说明他心情非常好,就像贝什米特说的,“写兴奋了”。恐怕能一心沉浸在欧洲文学与政治学圈子那无止境的论战里,还乐在其中的人怕是只有他了。他这种烂性格怕是会让那些被口水战打击到消极避世的哲学家们捶胸顿足,可他偏偏还到哪都带着一种让人怀疑是暗嘲的平易近人。如果不是知道他的身份,我怕是会认定这是个疯子。

    但我清闲下来了,甚至连咖啡馆都变得没那么有吸引力。我搬个藤椅坐在大门口,享受在北方不可多得的阳光。行人熙熙攘攘,空气里似乎掺着一丝瓜果的添香。这样的日子令人心情愉快,我倒是挺赞同弗朗西斯的主意了,住在城里,而不是窝到郊区的洋房里,真是太好了。

    “您来我是挺愉快的,大夫。但房客一多起来,乱七八糟的事也就多了。”

    贝什米特坐在楼梯上,弗朗西斯先于他回来已经上楼。他坐在那里,修长的腿占去了两个台阶。他在傍晚时分进的屋,正在翻从书商那里拿回来的册子。两只猫在他脚下打转,一只灰的,一只白的,看准了他的好脾气,知道长时间的谄媚或故作姿态会让这个严肃的年轻人产生动摇,给它们一点饼干。我猜弗朗西斯跟这两只猫有点相像,但更复杂一点。哈,那是自然。

    “李尔阁下,”他叫我,“您把‘病历’寄回王宫去了吗?”

    “今天刚整理完,明天寄。”

    我回答。话音落下去的时候我就看见他心软了,朝猫扔了几块饼干。门房兼厨师敲了敲门柱,我站起身来。

    “去叫您亲爱的导师下来吃饭,他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我说。

    贝什米特耸耸肩,他脸上露出一丝戏谑,但或许是出于他的民族沉默寡言的特性,他什么都没说,转身上楼去了。他住四楼,弗朗西斯在三楼。

 

    这是一座位于图卢兹城的公寓。建楼的年代挺远,大概不太到五十年,墙壁已经爬上了绿叶和湿斑。它可以算作我父亲的财产,他年轻时在图卢兹投资了一大笔生意,收益包括这座楼和郊外的洋房。父亲去世后我久住巴黎,房产交由信赖的门房处理,随她对外出租,但生意一般,对象基本是学生和那耍笔杆子的居无定所者。

    所以当贝什米特给我写信说要住进这座近乎闲置的公寓时,我是惊奇的,他应该会有更好的去处。但年轻人的请求总是让人不忍拒绝,他已经住进来三月有余,现在我也来了,只不过不是作为房东,而是德·波诺弗瓦公爵的私人医生。

    弗朗西斯想住到这里倒没出乎我的意料。近几年他的状态很复杂,贝什米特对此又会是什么态度?这个德意志人不会坦诚地表露出来的,所以我只能猜测。

    贝什米特上去好一阵了,还没有下来。门房又敲了好几次柱子,我只能起身去看看情况。

    弗朗西斯套间的门半掩着,我推门进去,那两人正一坐一站,词汇交锋激烈。看我进来,两双眼齐刷刷地转过来,让我浑身不自在。

    “来得正好,李尔。”弗朗西斯说,抱着胳膊靠在椅背上,“来听听我们的大学者从没营养的小册子里又现学现卖了些什么。”

    我看了一眼贝什米特,那年轻人面色一如既往的沉静,但能看出一丝挑衅成功的窃喜。“我只是来叫你们吃饭。”于是我说,“要是您二位不吃,我就和门房吃完了,把剩下的分给楼上那几位护卫和深夜加班的抄写员。你俩继续分享精神食粮吧。”

    所以他俩还是下去了,饭桌上刀光剑影持续。

    听弗朗西斯和贝什米特论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弗朗西斯的进攻圆滑而狡诈,在对手的每一句话里找漏洞,并通过冷嘲热讽的方式磨利自己的言刃,他善于以退守的方式把对手引入陷阱。但贝什米特如同一座全部武装的堡垒,面对导师的进攻他针锋相对,表面的谦逊不减,但那种谦逊足够让人看出暗嘲劲儿来了。他会避开弗朗西斯的陷阱,以他宽广的学识为盾,精准发现对方的薄弱点后又挥剑猛攻。他们的战役大多都无果而终,因为那些话题——政府的运作,文学的道德作用,宗教,欧洲的未来——似乎永远不会有可被称作真理的答案。

    饭后我在餐厅又坐了一会,点燃了烟斗。贝什米特帮门房收拾好碗筷,“您在这种时候总是沉默,”他对我说,“可您也是曾发表过著作的。”

    “我只是写着玩,毫无深度,无人问津。现在更是个给朝廷打工的,您懂吧?”我半开玩笑。

    我又继续说:“您对弗朗西斯的套路真熟悉,刚才那一仗打得漂亮极了,我甚至还看出一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您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又融会贯通。”

    “哦,那还是很简单的,”贝什米特说,“因为我挨过他不少鞭子。”

 

    1788年的秋季,我在图卢兹一座公寓里,做德·波诺弗瓦的私人医生。我们在这里一直住到1789年8月,直到法兰西的浩劫颠倒天地之后。这期间我零零碎碎地留下了一些日记,简单地写下了这段时间发生的小事。我没有留下自己的全名,因为我们此行本就低调,事后也证明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1789年后,我的笔记辗转于多人之手,也曾落在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尽管在风雨飘摇的18世纪末,光有谨慎是不够的,但这份谨慎至少让我离断头台稍微远了一点。

    当笔记再次回到我手里时,大部分已经散轶。万幸保存下的那部分是我最想要的,那就是弗朗西斯,贝什米特,还有他们在最后那段时间的朝夕相处。

    

   10月5日,1788,弗朗西斯的身体状况:一如既往的虚弱,但精神很好。

   今年是平静的一年,这是相对于去年来说的。美洲终于不再有那么多惊人的新闻传来,低地国家也不再喧嚷。弗朗西斯给巴黎的出版人寄去的手稿有了回复,不出意料地在沙龙里引起了热烈争论。他就想看到这个,他总是不动声色,但我知道他乐于见到这种场景。

   天气很好,图卢兹的晚霞美到令人窒息。或许我该考虑退休来这里定居了。

 

   10月8日,1788,弗朗西斯跟我谈了巴黎的反馈,他心情不错。

   贝什米特一整天都在学校,晚上我问他要不要写东西驳斥弗朗西斯的新论文。“我会的,”他说,“在公开发表之前我还会当面念给他听。毕竟我们正在同一片屋檐下,这是多么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想我该写写贝什米特,哥廷根大学的青年教师。我听说他在这座学府攻读法学和历史,师从奥古斯特·路德维希·冯·施洛塞尔,代表他的学院在图卢兹大学访学是这个年轻人获得的第一份荣耀。在我看来他确实聪颖过人,而在这之前,就像他的大多数同胞一样,他在巴黎学习,我在那里认识了他,弗朗西斯教他拉丁语,修辞和数学,有时还有剑术。

   18世纪是法语的世纪,18世纪的首都是巴黎,他的史学恩师同样是伏尔泰的信徒。但我还猜他应该来自德意志某个显贵家族,因为他竟可以和‘德·波诺弗瓦’建立如此紧密的关系。我不熟悉神圣罗马帝国的贵族名单,但有时弗朗西斯会叫他“小贝什米特”,说明他还认识他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但他们两个的关系在我看来,比起师生更像在互相伤害。

   我很难说清这两人的关系,看起来和亚里士多德式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还不太一样,也比傲慢的导师对自主意识过剩的学生的纵容和嘲讽更复杂一些。我敢说我从中看出隔阂,欲望,彼此探寻和彼此吸引,毫不掩饰的爱和互相厌弃。

    这太有趣了。观察这种关系或许有助于我跟进弗朗西斯的身体及精神变化,以及……好吧,我承认,混迹在上流社会给我养成了坏习惯,我想知道这两个男人会带来怎样的故事。

 

    在我写下这段话的两天后,贝什米特替弗朗西斯回了一封宫廷来信。措辞花枝招展,堪称模范的贵族口吻,真该裱起来让人观摩,绝对能让收信人心花怒放。

    事后贝什米特向弗朗西斯索要了“报酬”。我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因为第二天两人都出来得很晚。

 

    10月15日,1788,弗朗西斯不让我把他最近的活动和身体情况,即‘病历’寄回凡尔赛。

    “不用事事报告,写上‘一切都好,并无大碍’就行,尤其别写我又和人论战。”

    “要是被宫廷密探查出来,你得给我作证。”我威胁,“我不想进巴士底狱吃牢饭。”

    “他们不会有闲心管我的。”他张开双手,“你觉得我会‘叛国’吗?”

    现在的弗朗西斯和宫廷里那个德·波诺弗瓦完全不同,我们以“你”相称,我几乎要认为自己可以算作他的朋友了。“你本来就是我的朋友。”他看了我一眼,“这你不用怀疑。”

    “我的荣幸,公爵。你也会这么对贝什米特说吗?”

    “哦,他不会觉得‘荣幸’的,”他耸耸肩,自然地接过了话题,甚至没有问“你为什么要提这个人”,仿佛贝什米特就在旁边,“这个贵族出身的年轻人满脑子新奇念头,一副保守的外壳,心里却燃着火,一个马丁·路德!”他无不讽刺地说。

    “他有时很无礼,从心里厌恶贵族礼仪,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喜欢巴黎,他把我当做一个完全的人看待,多么傲慢!”他说,“但我,好吧,他会让我不快,但我还算喜欢。”

    “一个理想主义者,或者也可以称作一个空想家,看似谦卑却自以为是,这样的人即使在这个时代也不多见——但是,是的,我不算讨厌。”

 

   10月22日,1788,前日图卢兹高等法院法官之子筹办婚礼,听闻德·波诺弗瓦公爵暂居此地,特地发来请柬。弗朗西斯答应了,我有些意外,他已经很久没有出席这样的社交场合了。

    “去看看也好,也算替王室笼络外省官员。”他这么说,但我知道是假话。

    婚礼当天法官的宅邸灯火通明,陈设和宴席极尽豪奢,让我恍惚好像回到了巴黎。我在酒过半旬时在甜品桌的一角发现了弗朗西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去跳舞,但我找到他时,这个男人眼里没有多少笑意。“果真如此,完美无缺,巴黎做派。”他说,“奢靡堕落,上帝啊,你当真不让他们穿过针眼?”

    我不理解他的话,直到一年之后。但那时弗朗西斯什么都不再说,一杯又一杯喝香槟。

   贝什米特说不参加,末了还是来了。我们出了宅邸,就看他站在一辆出租马车旁边。“我知道你们会早走,所以叫个车来等着。”他说。弗朗西斯有点喝多,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总不自觉地倒向他的肩膀。贝什米特朝他身边移了移,以便让他稳稳地靠在那里,考虑了一下,又脱下外套披在了他身上。

   “玩得开心吗?”他问我。

   “我还好。”我说,“但弗朗西斯似乎不太开心。”

   他没再说什么,伸出手去小心地理顺了那些散在他肩头的杂乱金发。弗朗西斯念了一声“路德维希”,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清醒的。但贝什米特还是应了一声,有我在场他多少有些窘迫,但还是轻轻扶住了他的腰,把他的呼吸安放在颈窝里。

 

二.

    路德维希走进弗朗西斯的房间,天才刚刚亮起,那只白色的猫趴在卧室门口,听到响动,抬眼碧蓝的眼睛瞅了他一下,随着门打开的一瞬间挤了进去。清晨时分,房间里仍然昏暗一片。半明的晨光洒在地板上,比月光清浅得多,他看到弗朗西斯半倚在床上,猫跳了上去,得到了爱抚。

    “早上好。”弗朗西斯说。

    “早上好。”路德维希回答,伸手把猫抱走。他没有掀开窗帘,弗朗西斯解开内衣扣子,从他手里接过衣服。两人都没有说话,似乎已经对这个流程熟稔于心,几乎不需要交流。过去这样的清晨时常发生在一些激情的夜晚之后,次数不算少,但也不多,在图卢兹还是第一次。他本以为会看到他的私人医生的。

    “大夫昨晚喝了不少,我让他多睡一会。”路德维希看穿了他的想法,“是我的话会让您感觉不自在吗,阁下?”

    法国人挑了挑眉:“哦,怎么会”,他意有所指,“我们也不是没有这样共度清晨过,那时不自在的可不是我。那时——”

    路德维希一把拉开了窗帘。阳光突然涌入,法国人皱了皱眉。昨晚的婚礼带来的宿醉感还没消,他晃了一晃,后面的话被堵回了嗓子里。路德维希占了上风,伸手扶住了他的肩膀。

   “你今天这样还能去学校吗?”

   “当然,本周你不是只有最后一节课了,是什么来着?”

   “古希腊城邦史。”

   “对。”他嘟囔,从路德维希手里接过水杯来,喝到一半停住了:“那么,昨晚把我抱上来换了衣服的也是你?”

   路德维希神情变得局促了,温热的呼吸似乎还萦绕在他的脖颈间:“是。那是因为大夫他——”

   “嗯,看来您不满足每天的学术讨论,还想找回当年在巴黎的感觉。”弗朗西斯眯着眼,点下巴,“哥哥我才刚来半个多月。”

   “您自作多情的能力和您学术诡辩的能力一样出彩,阁下。”

   弗朗西斯嘴角带笑,无视了他的讽刺:“如果您今天的课上得不错,让我心情愉快,那您今晚可以在这里多留一会。”

   路德维希转头就出了门。

   弗朗西斯高声说:“您这是不想让我去了的意思,贝什米特阁下?”

   楼下传来路德维希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在楼下等您,车已经备好了,我去给您把车门开开,阁下!”

 

   路德维希曾听人这样对他说:“您有一副英俊的面孔,神又在您的躯体凭添俊朗,可您偏偏又求知若渴,不屑于上流阶层悠闲的生活,一定要和那些虫蛀的旧书为伍。”那是在一间客厅里,坐着的是他父亲的朋友,“实在是可惜,您注定要和这个混乱的时代纠缠在一起了。”

   “像您这样英俊又多识的年轻人,在哪个时代都不常见。”那个人说,“有头脑的人通常会在脸上留下阴鸷的皱纹,而漂亮的皮囊里往往空无一物。像您这样才貌双绝的,怕是要活得劳累不堪。唉,无知的人多么幸福!”

   “我听说您要去法国求学,您就要和那个自命不凡又轻浮的国家共度时光了。”

   路德维希不知道“英俊又多识”是不是算恭维过头,但最后那句恐怕是说对了。

   他在巴黎的日子过得不算艰辛。初到异国时,他身上与贵族身份紧密结合的浮华气还没有退干净,尽管他已经下定决心与那些东西作别,而巴黎是最能助长这种轻浮之气的地方。沙龙,画廊,贵妇人家的客厅,无一不比沉闷的书斋更能吸引年轻人。巴黎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地方,寻欢作乐你要到这里来,找学问依旧要到这里来。

   弗朗西斯听了大笑:“这二者本就不该对立起来,寻欢作乐同样也是一门学问,通过社交你能知晓世间百态,除非你想过清教徒的生活。”

   “这些社交让我获得的最大收获。就是知道了你的秘密。”他说。

   不过路德维希始终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获准进入弗朗西斯的私人书斋。“我不认为我是他的学生里最优秀的那个,又是个外国人。”他给李尔这么说。这人年纪五十有余,棕色的头发已经花白,他是弗朗西斯的“私人医生”,路德维希有时会在会客室碰到他,也在一些早年的论著上看到过他的名字。这个还带点天真的年轻人觉得和这样正派的年长者交谈会有益处。“我不知道他看上我哪一点,我是不是还算他的情人了?”他继续说。

    “不妨直接问问他。”李尔说。

    “那还是算了。”

    “对您来说他也是‘年长者’。”

    “但他什么都不会回答的。他只会让我把那首长诗全背一遍,背错一个词我就惨了。”

    是的,在这种问题上,弗朗西斯总是避而不谈。他对学术或某人的不幸身世夸夸而谈,却不爱谈及自身。路德维希猜这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但除此之外,德意志人认为他并无什么特别,他英俊,多识,外表年轻,傲慢又嘴贱,一个典型的上层阶级法国人。他又想起那个客人给他的定义:才貌双绝的人怕是要活得劳累不堪。似乎也适合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的面容在大教室的一角模糊不清。教室里挤满了学生,在那些听众或朴实或考究的服饰之间,弗朗西斯的打扮让他完美隐匿其中。路德维希记得他有一件靛蓝色的外套,边角处饰以金线,流苏上垂挂珍珠,搭配一件装饰着小块水晶的大氅。他出席贵族沙龙就爱穿着,很多人认出他,向他鞠躬,或吻他的手,风头盖过了主人。路德维希生得晚,他不知道伏尔泰出门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待遇。不过那位主人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德·波诺弗瓦的出席总会给他带来一点名气。大学里的讲座,他不至于穿成那样,但也装扮不俗。民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可知识分子们至少领略过他的伶牙俐齿。

   但现在他坐在下面,装扮几乎可称得上谦逊朴素,同时又是专注的,尽管他知道对方一定是正在他的授课内容里找漏洞。他们的视线偶尔相交,弗朗西斯挑挑眉,微微笑了笑,笔在指间转了一下。

   路德维希会在他低下眼写笔记的时候盯着他的嘴唇。那是弗朗西斯身上他熟悉的部位之一,线条完美,更多时候微微泛白。他过去会在一些夜里品尝它们的味道,也能熟练地从中刺探出主人的情绪。微微抿起是思考,舌尖轻舔是得意,用上齿咬就是愠怒了,他有时在床上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他感觉喉结滚动了一下,赶紧转开眼,把注意力放回课程上来。

    他可不想让弗朗西斯看出他走神了,法国人至今还在他的神经里发挥强劲的影响力。弗朗西斯的教育方式是严苛的,他会让他跪下,用藤鞭抽打他的肩膀和后背,往往会持续到他求饶为止。他对这种方法大加抗议。

    “这是东方式的处罚方式,只有波斯宫廷里才会用这种方式处罚下人!”

    弗朗西斯玩着鞭子后头的饰穗:“您有跟我争辩这个的空儿,就能把那篇辩文背过了。不至于德语法语拉丁语全混一块,自己心虚得都背不下去了。别浪费时间,”他做了手势,“请吧?”

   他争不过他,老实转身在备好的软垫上跪下去了,恨恨地把衣服一脱。

   “您身材真好,贝什米特阁下。怎么击剑也赢不了呢?”

   “您这种言语羞辱,就算在波斯宫廷都没有!”

   “您不用慌。”法国人抖开鞭子,“我技术很好,保证不给您留下疤。不过为了让您长记性,会很疼。”

   不过弗朗西斯不会用很大的力气。他从那时身体就不好,有时需要半靠在躺椅上才能止住咳嗽。当“东方式处罚”结束,他穿上衣服,弗朗西斯递给他一块手巾,还有做过标注的书,标明他搞错的地方。“您去休息一天,明天一早来找我,”他有时在发低烧,不时按额头,“不用问您的同学们,如果我没有到书房,就去卧室找我。”他的卧室未来也会成为路德维希熟悉的地方,他把他扶进去,也会变成抱进去,最后拉上窗帘,在黑暗里倒在床上。

   “不管您怎么想,”李尔说,“他都很在意您。”

   是的,他知道。但他也知道他应该最不缺的就是值得在意的人。他把这看做是他的古怪乐趣。

 

   他们现在也会一起共度一些夜晚,不是每个晚上都是论战。弗朗西斯坐在写字台前,他坐在扶手椅上。他读报,报纸上远远地叙述着美洲的动荡,对王室亏损的猜测,还有土耳其人奇异的生活方式,低沉的嗓音在屋里飘荡,如同一把音色绵延的低音维奥尔琴。弗朗西斯听着,有时写点什么,有时插两句话。还有的时候他们都不说话,各看着自己的书,弗朗西斯从巴黎带来了他丰富藏书的一部分。夜深了,刻度蜡烛燃掉一半,他就起身上楼去。有几个第二天没课的夜晚他留下了,他会抬头看看蜡烛,又把视线移到弗朗西斯脸上,如果正好能碰上他的目光,他就留下。

    他总会在清晨来临之前醒来,他猜这是血统留下的痕迹。他的家族成员大部分是军人,警醒仿佛本能。弗朗西斯会在太阳升起后醒来,发出一声低低的长呼,像在赞美睡眠本身。“修道士一样的睡眠习惯。”他打趣他,“这可不好,亲爱的无神论者。”

    “修道士比我起得还早,且他们不会陪你看报纸看到那么晚。别把‘无神论者’这个词说得那么有贬义,”他俯下身去,又反复品尝那双唇的味道,“亲爱的导师,如果我没记错,你也好久没望过弥撒了。”

    不过,如果真要路德维希对外宣称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完全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来。他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家庭长大,却接受了那些还漂浮在欧洲上空的新思想,它们早晚有一天会落地,然后把世界搅得天翻地覆。而弗朗西斯不会承认也不会否定,他对宗教的态度和他的一些政见一样暧昧不清。

    在弗朗西斯的思想里,让·博丹学说和马基雅维利主义始终占领着高地,但它们本质上也是复杂的。可以说弗朗西斯在这方面是传统的,尽管作品辛辣有力,依然会被对手看做是个腐朽思维的捍卫者。但也不是不能看到一点暴烈的主张,混迹在思想山峦的夹缝里,如同星星火苗,像是要将自身也燃烧殆尽一样。

 

    “你的思考方式,哪些来自这个社会,哪些来自你自己?”有一天,路德维希问。

    弗朗西斯捏着一只鼻烟盒,是空的,修长的手指扫过上面的浮雕。“这是个无意义的问题。”他说。

    “是我这个问题本身无意义,还是探究这一问题的本质毫无意义?”

    弗朗西斯抿了抿嘴,鼻烟盒在手心里转了个个,看不出来他是不是生气了。李尔坐在客厅的角落里,什么都没说,往他的本子上记着什么。

    “还记得在巴黎他们怎样描述我的身份吗,贝什米特?”

    “你是上帝赐予法兰西国王的礼物,他的学伴,他的导师,他的玩物。”

    “所以某种意义上,你和法国国王有同样的待遇,可你比他傲慢无礼得多。”

    “我只是,”年轻人坚持,“我只是想听你的想法。不管怎样,我认识的这个人和上帝的礼物,法国国王的学伴还有不少差别。你允许我叫你弗朗西斯,那我就有思考这个问题的权利。你和那些身份紧密相连,你代表上帝赐给法国国王的疆域,可你也是弗朗西斯,不是一种抽象概念或概念的集合体,其实坐在我身边的人。如果你教会我什么,那也是弗朗西斯给我的,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

    弗朗西斯叹了口气。“路易,”他这么叫,路德维希愣了愣,李尔的脑袋偏过来一点,“把您的脑袋偏回去,大夫,写你的东西,不然就下去睡觉。”李尔耸耸肩,笔动得更快了。“路易,”他继续说,语调倒比刚才要轻柔了,但更低沉,“你还要学习如何放弃一些东西。你相信只要钻研下去一切事情都能找到真理,可有时现实和抽象概念一样暧昧,并非所有东西都界限分明。”

    房间一时陷入了寂静。打断这片沉默的是一阵猫的尖叫和东西碎裂的声音。弗朗西斯四处望了望,灰色的那只从刚才就趴在路德维希的怀里,不见白色的那只。门房急匆匆地从门口伸进脑袋:“先生,猫闹腾着把您放在楼下的两个笔筒摔了!”

    “该死!有一个是中国瓷的。”弗朗西斯起身下楼去。路德维希和李尔坐着没动,医生依然在写东西,路德维希心不在焉地摸着猫,想着别的事。

 

    是的,他完全清楚弗朗西斯的特殊身份。他相信他与众不同是在一堂私人剑术课上,他不慎划伤了弗朗西斯的胳膊,然后那道狰狞的伤口就在他面前愈合了,如同展平一张被水浸皱的纸,片刻之间他剑术教师的胳膊恢复如初,只有被划开的衣料还沾着尚未凝固的血。

    实话说,这给他吓得不轻。但也让他确认了在那些夫人的客厅里听到的一些传言,关于德·波诺弗瓦公爵的真实身份。他与这个国家一起出现,不曾变老,不曾死亡,他是特殊的存在,那些女人喜欢把他与宗教预言或王室继承联系在一起,尽管这个人本身看起来和虔诚这个词没什么联系。

   “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人吗?我的国家也有?”

   “有,还不止一个。”弗朗西斯说,“如果您不是那么叛逆,愿意按家族给您安排好的路往上爬的话,可能就会见到他们了。”

   “呃,其实我不怎么在意。”路德维希说,“可能因为我对神秘生物没什么兴趣,您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只是伤口恢复得快一点,不会老,但一样会受伤…我是说,您也没有身上发光,会飞,会分海,会屠龙……”弗朗西斯已经开始大笑了,“一个时代总会有点奇迹,不然世界确实够无聊。”他涨红了脸最后说。

   “您够古怪,难怪在家里待不下去。我的朋友,您在这个阶层不会讨人喜欢的。”

   “那您喜欢吗?”

   “我不喜欢。”弗朗西斯耸耸肩,“因为有您这样的人世界才会变得一团糟。但总会有这样的人,谁知道呢…”他顿了顿,“从明天开始我们以‘你’相称吧,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我也叫你的名字。”从那天开始他们算作朋友了,亦师亦友的关系往后还会再加上厌恶,欲望,更深的探寻,更深的吸引…就李尔在笔记上写的那些。

   路德维希对这位德·波诺弗瓦公爵是一种怎样的态度?他是否真的厌恶这个人?他空有一身学识,却冲不破命运的桎梏。他会有终结吗?他会怎样结束?他会被刀剑或毒酒杀死吗?还是会在被国王抛弃的时候消失?还是他的命本质由人民掌管?他和脚下这片土地共享同一个灵魂吗?他有自己决定生死的权利吗?这是路德维希在闲暇时想得最多的问题。

   他想他是对这个人有好感的,很深。弗朗西斯有诸多吸引人的特质,一举一动令人着迷。“他从不会在人前表现出弱点,他无论何时都游刃有余,他像个神祇一样。”他的学生这样评价,但路德维希不这么认为,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对他产生多余感情了。弗朗西斯会紧张,有时也会恐惧。他会长久咳嗽以后用手帕捂住嘴,用眼神警示他不要靠过来,他还会做噩梦,被惊醒后双手乱抓。他喜欢看他这个远离神坛的样子,还很不幸地表露出来了。

   然后他就被法国人扔进了小黑屋,反省“”我是不是有很怪的癖好啊”。

   那么,他会想看到这颗漂亮的头颅在刑场落地吗?他不是不会想象那样的场景。在这个极富想象力的年轻人脑内,那个场面鲜活得如同真要发生一样。然后他开始觉得怪异,猛灌一杯橘子水冲掉它们。这些问题通常没有答案,但他清楚一点,他对弗朗西斯的厌恶亦或欣赏只与其本人有关,无关其他因素。

  他不介意待在他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也没关系。

 

   楼下还在闹动静,夹杂着弗朗西斯的叫声。他俩对视一眼,起身下楼去,只见弗朗西斯拎着猫的前爪,笔筒的残骸撒了一地。猫被拎得难受,不客气地反手给了他一巴掌,眼看着人猫又要打起来,路德维希上去,捏着后颈把猫提了起来,小动物瞬间变得温顺了。

   “它吃鱼把自己卡住了。”弗朗西斯一脸莫名其妙,摸着自己受伤的地方,“就这也算猫吗?”

   路德维希耸肩,拎着猫跟它对视。小动物同样用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这可能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吧,毕竟是公爵阁下,您说对不对?”他跟猫说。

   李尔听得笔都掉了,弗朗西斯忙着捡他的瓷器碎片:“啊?你们说什么了?”他看大夫忍笑忍到扭曲的表情:“我知道不是好话。你这个狂妄的小德国佬,你是一点尊师重道的意识都没有!”

   “哦,怎么会呢!”路德维希说。

 

三.

    李尔的笔记,到1788年末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定的厚度。这些随笔和隔段时间就寄往凡尔赛的“病历”一起,构成了一份珍贵的旧制度末期记录。倘若让历史学家看到,大概会如获至宝,但它们和它们的主人都没有机会在公众前娓娓道来了,更别说最终大部分都会轶失,剩下的部分只够见证两个人的故事,毫无历史意义。

    弗朗西斯的身体状况终于在这个冬天急转直下,他在发烧。低烧已经持续很久了,现在热度似乎在持续蹿升。而病人本身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脸色时而苍白,时而因高烧而涨红,态度始终无谓。

   “你在这里属实没什么用。事到如今患者已经不需要医生了,他只需要等待好转,或者等待终结。”一天晚上,当李尔走进他的卧室时,弗朗西斯这样说。

   “我的作用就是陪你解闷,并且给你提供个外省的屋子住着。要不你就非要去住巴黎的破巷子,国王陛下觉得丢人不说,说不定你真哪天会被谋财害命。”他说。“我把你的真实情况寄回凡尔赛了。”他又说。

    弗朗西斯长叹一声。

    “法兰西。”

   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抖了一抖。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他了,不,人们提到这个名称的次数很多,但已经很久没人这样直接将他与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了。这样听起来,竟然还有一丝恐怖。

   “你知道要发生什么吗?”

   “我怎么会知道,哥哥我不是先知。”他摊手,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我从没听到过神启,也不会写预言书。别那么看着我。”他再次叹气,“是的,我逃了。我厌恶宫廷里的氛围,还有无休止没用的‘关怀’,如果你的‘病历’真的人认真看,这个国家如今不会是这个样子。”

   这听起来像自怨自艾了。他笑了笑:“抱歉,朋友。”这样听起来像是在抱怨‘没人重视我’,要让路德维希听到了,他又会有新批评要发表了。我不知道你让他住进来了,不然我还会考虑考虑到底去哪住。”

   “我告诉你以后你也没改主意,承认吧,在你眼里他是个特殊的人。从你开始称呼贝什米特为‘你’的时候,并要求他也这么做的时候。”

   “哦,我还是个很挑剔的人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做我的朋友。”他倨傲地捻着头发,“如果这就算特殊,那你也是特殊的,大夫。”

   “可在我心里你依然是一位公爵,是那个‘上帝的礼物’。我没有勇气把你看做一个普通人。”

   弗朗西斯叹了第三口气:“您别说我了,离开王宫后您也性格大变,处处拆我台。”他抬起手做威胁状,“我今天叹气叹得有点多,这可不是好兆头。”

   “您说,如果死一次,情况会有变化吗?”法兰西靠在他的软垫扶手椅上,那张脸如此年轻,灵魂却疲惫不堪。他知道自己正在腐朽,他甚至期盼毁灭,然而人性的那一部分又让他苦苦挣扎。“是否一切都能重新开始,还是现在的我会永远消失?现如今的人把国家的名字挂在嘴边,实际心里想的是国王,爵位,还有自己的利益,谁在乎‘国家’怎么样呢!你说,如果世界颠倒一次,这些会不会有所改变?”

   “我不知道,我只希望这些在我有生之年不会发生。”他太悲观了,一点都不像他。李尔蓦地感觉一阵凄凉,他猛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活的年岁比自己长得多。可是不应该,在不死者的阵营中他依然还算年轻,他还不到可以疲惫的时候。

   “看啊,我已经老了。”他的朋友说,“不久我就会死去。贝什米特风华正茂,可他也会老,终有一日也会死去。可你还不行,你还要活下去,如果这算斗争的话——你还要一直斗争下去。”

  “你最近还会写什么吗?”

  “会的,有信等着我回复。”

  “那我们今天到此为止。贝什米特快回来了,我去餐厅看看。”

 

   房间安静下来了。他看天,看夕阳在房顶上涂抹的淡紫色。图卢兹并无他想象中的喧闹,她不像巴黎,甚至也不像更靠南的城市,冷淡的慵懒,安静的美,一杯玫瑰酒。只可惜他现在不是醉的,他比任何一个时候都清醒。然后,他开始想路德维希。

   德国人今天也去了学校。可惜今早弗朗西斯头晕目眩,李尔和路德维希哪都不让他去。“你要想听,晚上我回来再给你讲一遍。”他说,然后拿起外套走了。

   自从巴黎一别,他也有4年多没见过路德维希了。他好像一直是那个样子,不同的是褪去了最后那点少爷的轻浮气。这个年轻人多么有趣!他有神赋予他的俊逸,性格又沉静认真,这在他的阶级多么难得,离开上流社会得让多少有女儿的家庭伤透了心!但这个人看似成熟稳重,实际满脑子天真和理想化的念头。他坚持不以贵族的方式称呼自己的姓氏,这个来自波兹坦的年轻人幼稚地反抗他的出身,在别人拼死往上爬的时候自甘堕落。弗朗西斯对他那个虽称不上名门望族,但也有头有脸家族的了解可以追溯到勃兰登堡公国时期,他家可没出过这样的异类。所以理所当然的,他知道他和家里没有联系,只有一个在柏林的兄长支持他——小孩就是喜欢搞离家出走那一套。

   而且他绝对比表现出来的样子要阴险。弗朗西斯想。他拿话顶我的时候一套一套的。

   如果风暴来袭,他想他会看到这个年轻人站在前沿,法国会成为他的舞台,法国会滋养他,让他成为掌握风浪的人,可他不会留在这里。他的法语很好,但很明显更喜欢德语,在这个对法兰西文化推崇备至的时代不多见。他推崇民族语言,倡导理性,对宗教不予置评。一个保守的家族居然会养出激进的年轻人,他没有留在法国,弗朗西斯或许应该为之庆幸,到了最后,路德维希不用成为砍下他头颅的那个人。

   他带着看戏的乐趣观看这个年轻人的生活,结果他感觉自己或许有点沉浸其中,或许有点太浸入了,甚至有了危机感,他觉得视线在他身上停留的时间过长了。路德维希的笔,路德维希的话,路德维希的一举一动,他富有吸引力。他在天平的另一端与他对视,那双蓝色的眼睛多么迷人,挺立的身姿如同他坚实的内心,甚至会在他的梦中出现。这个德意志人反抗,斗争,他一直知道自己的才华和权限,他野心勃勃,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这或许就是弗朗西斯心中的阴影最深的时候,他做旁观者做了这么久,他无法选择,无法斗争,他唯一的“斗争”就是书写,现代印刷技术给了他一个论战的机会。李尔说活着就是“斗争”,这是一厢情愿,只是呼吸永远不是斗争。那么,他羡慕他吗?绝谈不上,他为自己的身份自豪。但他喜欢他,他知道。他是否爱他?他不会说,爱这个字眼大部分时间都很轻浮,但有时又过于沉重了。况且,他真的可能爱上谁吗?

   “我觉得你也是个理想主义者。”

   弗朗西斯看他:“谁是我都不可能是,别把我批评你的当好话又拿来说我啊。”

   “可我认为你有时表现出那样的倾向。我的直觉很准。”他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我觉得你在这种时候很讨人喜欢。啊,我是说,还挺有魅力。”

   好吧,我这是听到了一个学生的告白?太蹩脚了,对方还沾沾自喜,还以为自己像个魅力大到能引诱同性的风流公子一样,说了多诱人的话呢。

   “你想念鞭子的味道了是吗?”他挑衅,“要不是我身体不适,你不知道要在垫子上跪多久。上次的作业,光标点就点错了三个。”

   “如果你想,我随时效劳。”德意志人比他还会挑衅。

   “好家伙!”

   但他没生起气来,本质上,他也没能拒绝。

   “那就拿出点实际行动来。”弗朗西斯点着桌子,挑挑眉。看路德维希变得迷惑的眼神,“除了书本,鞭子以外的。”他说。

 

   兴趣使然的记述者李尔会在早上就开始他的工作。他起床,溜达一圈,和门房聊聊天,像个普通老年人那样。然后坐下听楼上的动静,有房门开关的声音,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更高楼层传来的吱呀声,然后年轻人会先下楼来。贝什米特的装扮总是一如既往的整洁,但某天早上的衣领会提得特别高,李尔就知道他在欲盖弥彰。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问:“是谁先提出开始这种关系的?”

   路德维希一脸窘:“呃,是我,呃,不是,您可以认为是我,但也不是我……”

   “您跟他示好,然后他把您哄上了床?”

   “您懂我就放心了,我觉得这是年轻时欠下的债。”

   “在弗朗西斯和我面前,轮谁都轮不着您说这话。”

   他在和门房的女儿交谈,这姑娘几天前偶感风寒,今天气色好了很多。医生握了握她的手,摸了摸额头,小姑娘跑开了。

   “您会给普通人看病吗?”他好奇地问。

   “略通一二。”他的朋友说,“但我并非医学出身,您也明白,给法兰西治病不需要医生,我是政客。我的工作是跟在弗朗西斯身边,报告他的动向和身体变化情况,分析原因,作为王室调整政策的参考。但现在您可以理解为我是王室派来的监视人,和住在顶楼的那几个护卫一样。”

“想继承我的位子吗?”

“您开玩笑。”

“我认真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外国血统的人。当然你得向法兰西宣誓效忠,搞不好还得被扣人质吧。”

“那我图的啥?”

“哈,我知道您不会的。您有更大的志向。”

“从您嘴里说出来,我觉得您在指控我有煽动叛乱的嫌疑。我会被关进巴士底狱的。”

老人笑了笑。“这里不是巴黎。”他说,“也永远不可能是。”

 

时间已经到了1789年5月,图卢兹仍然安静而美丽。玫瑰色的晚霞下万物祥和,跟过去的每一个春季一样。然而一封来自凡尔赛的信穿过晚霞来此,打破了些许平静。

李尔的笔记里记下了有关这次来信的种种:“……凡尔赛的信件,陛下要重新召开三级会议,时间很紧……这不是一封召回信,只是个通知。信的最后说‘近来首都阴雨连绵,潮气逼人,请公爵暂留图卢兹,外省的新鲜空气有利于人体健康。’”

“——我很难描述我的震惊。三级会议已经在法国消失了百年有余,对很多人来说这只是个书本上的名词。而且他们不让弗朗西斯回去,一场代表法兰西的会议竟不需要法兰西参加……我无法理解。”

  “可弗朗西斯很平静。他把信看完,然后在烛台上烧掉。‘那时我说要搬出宫去疗养,他一口答应。我就知道我不会再有机会回去了。’他说,这个‘他’指的是国王,‘但他们召开三级会议,是想改变现状。’我说,弗朗西斯没有回答。贝什米特在旁边不发一言,只是看着他,眉头紧锁。”

   他写道:“我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我本来该因为看到王室有所作为而振奋的,可弗朗西斯的模样让我不安。贝什米特已经不再去学校了,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问:‘您是不是要走了?’‘5月中旬,正好半年。’他回答。‘是的,您该走了。’我说,‘这里的夏季炎热,会让人感觉不适。’他摇了摇头,上楼去了,我想他要去找弗朗西斯。”

   “可我始终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就像空了一块。”

   可弗朗西斯看起来很淡然。他像是在等待什么,而等待的终点已经不远。他不再写东西,文具盒和稿纸都收了起来,路德维希也待在楼上,他在弗朗西斯房间里待的时间并不比以前多,但交谈的次数增加了,两个人都像是怕寂寞的模样。

   “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留下。”路德维希说,“只要你说需要我。”

   “我不需要你。”法国人低着头,“你回去是最好的。这里的夏季炎热,适应了阴冷天气的德意志人,你会被晒伤的。”

   但随着夏季临近,弗朗西斯变得很烦躁。李尔听到他们之间爆发过几次激烈的争吵,都以其中一人摔门而去告终,两人的关系变得近乎仇恨了,有一种断裂感出现了,横在这座城市越发沉闷的空气里。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李尔写道,“弗朗西斯或许真的有什么神启之类的能力,他预见了什么,他的‘不正常’加剧了。贝什米特有一天给我说他受够了,我以为他第二天就会走,但没有,他留下来了。”

  “之前我对两个人勾心斗角乐此不疲,但现在我看厌了这两个人的争吵。这种争吵看似和过去没有区别,实则每一个都撕扯开流血的伤口。我想给那个年轻人说,他在意你是因为只有你把他当做人类看,你在充分了解他后,还能有这种坚持。但我说不出,或许症结也在这里。”

  这样的暴风骤雨持续了几天,也没有过渡,争吵又停止了。仇恨消弭无形,一切异常消失在了五月晴朗的天气里。路德维希说他确定了离开的日子,弗朗西斯也变得很安静,甚至心情还不错,和两只猫相处愉快。“我猜他们都累了。我见证了这半年的磕磕碰碰,还有之前在巴黎那些日子,他们也该累了,一段如此复杂的关系持续到现在够久了,这样结束虽不精彩,也还算好看。”

 

   然而李尔不知道,就在一次激烈争吵结束后的晚上,摔门走了的路德维希又进了弗朗西斯的套房。对方给了他一个拥抱,他感觉到他身上过热的温度。他接受这个拥抱,又推开他。

   “看来法兰西阁下闹完情绪了,我是不是可以找弗朗西斯说话?”他态度冷淡,甚至带着一丝命令的意味。弗朗西斯退了半步,带着迷茫、忧伤和好笑,他像要说“随便你怎么样吧”,却又心有不甘。路德维希居高临下地看他,他相信他眼里还有一丝揶揄,好像在等他还会有什么动作。

   “您有什么事,阁下?”

   “给他一点表示,因为我马上要走了。”

   “您想怎么表示?”

   他按住他的肩膀。“失礼了。”随后他吻了他,“只是这样表示。”

   他缴械了。“别闹了,这报复真幼稚。”他抱怨,扔掉手里的报纸。在他们身边,月色被锋利的窗楞切开,两只猫依偎在那里,弗朗西斯的目光在它们身上停了一会。“把你最近写的东西留一份给我。”他又说道。“已经放在你书桌上了,我装订过,用剩下那个笔筒压着。”路德维希说,虚实地扶着他的腰,法国人的身体比先前还要瘦弱,虚实地靠在他身上。

   “啊,这该死的时日,该死的月亮。”法国人喃喃说,手痉挛一样抓紧他的衣服,“如果一定要我饮这只杯,何苦又让我恐惧!”

   “可你不是圣人,你有恐惧的权利。是我让你恐惧?”

   “你还不配,但…是啊,”他责备,“你冲垮了我刚做好的心理建树,你这个混账。”

   “路易。”他叫。

   “我在。”

  “我感觉有什么会发生,我会死去。但或许是我的错觉,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他说,“但是赋予我权利,让我恐惧吧。”

  他吻他的手,从指尖开始,直到掌心:“陪我跳支舞,小子,我知道你的舞技在巴黎都让人赞不绝口。要让我看出有一丝敷衍,今晚你就不要想睡觉了。”

 

  李尔不知道这些,所以他也没有理解为什么路德维希离开的那天,弗朗西斯会在餐厅里扯住德意志人的衣服,突兀地吻了他。

  他说:“瞧,弗朗西斯在吻你,然后,他对你说,再见了。”

  路德维希面红耳赤,看了李尔和门房一眼,差点就说出“光天化日…”这类话了。但弗朗西斯又拉住他的手,表情似笑非笑,让他的话哽在喉咙里,像一块石头。

  “别和那些朋友断了联系,”他说,“活下去,让我能看到希望。然后,我们改日再见。”

 

  图卢兹未被卷入风暴中心,她一直冷眼旁观。1789年法兰西的火烧在心脏,又沿四肢爬行,当火最终将这座城市点燃时,风暴已经倾覆了一切。

  至于而后发生的事情,我想我们无需再写。

 

尾声

  1794年,科布伦茨。

  深夜,年轻人走进了这个蜡烛即将燃尽的房间。床上的人向他伸出手来,那只手已经枯槁而苍白,那张被病痛折磨的脸露出悲喜交加的神情来。“我没想到您会来。”他说。

  “我找过您。”路德维希说,紧握着那只手,“您没有和其他流亡的法国人一样,九二年左右就来到科布伦茨。您和他…弗朗西斯在一起吗?”

  老人摇了摇头。那支蜡烛终于烧到了尽头,摇曳了最后一下,熄灭了。

  “我打听不到他的下落。我知道伦敦和维也纳都有人在找他,我还有一些上流社会的……门路。我听说他们明码标价,活人,全尸,脑袋各有不同的价格,”他沉声说,却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不应该这样——”

  他看起来很消瘦,极其疲惫。法国的风暴也在德意志学术界引发了轩然大波,现在的路德维希大概每天都收到几十封信,十个主教堵在门上要骂他,上百个人四处上书要焚烧他的作品,还有上千个人声称愿做他的支持者。“如同那些耶拿和哥廷根的教授们,走在他们的学生前面,为了德意志的自由而甘愿被杀掉”——夏多布里昂会这么评价,无论路德维希如何去想,骚动的十九世纪都要来临了。

   “有人预言过我会活得劳累不堪。”他自嘲,“他说对了,时至今日我也不习惯,但甘之如饴。”

  “去找他,如果您做得到的话。”他的朋友说,握着他的手,“去法国,不要再回图卢兹,到巴黎去。唉,巴黎,法国,法国——听起来多么遥远!”

  “我要带您一起去。”

  他的朋友摇头:“我走不动。而且您不需要我,法兰西也不再需要了。现在他不再需要一个‘叛逃出国’的私人医生,但弗朗西斯还会需要一个朋友,一个爱人也说不定。”

  “您确定这样是对的吗?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跨进法国的国境线,更别说走进巴黎城门了。战争还没有停止,我是他们的敌人。”

  老人困倦了,神智不清。他依然握着他的手。“去找他,去找他,贝什米特,”他固执地说,“他还活着。我是说您认识的那个弗朗西斯,我相信他还活着。我不希望这个故事就这么结束,去反抗,去斗争,去告诉他你一直这样做,别让故事就这么结束。”

  路德维希执着地拉着他:“您要看着我们,您要跟我一起走,您不能就在这里睡去。”

  病人笑着。不是所有故事都需要见证。他说,在我闭上眼后,我知道故事仍在发生,故事不曾停止。这样就够了。去吧。他松开了他的手。那一瞬间,老人如同一位圣徒,他离了岸,并把那舟轻轻一推——

   德意志人坐在床边。末了,他把手交叠在那苍老的手背上,轻轻抵上额头。然后,他离开了。

   “我答应您,我会把故事继续下去。”他说。

   李尔长出了一口气。他的目光停留在书桌上,那本历经磨难又回到他手中的笔记上伤痕累累,已经不再完整。但已经无所谓了,无论生死,他都不需要再提起笔了,他的使命已经结束,他做完了所有应该做的事。遗憾太多,但他知道故事仍在继续,那就够了。

  他仍望着法兰西的方向,而他的记录就在这里划上句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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